美国为何如此强大?

从今天开始,《君临投资史》进入第二部分“美国史”部分。

《君临投资史》由三个部分构成:亚欧史、美国史、中国史。

其中,每部分又包括三个篇章:政治文明的进化、经济周期的波动、产业生意的演变。

三个篇章是相互联系的,政治文明的进化是底层逻辑。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个政治实体中,国家政治的命运和人的命运息息相关。

巴菲特曾说过:

“我是1930年出生的,当时我能出生在美国的概率只有2%,我在母亲子宫里孕育的那一刻,就像中了彩票,如果不是出生在美国而是出生在其他国家,我的生命将完全不同!

试想一下,母亲的子宫里有两个完全一样的受精卵,一样的聪明和精力旺盛。

但是基因精灵却告诉他们,你们其中的一个将出生在美国,而另外一个会出生在孟加拉国,如果你在孟加拉国出生,你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那么你想成为美国人的愿望有多强烈?你会用收入的百分之多少来成为那个出生在美国的孩子?

这就说明社会对你的命运有一定的影响,而不仅仅影响你与生俱来的能力。

相信我,和孟加拉国相比,人们更希望在美国出生!

这就是卵巢彩票。”

人的命运和国家、历史的进程密切相关。

即使不是巴菲特,另一个股神大概率也只会诞生在美国,一切都跟美国近百年来的强大密不可分。

近百年来的历次世界金融危机,如果震中不是源自美国,那么美国基本是秋毫无损;

如果源自美国,那基本上也是美国最早走出来,而周边各国却是死伤一片。

最近一次的2008年金融危机,就是典型的例子。

这本来是一场以美国为中心的危机,美国在2000年代中期闯下的高杠杆次级贷款债务,在去杠杆的过程中,暴雷了。

然而,美股标普500指数在2007年11月开始下跌,2009年2月见底,仅仅持续了1年4个月,就反转了。

2013年4月,标普500突破新高(1576点),10年后(2023年)的指数已是当时高点的2.5倍(4000点左右波动)。

反观欧洲:

德国DZX30指数,2013年5月突破新高,只晚了一个月,但十年涨幅只有1.8倍;

英国富时100指数,同样是2013年5月突破新高,但十年涨幅只有10%左右,差距甚大;

法国CAC40指数,更是迟到2021年4月才突破新高,十年涨幅也只有10%左右,相当拉跨;

其它欧洲非核心国家的表现就更差了。

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腊、比利时、奥地利、冰岛、俄罗斯等几十个国家的代表指数,至今仍在底部或半山腰上徘徊。

如果说,欧洲是被漫长的欧债危机拖累,亚非地区同样问题多多。

除了东亚的新兴工业化地区以外,其它亚非拉国家的经济主要由能源和矿产需求支撑。

过去十几年,油价在2008年8月见顶(147美元),随后不断下探。

在2009年(32美元)、2016年(26美元)、2020年(6美元),三次创下周期新低,至今仍未回到高点。

低迷的油价和大宗商品价格,让众多亚欧非国家承受了巨大的财政压力,在过去十几年间政治动荡不断。

今天的世界,虽然中国作为一个挑战者,经济崛起的势头迅猛,但美国从未衰落。

相对于除中国以外的世界来说,美国的经济占比基本保持了稳定。

2002年,全球GDP34.92万亿美元,美国GDP10.93万亿美元,美国GDP占比31.29%;

2022年,全球GDP99.67万亿美元,美国GDP25.47万亿美元,美国GDP占比25.55%;

美国的GDP占比从31.29%下降至25.55%,减少了5.74个百分点。

看起来确实是衰落了。

但不要忘记,同期中国的GDP从1.47万亿美元,上升至18万亿美元,占比从4.21%上升至18.05%。

如果扣除中国数据,实际上,美国GDP仅仅从32.67%下滑至31.18%,减少了1.5个百分点。

这个占比的减少是微不足道的,或许仅仅因为汇率的波动或统计的误差,就足以抵消。

中国确实在崛起,但美国并未衰落。

这就是当下世界的一个基本现实。

理解美国的这种强大逻辑,正是我们当下投资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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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新大陆是一块神奇的土地。

