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豪掷千金偷偷和老板娘恋爱,同居,七天后要求退款!

男女两情相悦,原本是一件美好的事。如果男未婚,女未嫁,对对方心生爱意,自然是可以勇敢向对方表达爱意,追求爱情。

近日里,江西的一位男性赖先生(化名),在对一个采耳店老板娘李女士(化名)一见钟情后,为了向对方表示爱意,送上2万元,期望对方做自己的女朋友。

感受到对方的诚意后,采耳店老板娘答应了,两人相处一周后,这位赖先生却翻脸不认人,提出分手的同时,还要求李女士返还自己的2万元。

李女士生气的拒绝的归还赖先生2万,认为这一周里,自己也付出了很多,而且赖先生这2万属于对自己的赠予,既然送出了,哪有说给就给,说要又要回去的道理。

索要无果后,这位赖先生居然把李女士告上了法庭。

什么样的原因,让这位赖先生出尔反尔,送出了钱示爱后,又执意要回来?对于这样的赠予,过后反悔又希望追回,法院最后又是如何判决的呢?

恋上采耳店老板娘

居住于江西NC市的赖先生,是当地一个机修厂的技工师傅,在这家厂里打工多年,赖先生做到了厂里的资深技师,工资每月能拿到一万多元。

但由于常年在厂里工作,赖先生的交际面较窄,而且厂里的女工也很少,没有什么机会,所以在厂里工作多年,赖先生还是单身,而且连女朋友都还没有交过。

随着年龄日渐增大,父母开始催起赖先生的的婚事,并四处托人给自己的儿子介绍对象。

但或许是缘份没有到,也可能是因为赖先生的身材相对较矮小瘦弱,外形条件也不够有吸引力。身边的熟人、亲戚给赖先生介绍了几个姑娘后,不是姑娘没有瞧上赖先生,就是赖先生对女方没有感觉。

所以,直到今年赖先生已经33岁,却依然还是单身大龄未婚。

但没有想到,2023年的年初,赖先生却遇上了让自己心动的女性。

2022年年底的一个周末下午,赖先生不当班轮休,所以自己到NC市的商业步行街去逛逛。

逛到一家新开不久的采耳店时,这家店的老板娘正在门口发放开业酬宾的宣传单,看到赖先生从门口路过,老板娘热情的迎上来,给了赖先生一张宣传单:

“先生您好,我们店新开业酬宾,今天七折优惠,我们服务非常专业,包您满意,您要不要进来试一下。”

从来不进这样的店里消费的赖先生,那天鬼使神差地,在老板娘热情的笑脸相迎下,居然走进了店里,买了一个采耳的VIP套餐。

这天赖先生的采耳,是年轻漂亮的老板娘李女士自己上手,给赖先生做的服务。

看着老板娘温柔的转动自己的脑袋,俯下身笑咪咪地贴近自己,做采耳的过程里,赖先生觉得简直太舒服了,这样的享爱,自己怎么今天才有机会体验到。

这一天做完采耳回来后,赖先生开始对老板娘李女士念念不忘。

从这一天开始,赖先生后来一有空轮休放假,就到李女士的采耳店里去下单做采耳或其他的项目,而且指定只要老板娘亲自服务。

即便做完了项目,赖先生也经常呆在店里不肯走。次数长了以后,店里的人都熟悉了这个一来就待上一两个小时的赖先生,甚至后来一看见赖先生进店,就窃窃私语后对着老板娘笑。

赖先生的表现,对于李女士来说,自然明白赖先生热烈的反应背后,代表着什么。

但事实上,对于身材较矮小的赖先生,李女士一开始完全没有想过要往谈恋爱去发展,并没有把赖先生列入自己恋爱对象的范围里。

但是对方既然没有说破,对于头脑灵活、性格圆融的李女士来说,进店消费的都是客户,来的次数多,只会让店里的生意更好,所以李女士每次都笑脸相迎,用心服务赖先生,又巧妙地与赖先生保持了相对的距离。

转2万“大红包”示爱

对于自认为对李女生一见钟情的赖先生来说,这样的欲拒还迎,更是让他觉得心痒难耐,对李女士朝思暮想,几次纠结后,他决定向李女士表白。

于是,2023年1的一天周末,赖先生又来到店里,明显看得出来精心打扮过一番,又购买了一个采耳的套餐。

做完采耳后,赖先生依然磨磨蹭蹭呆在店里不走,直到店里只剩下老板娘李女士自己一个人,准备打烊关店了,赖先生才走上前表示,自己有话要对李女士说。

“我喜欢你,你做我女朋友吧!”

