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望族家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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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相比较,宋代在家谱的编修宗旨、编修形式、谱图之法、家谱内容、续修时间等诸方面,均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以下几张某地某氏族谱目录可管窥一二。
魏晋南北朝时期,修谱主要是为选官、婚配服务,具有明显的“别选举、定婚姻、明贵贱”的社会政治功能。
隋唐、五代以来,经多次重大冲击,魏晋以来的世家豪族到了五代,已基本衰落下去。
北宋建立后,“有司选举,必稽谱籍,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牒”的局面已基本改变,家谱作为用来区别门第身份的社会政治功能已基本消失,代之而起的是“尊祖、敬宗、收族”及“尊尊亲亲之道”的道德教化功能。
1.潘光旦在《中国家谱学略史》所指:
“唐以上谱之用二,于官则助选举,于私则佐婚;宋以后则所存效用,惟敬宗收族。”欧阳修在《衡阳渔溪王氏谱序》中就指出:“余惟族谱之作,所以推其木、联其支,而尊尊亲亲之道存焉。”
2.盛清沂在《当前编修家谱之体例》一文中,谓欧公之谱:
“盖传其家教,以为修身处世之法者也;与昔日用于别贵贱、分清濁者,迥然不同矣”。
3.不仅欧阳修修谱宗旨如此,当时其他士大夫文人修谱也这样:
“欧苏以后,如王安石之《许氏世谱》、王回有之《清河崔氏谱》、司马光《臣寮家谱》、曾肇之《曾氏谱图》、毛渐之《毛氏世谱》、游塵《家谱后序》、朱长文《朱氏世谱》、朱熹《茶院朱氏世谱》等,性质大抵相类,咸以尊祖敬宗、管摄宗族为目的”。
4.杜正胜指出:
“中古谱牒均上呈官府,专员执掌,目的在于选官;宋元谱牒是私家记述,目的在于收族。这是宋元以下族谱与中古谱牒的本质差异。”
5.《江村洪氏家谱》(雍正八年)刊载南宋建炎四年(1130)《重刻少师公家乘序》:
“夫家谱者,何为而编也?所以明亲亲,叙昭穆,惇木原,信今而传后也,谱之所系大矣哉!”
6.元人曾迪评论有宋一代士大夫私修家谱时说:
“若南丰之曾,眉山之苏,庐陵之欧阳,咸自为谱。其法虽殊,莫非尊祖睦族之意。”
7.陈塏叙《祁门善和程氏续谱序》(永乐十五年):
“谱牒之作,上原乎本之一,所以示尊祖也,下联其支之繁,所以示睦族也。”“后之人能以邦达之心为心,则尊祖睦族之道必源源而不穷矣!”
8.明郑先民《汪氏族谱序》:
“族谱之设,原以维散涣之人心,使之顾本溯源。老泉苏氏论之概矣!”
9.明陈图《陈氏家谱序》:
“故家之有谱,乃以使人瞭然于目而兴尊亲之怀也。”
总之,在编修家谱宗旨上,“宋代所提供后世的,便是一种全新的谱书”。
魏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家谱编修分为官修谱牒和私修家谱两种情况:官府设有图谱局,任用“博通古今之儒,知撰谱事”;世家大族编修私人家谱,一般也要得到朝廷的认可,并与官修谱牒相互参考,共同发挥选官和婚配的社会政治功能。
“隋唐而上,选举必稽于簿状,婚姻必由于谱系,是以图谱有局,郎令史有员,知撰谱事有宫。四方以家状来上者,官为考定,藏于秘阁,副在左户,其制最详凡明也。”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这套修谱制度,到了五代已有所废寝。
至宋代,则发展为公谱废、私谱兴,朝廷不再设立图谱局,官府也不再编修谱牒,家谱纯粹属于私人编修。
1.明焦竑《青阳陈氏族谱序》指出:
“古昔谱领于官,其法最严。隋唐而后,谱局而始废。”
2.清代著名史学家章学诚也指出:
“古谱牒掌于官,而后世人自为书,不复领于郎令史。”
到了宋代,“家自为谱”的宗族谱牒制逐渐兴起,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谱牒编纂、管理制度。