两万年来,这里曾有无数的造访者,印第安人来过,爱斯基摩人来过,维京人来过……

近代以来,西班牙、葡萄牙、英国和法国人纷纷过来争夺土地,大打出手。

它们都或多或少的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化和文明。

但没有一个,像美国那么强大而耀眼,在两百多年间逐渐崛起成为我们这个蓝色星球的文明中心,并已持续了整整一百年。

其影响力,或许还将延续很久、很久……

但追溯往昔,美国的前身——英国在北美的十三个殖民地,其实相当弱小。

打开地图看看就知道了。

16-17世纪时,当英国人初来乍到,他们发现,这块新大陆上矿产资源最丰富的中南部拉丁美洲、北美西部和南部的一大片地方,大约60%-70%的土地都已经被西班牙和葡萄牙帝国占据。

剩下的三分之一,北部一大半是冰天雪地的荒原,中部最肥沃的密西西比大平原和五大湖区,又已经被法国人占据。

英国能抢到手里的十三个殖民地,既无矿产,又不是农业沃土,还不宜居。

气候差,冬天严寒,夏天酷热,整片土地上没有一条大河灌溉,低成本的河流运输更是无从谈起。

按面积来计算,十三个殖民地合共面积79万平方公里,只有今天美国937万平方公里的十二分之一,更是只有整个新大陆4200万平方公里的1.88%。

这个面积可以算是小得可怜。

从1606年第一个殖民地弗吉尼亚建立,到1775年美国建国前夕,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发展,全部殖民地的人口也不过240万人。

甚至不如欧洲的一个蕞尔小国。

不得不说,这是个矿业、农业、工业都缺乏发展条件的地方。

是什么力量,推动了这一切的巨大变化?

君临认为:核心变量是人的知识体系和独特的战略位置。

首先是和南方拉丁美洲完全不同的英国后裔的先进知识体系。

虽然北美大陆早期,殖民地人口普遍来自英国下层,比如失去土地的农民,失业的工人,受迫害的清教徒,以及从非洲贩来的黑人奴隶。

但是,他们大多数人的知识体系是跟英国保持一致的。

当时的英国,工业革命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中,以资本为中心驱动的经济力量在全球范围内扩张。

殖民地人民见识过这一切,几乎是原封不动的将英国社会的政治制度、教育文化、经济技术移植到了新大陆。

可以说,英属十三个殖民地,并不是从零开始起步的,它本质上就是英国文明的一个分支。

并且自始至终,这些殖民地都跟英国社会保持了紧密的联系。

我们从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伟人——本杰明·富兰克林的成长经历上,可以看的很清楚。

富兰克林是一个历史罕见的人物,他是美国的开国元勋,著名的外交家、作家、科学家、企业家,一个堪称百科全书式的人。

他不仅是伟人,更是个像孔子一般的圣人,一个美国梦的精神化身。

富兰克林的出身很平凡,父亲来自英格兰的一个铁匠家庭,移民新大陆后从事印染、肥皂和蜡烛的创业,但折腾一生,收入并不多。

富兰克林只读了两年书,就被迫退学了,回家帮父亲制造肥皂。

他不喜欢肥皂,于是跑到了哥哥经营的小印刷店当学徒。

他也不想一辈子都庸庸碌碌,于是通宵达旦的自学,将印刷店里、以及身边能接触到的书全部读了一遍,范围非常广泛。

尤其是名人传记,对他的影响最大,包括《希腊罗马名人传》、《回忆苏格拉底》等。

在学习的过程中,他开始以“圣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提升自己。

富兰克林总结了一个“自律十三条”,即:

1、节制:食不过饱,饭不过量。

2、缄默:避免空谈,言必对己或对人有益。

3、有序:你的一切应井然有序,一时一事都要有周全计划。

4、决心:当做必做,做就要做好。

5、节俭:对人或对己有益才可花钱,决不浪费。

6、勤奋:珍惜光阴,做有益之事,避无谓之举。

7、真诚:不欺骗,有良知,为人厚道,说话实在。

8、正义:不做不利于人的事,不逃避自己的义务。

9、中庸:避免走极端,容忍别人给的伤害,认为是应该承受之事。

10、整洁:保持身体,衣服和住所的整洁。

11、冷静:不因小事,寻常之事,不可避免之事而慌乱。

12、节欲:少行房事,除非考虑到身体健康或者延续子嗣,不要房事过度。

13、谦虚:效法耶稣和苏格拉底。

为了真正将这些品格内化,富兰克林定下了一个训练计划:

第一,每周专注于培养一项美德,尽力不犯相关错误;

第二,对于非本周主题的其他美德,只在晚上简单记下有关过失,

第三,十三个美德循环一次需要十三周,每年可循环四次。

富兰克林随身携带着一个小本子,进行日常的记录,一点一滴、日积月累,不断提升自我。

除了品德修养,他最重视的是如何提升自己的写作能力。

他认为,写文章是一项综合技能,既能归纳知识、进行逻辑思考,又是输出自身影响力的一个过程,对于人的成长非常重要。

为了提升写作能力,他不断改善自己的训练方法。

比如,他会找到自己喜欢的杂志和书,将文章段落和内容打乱,然后梳理并重写一遍,以此加强他对文章的逻辑理解和表达能力。

所有这些年轻时的学习、感悟和成长经历,都记录在了他的《富兰克林自传》里,这本书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和《林肯传》并列的两大传记之一。

十年的埋首自学后,17岁的富兰克林离家出走,独自一人闯荡天下。

他先去了当时北美最大的城市费城打工,然后又去了英国伦敦将近两年,见识到了当时最先进的媒体行业。

1726年,20岁的富兰克林回到了费城,开始在出版和媒体的创业。

他首先开设了一个小印刷所,随后和11位好友组织了一个会员制的“共读社”,这个会社后来发展成“美洲哲学会”。

接着,他又建起了北美第一个图书馆,将会员们的捐赠书籍汇集起来,供大家互相借阅。

1729年,由他前老板经营的一份报纸《宾夕法尼亚公报》经营不善,亏损出售。

富兰克林将它买下来,改版为以知识分子为主要读者群的内容,刊登政治漫画、小说连载和科普知识,每周一期。

报纸的销量并不大,但是在上流社会很有影响力,富兰克林也会写一些文章,以提升自己的个人IP。

这期间,他曾发表一篇名为《试论纸币的性质和必要性》的文章,大力论证纸币发行对殖民地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指出——

“必须撇开贵金属而寻找另一种价值尺度。这种尺度就是劳动。

既然贸易无非是一种劳动同另一种劳动的交换,所以一切物的价值用劳动来估计是最正确的。”

以至于后来,马克思都竖起大拇指赞扬:

“最早的经济学家之一、著名的富兰克林,继威廉·配弟之后看出了价值的本质。”

随着影响力的扩大,越来越多的知识分子将自己的作品交由富兰克林来印刷和出版,包括美国第一本医学专著和第一部小说。

富兰克林也策划出版了很多畅销书。

比如《简易英语祈祷书》,这是一本讲述如何用简单的方法来亲近上帝,保持信仰的纯洁之书,流传甚广。

最重磅的当然是《穷理查年鉴》,记载了一个名为“查理”的平凡人的生活日记,包括各种警世寓言,关于节俭、美德的格言或小故事。

比如:挣钱没有罪,节俭很高尚,积累财富还可以培养自己的美德,赚钱不影响你上天堂。

这套书从1732年开始出版,每年出一册,年销量在1万册以上,整整出版了25年,在群众中影响力很大,堪称是美国版的《论语》。

以至于富兰克林在他的自传里非常高兴的写道:“我可从中赚了一大笔。”

两百多年后,巴菲特的合伙人查理.芒格为了表示对他的致敬,将自己写的投资哲学书命名为:《穷查理宝典》。

整体来看,富兰克林是个有着崇高道德感的人。

他不仅努力赚钱,发家致富,也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让周围的人,甚至整个社会得到进步。

他相信知识的力量,认为所有的促进社会进步的要素中,政治、科学、教育,最为重要。

1736年,富兰克林进入政界,从宾夕法尼亚州议会秘书做起,随后担任了费城邮政局局长、宾夕法尼亚州议员等一系列地方公职。

任公职之余,他开始学习外语,熟练掌握了法语,为他以后从事外交官打下基础。

接着探索科学实验,通过著名的费城风筝实验,他揭示了电荷的转移原理,正负极的概念,并由此发明了避雷针。

他不仅是电学的先驱,还在数十个学科上有贡献:

数学,创造了8次和16次幻方;

热学,发明了热效率更高的“富兰克林炉”,发现了“蒸发致冷”的原理;

