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绍安县农房建筑立面管控及新建农房指导(1)

一、编制目的

建筑立面图集是各地建筑地域特色、下一步农村建房设计、审批、日常巡查、竣工验收的建筑风貌管控依据。

二、基本原则

整体把控、多元协调、各具特色、经济适用、刚弹结合原则,贵精不求多。

1、整体设计应符合体量、面积、高度等相关规定要求,达到基本抗震要求,农村独栋式、并联式、联排式自建住宅不得超过三层。每户宅基地面积一般在80-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300平方米。

2、建筑立面围绕“屋顶、山墙、墙体、门窗、勒脚、色彩、材质”等七要素,明确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住宅建设风貌管控要求,体现地域建筑特色,形成一张图七要素管控清单。

3、平面设计应考虑农村生产生活习惯、农具及农产品储存空间要求,避免“房间无直接采光通风、卫生间布置不合理、功能不齐全、尺寸比例明显失当”等,避免错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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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7

标签:漳州市   安县   山墙   目的   建筑   体量   失当   宅基地   农具   各具特色   采光   风貌   地域   要素   面积   特色   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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