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合肥超57万人有福了,以下6笔钱要上涨了

7月1日是党的生日,今年是党成立102周年,在这个举国欢庆的日子,合肥市也有一个好消息,就是对超57万名城乡困难群众上调他们的待遇标准。

合肥市民政局、财政局两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等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文件中要求将对以下6项补助进行提标,看看有你家吗?

第一:本地城区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924元,县域低保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1元。

相较于2022年的标准,每人每月863元和843元,每月分别提高了61元和38元,城区受物价高,社平工资高的影响,发放标准和上涨水平的标准也更高一些。

第二:城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9779元/年/人,县域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13744元/年/人,分别上涨312元和593元,与低保的调整变化相反,对于需要救助的人员,县域的上涨标准要高于城区,可能是考虑到城区企业多,就职岗位多,部分人的收入较高,相对的县域内求职范围小,收入较低的原因。

照料护理标准调整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12360元/年/人、7416元/年/人、989元/年/人,

较去年分别上涨2460元、1476元和197元;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为8652元/年/人、4944元/年/人、742元/年/人,较去年分别上涨1722元、984元和200元。

整体在2022年的标准上均有上涨,但护理补助上,属于全护理的人,政府部门所负担的标准更高,上涨水平更高,因为全护理要求家里人24小时跟在身边的话,部分人将无法上班工作,家里将失去一份收入,本身需要负担的护理费、护理付出的精力就更多。

集中供养的受护理困难人员,享受的补贴会更高与分散供养的人员,今年上涨后,唯一不同的就是分散供养中全自理的受补贴对象,每月上涨标准为200元,高于集中供养特困人员中全自理人员的上涨幅度。

第三: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一调整为2420元/月/人,上涨水平为,每月60元,虽然上涨水平低,但是月标准本身就更高于其他人的月补贴水平,符合现在对待遇上提低控高的做法。

第四:一、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277元/月/人;三、四级调整为185元/月/人,分别每月上涨18元和12元。

第五: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整为277元/月/人,这一发放标准与一、二级的困难残疾人标准在2022年就是一致的,今年延续这一规律,上涨水平均为每月18元。

第六:高龄津贴调整为80-89周岁老年人120元/月/人,90-99周岁老年人240元/月/人,百岁以上老年人600元/月/人。

我国31省已经全部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年满80周岁即可申领这笔待遇,与养老金相似的地方,就是年龄越高,每月加发的数额越多,相比2022年,三个年龄段的高龄老人,每月分别上涨了5元、10元和20元,越高龄的老人,今年加发水平越高。

另一个需要注意的是,与养老金不同,以上补助从7月1日开始调整,但不是从1月发放的补助进行上涨,意味着将不存在补发的问题。

往期文章:今年71周岁及以上的人,才能享受高龄倾斜调整?怎么回事你知道吗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07

标签:合肥市   合肥   养老金   高于   高龄   津贴   残疾人   老年人   城乡   分散   有福   困难   城区   水平   收入   人员   标准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