光学,发明了适宜于近视和远视老年人用的双焦距眼镜;

医学,发明了具有伸缩性的导尿管,研究了铅中毒效应、感冒的病因、电击治疗痉挛,发现人体口腔中呼出气体的有害性,发明了“换气法”;

气象学,绘制了《墨西哥“湾流”地图》、北美暴风雨推移图,最先解释清楚北极光,并创建了夏时制;

农学,发明了颗粒肥料,向美国介绍了黄柳和高粱,研究各种植物的移植;

人口学,预言美国人口是按几何级数增加的,平均每25年增长1倍;

实用发明,除了避雷针和取暖炉以外,他还发明了最早的游泳眼镜和蛙蹼、口琴、摇椅、高架取书器、静电发生器、马车里程表、电轮(电动机的雏形)、自动烤肉机等等一大堆东西。

除了自己研究,他还大力兴办教育,于1743年开始筹办宾夕法尼亚大学。

从创立读书会,到兴办图书馆,出版科普书籍和媒体,到最后从政、搞科研、建大学,每一步都是致力于社会文明的进步。

富兰克林的伟大,固然跟他的努力和才华、自律和道德感紧密相关,但同样不可忽略的是:

他是一个站在英国文明肩膀上的伟人。

他的主要知识体系来自英语书籍,也曾游历英国,学习了英国的媒体和出版业运作方式,才能在回国后有一番事业成就。

他一直骄傲的认为自己是个英国人,以英国文明为自豪。

他在大英帝国的领土上从政,宣誓效忠英女王,他的电学理论甚至让他获得了“英国皇家学会院士”的荣誉。

他的儿子威廉后来也担任了新泽西州的州长,是英国的良好社会制度,才能够让他的家族得以繁衍壮大。

55岁那年,他准备退出政坛,悉心研究科学,但是当地一件税务争端事件让他必须去英国交涉,没想到这一行便是十年之久。

人在英国期间,北美大陆上的革命风暴却是山雨欲来风满楼。

跟富兰克林一样,英属十三殖民地的人民本来也是英帝国的忠实子民,但英帝国的高官们却不这么看。

大英帝国为了和法国争霸全球,爆发了著名的七年战争(1756-1763),这场战争覆盖了欧洲、美洲、非洲和亚洲,堪称是历史上的第一次“世界大战”。

战争造成了一百多万人的死亡,旷日持久,让英国的财政吃紧。

为了弥补亏空,时任英国首相老威廉·皮特决定打十三州殖民地的主意——

1765年颁布《印花税法》,征收额外的重税;1773年颁布《茶叶法案》,允许东印度公司到十三州倾销茶叶。

这些政策激起了民愤,导致了十三州独立的高涨呼声——

1765年9个殖民地举行抗议印花税大会,1770年波士顿惨案发生,1773年爆发波士顿倾茶事件,1774年第一届大陆会议召开,通过了和英国断绝一切贸易关系的决议。

1775年4月18日,莱克星顿的枪声打响,独立战争拉开了序幕。

当时的富兰克林一直在伦敦从事着为民请命的工作,比如向英女王请愿废除印花税,请求英国调回驻波士顿的驻军等议案。

这使他成了英国政府眼中的北美殖民地代言人,将他视为眼中钉,要一除了之。

感到生命受威胁的富兰克林立即动身离开,在独立战争爆发的半个月后回到了新大陆。

5月,第二届大陆会议召开,由德高望重的富兰克林和杰斐逊、亚当斯等组成五人委员会,联合起草《独立宣言》;

7月4日,宣言表决通过,共同宣告了北美大陆上一个全新国家——美利坚合众国的诞生:

这个国家追求一切人生而平等,追求幸福与自由的天赋权利,追求经由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正当权力。

这是一份开天辟地式的文件,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立国文件曾体现出如此“共和”与“民主”的思想,即使是法国大革命的类似《人权宣言》,也是在14年之后才出现。

当然,这一切思想的根源,其实都来自美国开国诸贤的学识积累。

美国不是由一个人建立的,而是由一群人共同努力创建的,这群被后世统称为“美国国父”的开国元勋们,一共有数十人之多。

其中影响力最大的九位,分别是:

