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司法协同护航 守护一方山水

为进一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 6月2日上午,值“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联合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涵江区自然资源局、莆田三江口海事处在涵江区三江口镇“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处举行蓝色海湾·木兰溪流域暨入海口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暨联合海上巡航活动。

据了解,这是全省首个在木兰溪入海口设立的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也是全市首个综合性的生态司法保护实践基地。

揭牌仪式后,各单位实地考察了解基地的宣传展板内容,通过板块展示生动诠释,充分了解基地在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修复、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法治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他们还到“蓝色海湾”了解整治情况,通过与红树林湿地区、海上栈道、观鸟屋等的实地考察,切实感受木兰溪入海口的湿地风光。

据悉,该基地的设立,将为推动木兰溪入海口生态修复、珍稀野生动物保护、生态法治宣传等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护和服务。这也标志着涵江法院逐步构建起水生态、林业生态等全方位、立体性的生态司法保护和自然资源体系。

近年来,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生态检察+公益诉讼”叠加职能,深化协作配合,持续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他们以公益诉讼为抓手,依托“河长+检察长”机制,探索“打击、预防、修复、保护、教育”五位一体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形成木兰溪流域治理齐抓共管的治理格局。

从河长制工作机制,到生态修复机制,再到全省首份生态审计衔接机制和守护木兰溪联合协作协议的建立等司法联动机制的不断尝试,涵江法院一直在创新,一直在守护,一直在路上。下一步,涵江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木兰溪治理的重要理念,打造司法保护“涵江样板”,为木兰溪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司法保障服务。(林娇容 郑丽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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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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