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出台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为民宿发展创造法治条件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5月26日下午在广西人民会堂闭幕,表决批准实施《北海市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

随着北海全域旅游建设的快速推进和旅游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提供个性化住宿服务的民宿已成为深受游客欢迎的度假形式。截止 2021 年底,北海市有营业执照的民宿有 1207 家,其中涠洲岛 879 家,银海区 194 家,海城区 121 家,铁山港区7家,合浦县 4家,主要为城市民宿且数量仍在不断增加。

从北海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发现,当地民宿经营存在建筑类型多样行业标准各异、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民宿业仍处在自由经营、监管缺位、创新后劲不足的初级发展阶段,针对民宿的消费纠纷也呈现增长趋势。

为此,北海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条例,规定民宿的准入条件和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以推动和落实民宿发展的具体措施,满足消费者多元化需求。让民宿这一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该条例对民宿的定义从开办民宿的建筑、民宿规模和民宿经营特点三方面进行了全面表述。明确开办民宿既可以用村 (居) 民的住宅,也可以用村集体用房,以有利于丰富城乡民宿的经营业态,发挥闲置房屋的使用价值,同时将民宿与传统的旅馆业相区分,既突出了民宿经营的特色,又保证了民宿能够科学安全开展经营。

#立法连连看#该条例对开办民宿的要求和流程做了原则性规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鼓励民宿发展、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政策导向,适当放宽了开办民宿的市场准入门槛,强调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规定不得增设开办民宿的限制条件,避免实际操作中变相增设行政许可。同时针对民宿经营差异化的问题,规定了开办民宿需要符合相应的建筑、消防、治安和环境标准。规定了经营者在安全保障、消防安全和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引导,确保民宿依法有序经营。

该条例结合北海民宿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规定了发展规划、配套基础设施、等级评定、特色民宿集群和矛盾纠纷化解等内容,提出发展特色民宿集群,培育和提高北海民宿的品牌竞争力,促进关联产业融合,支持民宿业逐步走向品质良好、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健康发展道路。

该条例明确当地可以根据旅游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将民宿发展融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特色小镇建设。引导民宿向精品化、品牌化、集群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有条件的县(区) 可以组织编制民宿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采取自筹资金、政府补贴、专项资金投资等方式,建设村庄道路、停车场、公共厕所、管线地埋、垃圾转运、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为民宿发展创造条件。

作者:930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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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2

标签:北海   合浦县   北海市   条例   人大常委会   自治区   集群   发展规划   法治   条件   特色   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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