华盛顿、富兰克林、杰斐逊、汉密尔顿、门罗、亚当斯、麦迪逊、马歇尔、潘恩。

如果你研究过这群人的身份背景,就会发现,他们相当一部分都拥有商人的经历,家财万贯;

或者是堪称学霸的知识分子,学贯古今,著作等身。

这是一群由商人和学霸组成的开国精英,在人类史上同样是罕见的。

《独立宣言》发表后,英国的镇压大军立即越洋而来,铁马长枪,大战一触即发。

大家忽然发现,一群书生造反,几乎就没有当兵打过仗的人,唯一的例外,是乔治·华盛顿。

华盛顿,1732年出生,当时43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

他是个富有的种植园主之子,从小衣食无忧,19岁时出国旅行见识过世界之大,22岁时当兵,曾参与七年战争里英军对法国北美殖民地的攻击。

但他在英军中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战绩,职位也很低微。

这使得他萌生了退意,几年后回家结婚生子,经营家族事业,后来富而优则仕,当选弗吉尼亚州议员,跟富兰克林的经历类似。

第二届大陆会议上,华盛顿是唯一一个穿着军服参会的议员,这使得他很快成为了众人瞩目的焦点。

他188cm的伟岸身材,气宇轩昂的个人魅力,传说中丰富的战争经验,都成为了大家推举他当选大陆军总指挥官的理由。

战争开始的时候,几乎是一面倒的溃败。

原因是众所周知的:

英国军队方面,训练有素、装备精良,单是驻扎在殖民地的兵力就有三万,是大陆军的三倍之多。

大陆军有什么呢?全是民兵组成,一无作战经验,二无先进枪械,唯一的优势大概是本土作战,熟悉地形罢了。

从1775年盛夏,打到1778年冬天,四年过去了。

华盛顿领导下的大陆军采取“费边战术(游击战战术)”,避开跟英军的正面对抗,敌进我退,一路退到了人迹罕至的峡谷里去。

在福吉谷(Valley Forge),一名前普鲁士军官Steuben为他改进了战术和作战纪律,大幅提升了战力,这是大陆军版本的“三湾改编”。

然而,即使享有地利、人和的优势,但毕竟是一群乌合之众啊,什么时候才是尽头?

他不会想到,这一场仗还有四年才能结束。

真是“八年抗战”啊,这拼的就是“持久战”的能力!

毕竟英军是越洋而战,水土不服、补给不便,只要拖的时间足够长,总能等到反转的机会。

美国国会的诸贤们也在绞尽脑汁的想办法,除了想办法提供资金去买武器,增强兵力以外,就是派人去欧洲各国找外援。

两个人被派到了法国出使:富兰克林和约翰·亚当斯。

相比起律师出身,擅长辩论的亚当斯,富兰克林显得更加慈眉善目,有幽默感,会讲段子,很快就能跟陌生人打成一片。

通过在法国积攒的广泛人脉,富兰克林最终说服了法国政府:1778年2月,两国签订《美法同盟条约》,联手对抗英国。

从此,法国不断加大援助力度,先是提供枪械火炮,后来派“志愿军”登陆作战,1780年甚至派遣罗尚博将军率领正规军渡海远征。

整个独立战争中,法国先后投入了3.6万名陆军,6.3万名海军,146艘风帆战舰,近10万兵力与英军浴血奋战,其中近3万名官兵阵亡。

可以说,正是法国的参战,逆转了美国独立战争的力量对比。

富兰克林在此间居功至伟,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另一件事。

早年出使英国的时候,他认识了一个年轻人——潘恩,这位英国的基层税吏,因为职场不得志,又思想激进,在写了一本名为《税吏事件》的书以后,就被以“反政府”的罪名革职。

富兰克林却很赏识他的文章,邀请他去《宾夕法尼亚公报》担任编辑。

独立战争期间,潘恩出版了一本影响深远的书《常识》,这本书很薄,不到50页,但情绪激昂,鸡血充沛。

他在书中写道:

“和解与毁灭密切相关,独立才是唯一的出路。”

“英国属于欧洲,北美属于它本身”,“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

“英国王室并不神圣,因为据英伦三岛征服史记载,英王的始祖是某一伙不逞之徒中作恶多端的魁首。”

“乔治三世也不过是大不列颠的皇家畜生。”

“推翻国王这一称号,把它分散给有权享受这种称号的人民”,“只要我们能够把一个与众不同的独立政体留给后代,花任何代价来换取都是便宜的。”