看到赖先生终于捅破了窗户纸,向自己表白了,李女士略微吃了一惊,继而又有点尴尬。

正在李女士想如何礼貌地婉拒对方的时候,赖先生却掏出手机,对着手机一番操作,过了不一会儿,李女士的微信“叮”一声,显示收到了一个赖先生的转帐红包,赖先生居然给自己转来了2万元钱。

赖先生表示,这钱是转给李女士花的,让李女士拿去喜欢什么就给自己买。

看到其貌不扬的赖先生,居然这么慷慨,李女士心里一阵喜悦,毕竟自己的店里忙活一个月的营业收入,赚的钱也没有这么多,看来这是个大方的男人,如果两人交往,也许真的是个不错的选择。


于是在“大红包”的攻势下,李女士答应了赖先生的表白,两人当晚就手挽手离开了店,回到了李女士的住处,从这一天开始,两人同居在了一起。

同居7天后,反目分手

同居生活的甜蜜,让赖先生愉快地体验到温柔乡的“沉醉不知归路”,由于一开始就收到大红包,李女士也把赖先生看成了一个豪爽阔气的有钱男友,对于赖先生极尽温柔。

两人同居了一周之后,赖先生向李女士提出了要求:“你把那个采耳店关了吧,或是尽快转让出去,以后别干了。”

李女士听到这番话,诧异的反问:“啊,为什么,我的店开得好好的,最近客人也越来越多了,为什么让我把店关了呢?”

赖先生说:“你这店里,每天来来往往,都是些男人,我俩在一起了,你每天老与这么多男人打交道不合适。”

“我在厂里上班,每月有一万多的工资,你把店关了,我每月给你一万二,应该够你花了,你就在家里照顾好我就行。”

赖先生的这番话,大大超出了李女士的预期。的确,每月不用干活就有一万二,比自己的店里的收入还要高一些。

但李女士出来开店,目的就是想经济独立,能有一份自己喜欢也能够做好的事业。

如果谈了恋爱,就要退回家里,做一个只等着赖先生下班回家的女人,这样的生活模式不符合李女士的性格。所以,李女士拒绝了赖先生的建议。

看到李女士不愿意听从自己的“安排”,赖先生气呼呼的走了,这一走,就没有再回李女士这里来。

要求返还2万惹纠纷

过了几天后,李女士开店营业的时候,却收到了赖先生发来的微信。在微信里,赖先生向李女士提出了分手。

而且,赖先生还要向李女士要回自己之前转帐给李女士的2万元钱。

看到这条信息,李女士气坏了,立刻就给赖先生打了个电话,问他是什么意思。

没有想到,赖先生在电话里比李女士显得还要生气,他指责李女士是个水性杨花的女人,答应了与他在一起,却每天还是在店里和很多男人打情骂俏,一点都不庄重、不自爱。

与这样的女人在一起,赖先生越想越觉得自己吃亏了,所以要和李女士分手,而且之前给李女士的2万元,也要一分不少的还给他。

李女士忍不住破口大骂:“这钱是我要的吗,这是当初你主动给我的,哪有给了又要回去的道理,就算要分手,在一起那几天你是白吃白嫖哪?天底下哪有这么算帐的?”

但无论怎样,赖先生都执意要李女士返回自己那2万元,争执无果下,赖先生还跑到了李女士的店里来吵闹不休,争吵的后果是,两人都报了警,李女士说赖先生来自己店里寻衅滋事,赖先生说李女士对自己欠钱不还。

双方闹到了警察局,听到这一番争执,警察也颇有些觉得不知如何处理,只能建议双方理性地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只能走司法程序,最终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法院判决出人意料

在后来又到李女士店里吵闹了几次,李女士依然执意不肯归还2万元后,赖先生真的把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李女士还钱。

没有想到的是,法院开庭审理后的判决结果,却让李女士气闷不已。

赖先生在庭上,一口咬定这2万之所以会给李女士,是用于自己和李女士结婚用的。

所以,法院认定,赖先生赠予李女士的这2万,是以婚约的目的而付给李女士的,所以在法律意义上,这属于两人的婚约财产,既然两人的婚约没有履行,两人分手,这笔钱李女士的确应该在婚约失效下返还给赖先生。

所以最终,这一场官司以赖先生胜诉而结束,李女士需要在限定的时间段内,把这2万元返还给赖先生。


对于这一结果,李女士表示非常不服气,毕竟自己和赖先生相处的7天里,该发生的都发生了,作为女性,李女士觉得自己吃了大亏,就是被“白嫖”了7天。

但法律的条款规定,与法庭的判决依据,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感受评价为转移,一切判决都以事实为准绳,以法律条款为标准尺度,最终,李女士只能自认倒霉,把2万元还给了赖先生。

结语:

中立的来看,法院对于赖先生和李女士之间这一场纠纷,最终的判决结果,是客观合理的。

在《婚姻法》以及新修订的《民法典》里,对于婚前的个人财产的权益保护,律法相较于前些年,有了更明确的保护立场。

在相关法律条款里,男女双方在以结婚为目的恋爱期间,双方之间的财务往来,会被视为“婚约财产”。

一旦婚约不成,双方在分手时,的确要对涉及的财产进行合理的返还。基于这样的原则,李女士的确需要返还赖先生给的2万元。

从这个案例中,折射出来的,或许对于看客来说,尤其是正处于恋爱或走进婚姻的男女来说,可以警醒的是,男女交往中,涉及到钱财时,即便陷入在甜蜜的恋爱里,也应该保持清醒,约定清楚钱财往来的性质,以免万一恋爱不成,面临分手时,还会陷入更不体面的财产纠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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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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