“让我们为宪章加冕,北美的法律就是国王。”

《常识》一出,风靡新大陆,总销量高达50万册——

要知道,当时整个英属北美殖民地也不过200多万人口,意味着十三州的几乎每个成年男子都买了一本《常识》。

人们为《常识》拍案而起,投笔从戎,士兵每当灰心丧气,便读一遍《常识》,继而有了支撑下去的勇气,顽强的跟英军较量到底。

有一段时间,华盛顿甚至命令士兵在军中大声朗读《常识》里的文章,以鼓舞士气。

1780年后,战争形势逆转,美法联军不断扩大胜果,在1781年10月的约克镇,华盛顿率领的大陆军在法国海陆两军的配合下赢得了一场关键的胜利。

此后,战争虽然还在持续,但英国已无力再发动大规模反击。

1783年8月,富兰克林与亚当斯、约翰·杰伊代表美国与英国签订《巴黎和约》,英国正式承认北美十三州独立。

同年12月,华盛顿辞去了大陆军总司令的职务,让文职官员来组织新政府,以避免军国主义政权的出现。

他自己,则回到了家中,享受阔别多年的天伦之乐。

直到1787年制宪会议,他才再次出山,并在1789年当选首任美国总统,1793年连任。

作为美国的第一国父,论战争能力,华盛顿只是中上水平,论行政能力,也缺乏过人之处。

但是论品德水平,他却是一流的人物。

首先,他不恋栈。

战争过后便斩断与军队的联系,两任总统过后又坚决离任,为共和制度的良好运转作出表率。

其次,他尽量放权,包容左右。

两任总统任期里,他自己的政治创见并不多,但他能意识到自己的能力短板,尽力招揽有才华的人至麾下。

比如邀请富兰克林的外交副手——亚当斯担任副总统,杰斐逊担任国务卿,汉密尔顿担任财政部长。

在政见层面,汉密尔顿是联邦党的创始人,主张中央集权,外交上亲英;杰斐逊是民主共和党的创始人,主张权力分散,外交上亲法。

两人水火不容,三番四次大打出手。

华盛顿力求中立,在两党之间保持平衡,既支持汉密尔顿关于成立国家银行的计划,确立国家信用;又支持杰斐逊的公共土地法案,推动西部大开发。

如果不是富兰克林实在太老迈了,估计华盛顿也会将他延揽入阁。

在1787年的制宪会议上,富兰克林的影响力仅次于华盛顿。

当时,各州代表对于如何分配国会两院里的席位数量争持不下,富兰克林提出了一个妥协的方案:

在众议院里,各州按人数比例产生代表;在参议院里,各州享有同等数量的议席。这样,各州代表都得到了自己满意的结果。

但是到1789年正式建国时,83岁的富兰克林已病倒在家,并在第二年4月去世。

那一天,费城数万人为他默哀,教堂里哀钟长呜,两万人参加了出殡队伍。

在生命的最后余晖里,他三任宾夕法尼亚州州长,最后一年还担任宾州废除奴隶制委员会的会长,鞠躬尽瘁。

以至于后世对他的评价是:

“他从苍天那里取得了雷电,从暴君那里取得了民权。”

即使他从未在美国建国后担任内阁高官,但他的头像却被印在了面值最大的100元美钞上,成为美国梦的精神化身。

和富兰克林的善于妥协不同,他的弟子潘恩却一生激进。

他在文章中经常各种批判,比如在《理性的时代》一书中写道:

“宗教里的基督教体系是对常识的一个侮辱。”

“至于称为《圣经》的书,说成是上帝的话,是一个亵渎。那是一本充满谎言和自相矛盾的书,记录很坏的时代和很坏的人的一段历史。”

这些批判让他失去了民心,以至于后半生受尽奚落和攻击,还被人开了一枪,于1809年孤独的死去。

当时的美国,各种思潮泛滥,问题成堆,时不时有农民或黑奴的起义,还有各种地方豪族的持枪作恶,南北分离主义,更别说英国的虎视眈眈、随时反扑。

内忧外患之下,华盛顿逐渐将倚靠的重心押在了汉密尔顿的身上。

汉密尔顿被认为是美国开国元勋中智慧最高的人物:

他是一名学霸,在别的孩子还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已经阅读了身边能得到的每一本书,不管是英语的、拉丁语的,还是希腊语的。

他曾就读于国王学院(哥伦比亚大学的前身),每天看书到午夜,天刚亮便又起床,到一个安静的墓园去继续读书,并写了很多文章,不断改进自己的写作水平。

可以说,少年时的汉密尔顿,几乎就是富兰克林的翻版。

独立战争爆发后,他加入大陆军,随后成为了华盛顿参谋部的副官,并很快得到了这位日后总统的赏识。

建国后,汉密尔顿被任命为首任财政部长。

他利用自己丰富的学识,为美国打造了一个强大的金融体系:

第一,统一的货币体系,让各州之间的交易成本大幅下降;

第二,统一的银行体系,成立中央银行,统一协调各地的货币供应量和利率水平;

第三,统一的国债市场,所有战争欠债,由中央联邦政府统一按票面金额偿还,以增强国家信用;

第四,统一的税收政策,增加农业和酒类、奢侈品税收,减轻工商业的税赋;

第五,统一的贸易政策,加强和英国的联系,以推动工商业的出口。

汉密尔顿认为,这五大政策是国家稳定与强大的关键支柱,统一的货币体系和贸易政策,一个降低成本,一个扩大需求,银行、国债和税收则是加杠杆的工具,最终目的都是促进工商业的发展。

唯有工商业的强大,才能成就美国的伟大,而这一切都离不开金融手段的化腐朽为神奇。

早在出任财长之前,汉密尔顿就写道:

“17世纪90年代开始,大英帝国创建了英格兰银行、税后体系和国债市场。

18世纪,英国国债市场迅猛发展。国债市场之急速扩张,不仅没有削弱英国,反而创造出数之不尽的巨大利益。

国债帮助大英帝国缔造了皇家海军,支持大英帝国赢得全球战争,协助大英帝国维持全球商业帝国。

与此同时,国债市场极大地促进了本国经济发展。个人和企业以国债抵押融资,银行以国债为储备扩张信用,外国投资者将英国国债视为最佳投资产品。

为了美国的繁荣富强,为了从根本上摆脱美国对英国和欧洲资金和资本市场的依赖,美国必须迅速建立自己的国债市场和金融体系。”

国债有如此神奇的力量,银行和税收又何尝不是?

所有的金融工具,本质都是一种加杠杆的手段,如果你能洞悉它的本质,巧妙利用,便能四两拨千斤。

因此,后世学者Daniel Webster曾如此评价汉密尔顿:

“汉密尔顿创建的金融体系,是美国繁荣富强的神奇密码。他叩开了信用资源之门,财富洪流立刻汹涌澎湃。”

但汉密尔顿也深切的知道,自己建立的这个金融体系要发挥作用,前提必须是“统一”,他曾写道:

“一个国家的信用必须是一个完美的整体。

各部分之间,必须有着精巧的配合和协调,就像一棵枝繁叶茂的参天大树,一根树枝受到伤害,整棵大树就将衰败、枯萎和腐烂。”

金融最忌混乱和动荡,一个地方各行其是的金融体系,无疑将是灾难。

这种对金融本质的深刻认识,和军事生涯的见闻,构成了他一生的政治追求——

他出生底层,又在独立战争中跟随着大陆军转战南北,他看到了太多的“恶”。

在底层,豪族恶霸到处为非作歹,在革命的岁月里,无产者也天天想着造反,霸占有产者的利益。

人性本“恶”,民主的结局只能导致“无政府状态”,导致动荡与混乱。

因此,他认为只有建立一个集权的中央政府,以强力手段来推行良政,才能让国家变得强大。

在这种理念支撑下,他创建了联邦党,致力于加强联邦政府的中央权力,并得到了华盛顿和军人们的支持,在美国建国初期盛极一时。

他的政治对手,是杰斐逊领导下的民主共和党。

杰斐逊被认为是与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并列的美国“开国四圣”之一;

同时也是一个品行与能力兼备,仅次于富兰克林的“亚圣”。

他的人生轨迹跟富兰克林有多像?

他从小也酷爱读书,涉猎广泛,家中有私人藏书上万册,1814年的时候他将其中七千册卖给了美国国家图书馆。

他也曾创办一份报纸《国民公报》,目的不是赚钱,而是为了扩大他的政治影响力。

他也曾当选为弗吉尼亚州议员,和富兰克林同时当选为《独立宣言》的五人委员会成员之一。

他随后也被选为弗吉尼亚州州长,之后又接替了富兰克林担任美国驻法公使的职位。

他也热衷于搞科学研究,曾发明了旋转门、升降梯、日历钟、文稿复写装置、手提式写字台等一系列实用产品,还改良了一种犁铧,得到过国际组织的嘉奖。

他同样热心教育事业,担任议员时便写了一大堆的教育提案,包括《关于更普遍地传播知识的法案》《建立公立小学制度的法案》《关于建立弗吉尼亚大学的法案》《弗吉尼亚大学章程》《弗吉尼亚大学的目标与课程规划》和《公共图书馆法案》等等。

没错,他也筹办了一所大学,并担任了弗吉尼亚大学的首任校长。

他的一生,竟然和富兰克林是如此相似,让人不得不惊叹于那片土地的“神奇”。

神奇的土壤在于,英属北美十三州采取的是一个源自英国的半自治体制,地方长官来自于民选,使得杰出人才有机会在政治上脱颖而出。

跟富兰克林的主要不同在于:

杰斐逊出身于一个大种植园家庭,1757年他父亲去世时,留下了一大笔遗产:烟草种植业的八千英亩土地,和一百多名奴隶。

庞大的家产,让他衣食无忧,并从小接受最好的教育,熟练掌握法语和拉丁文,谈吐优雅。

这个背景,让他无需像富兰克林一样创业奋斗,毕业后就做了律师,一步步进入政坛。

也是这个背景,让他看到了更多的“善”。

首先,他的知识积累更多来自书本和先贤的教诲,因此充满了理想主义者的信念。

其次,优裕的地位,和顺风顺水的成长经历,让他的生活中处处是温暖,很自然的便加强了人性本“善”的信仰。

这些信仰,以及让他得以在政坛发光发热的民选自治制度,让他进一步强化了“民主”与“共和”神圣不可侵犯的政治理念。

他在文章中写道:

“破坏世界上曾经有过的每一个政府的人民的自由和权利的是什么?

是把全部责任和权力合并起来,集中在一人或一批人手里……

让全国政府处理国防以及对外关系和联邦关系;州政府处理公民权利、法律治安以及与州有关的事务;县政府处理县的地方性事务,区政府处理区的事务。

把这些从全国性的大共和国到其所有从属的机构一分再分,直到每个人都管理自己的农场,每个人自己的眼睛能监督的都由他自己监督,这样一切事情就能办得最好……”。

因此,当看到汉密尔顿的所作所为,杰斐逊痛心疾首,激烈反对。

他牵头创办了民主共和党,和汉密尔顿处处针锋相对,誓要弱化联邦政府的权力,重新分散到各地州政府去,以制约中央的滥权和腐败。

可以说,正是杰斐逊的行为,让华盛顿政府不至于沦为了一个“肆意妄为的集权中心”。

回顾世界文明的进程,我们发现:

美国政治的这种基层自治、州与联邦的制衡、两党制下虽然激烈、但却和平的较量,正是18-19世纪的美国与世界各国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美国是这么一个特殊的例子:

它是英国工业革命后建立起来的殖民地,人民拥有普遍的教育水平,商人在社会上是主流阶层,追求“谈判协商、交易共赢”的规则文化。

在这个前提下,通过基层自治,精英学霸们能够相对高效率的脱颖而出;

州与联邦的制衡,能够让权力无法过于集中,避免了滥权,又使得中央有一定权力去发展军事和治安、外交和金融稳定;

两党制的较量,也能够保障在一方出现政策错误时,另一党能够基于民意及时的进行纠正,避免了伤害国本的大错。

正是这些独特而先进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制度,使得美国在十三州殖民地自治,以及建国后能够人才辈出,不断繁荣发展,日益强大。

当然,华盛顿的两任总统任期内,美国仍然只是一个200多万人口,只占美洲大陆不到2%面积的蕞尔小国。

它的领土壮大,还要等到第三任总统——杰斐逊上任之后,才会徐徐展开。

那位理想主义者,仅次于富兰克林的“亚圣”,他的年纪比富兰克林小了37岁,“美国圣人”未竟的事业,都将在他的手里得以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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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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