3.歙县《双桥郑氏世系图谱·重修双桥郑氏谱序》记载:
“晋唐之际,掌谱有局,知谱有官,公卿大夫通朝籍者预焉,而庶民则不与也。五季坏乱,其法浸废,宋之诸儒乃详其世次之可考者,家自为谱,而作者继有人矣。”
4.对于魏晋隋唐时期的谱学与宋代谱学在编修形式上比较,潘光旦在《中国家谱学略史》有一段总结性的论述:
“以宋以来之谱学与隋唐而上者相较,可得显然不同之若干倾向焉。其一谱学由官面私,由公开而隐秘。隋唐而上,私家修一分家状,官家即多藏一分副本。郑氏(郑樵)氏族略序已具言之矣。至唐,撰谱之事犹直隶宰相。惟时板本未行,然秘阁藏本,在官者皆可见之,即私家有,亦未尝不许借阅传抄。故绩学之士,如王弘、刘孝标之辈,得洞窥其内容而引为处世立说之助。五代而下,谱官便成绝响,永不复置。于是私家或不为谱,或为谱而各自作故,不相参考浸淫以至今日,私记系姓,乃不能示于人,人亦无欲观之。”
宋代的私修家谱,一般由族人自己编修,当然一般由本族中有威望的受过教育的人来担任,有时也请当时著名官僚上大夫为本族编修家谱,如王安石编《许氏世谱》、文天祥曾给燕氏编修家谱等。至于请官僚士大夫为本族家谱撰写序跋,则更加普遍了。
在家谱体例中最重要的是世系图。在宋代以前,从始祖延续到家谱编撰人的世代谱系,究竟以几代为一图的谱图之法并不统一,有的以六世为一图,有的以七世为一图,有的以五世为一图等等。
自从欧苏以小宗宗法,按“近亲疏远”的原则,创制了五世为一图的世系图,即上至高祖,下至元孙,五世为一图,第五世元孙别提为第二图之首,成为第二图之高祖,又是五世为图,这样第一图与第二图共九世,既有五世服内之情,又有九世九族之亲。
欧苏的这种五世为图、近亲疏远的谱图之法,是欧苏总结了前人修谱法则,适应了宋代私修家谱的需求而创制出来的,对宋代及后世的谱图之法有着巨大影响,基本上为宋代及后世编修家谱者所采用,开创了中国家谱谱图之法的新阶段。
下面举例说明:
1.南宋著名民族英雄文天祥在《跋李氏谱》中指出:
“族谱昉于欧阳,继之者不一而足。”李氏谱“取苏公族谱引而损益之”。
2.宋汪藻《御赐陈康伯金线谱序》:
“是谱之作,上不忘其所自,下不忘其所传,又所以收人心。.·····尊尊亲亲之道所赖以不隧者,惟谱牒存焉。”
3.婺源《官源洪氏总谱》(乾隆五十三年)指出:
“宋政和间,丹阳洪善庆族续修谱牒,仿欧阳文忠采太史公记表、郑玄《诗谱》,作《家谱图》。上自高祖,下至元孙,而自别为世,凡世再别,自源而流,族之亲疏,昭然在月。”
4.宋张浚《陈氏族谱序》:
“欧阳氏推本年表,著为图谱,而后谱法有定论。”南宋“谱牒虽夥,本于欧阳之格律为正,则有法矣”。“其为图也,准欧阳氏五宗九世之法,推而上之,则见其本之所自出,逊而下之,则见其支之所由分”。
5.明罗亨信《澄海南洋王氏族谱序》:
潮之海阳王氏“为一诗礼大家······上重念本源之既远,下欲绵庆泽于将来······于是取家藏世系重加考订而增修之,一依宋欧阳文忠公谱例列图。析来潮之祖为一世,至二世则分为四房,四房之下各随其子孙而系之,庶俾后人知水木之有本源,笃孝敬而无或忽矣”。
6.明邹统鲁《三阳宁氏谱序》:
“自柳冲、韦述诸志录而降,惟欧阳文忠谱依《汉》、《史》年表例,苏明允以《礼》大小宗为次,今学者皆翕然称之。”
7.黄山《仙源程氏宗谱》(光绪二十年):
“作谱始于欧、苏。苏谱人经事纬,如司马迁《史记》之年表,欧谱系联瓜属,如朱文公《家礼》之宗图。兹仿照二谱,而酌其宜式,定九世一提,前图后传,以图为纲,以传为纪。”
8.《(浙江武岭)奉化蒋氏宗谱·凡例》:
“谱学专家唐以前称贾氏、王氏,宋代则推欧阳氏、苏氏。贾、王为百家氏族之学,而欧、苏则于五季乱离、文物凋丧之余,重创私家谱法,斯为后世家谱之椎轮。”
从上述举例中可以清楚看出,欧苏的五世谱图之法,对宋代及以后产生了深刻影响。
伴随宋代私谱的盛行、修谱宗旨的巨变和欧苏体例的确立,有宋一代家谱内容更加丰富、完善。
《古今图书集成·氏族典·陈姓部》中收录有张浚为南宋吏部尚书陈康伯族谱撰写的《陈氏族谱序》,其中有一段论述概括了该族谱的主要内容:
“先之以旧谱序文者,明作谱之权舆也。次之以史传记载者,姓氏之源流也。又次之以郡县及世表者,见门第之有在也。于是为图以详世系焉。其为图也,准欧阳氏五宗九世之法。推而上之,则见其本之所自出,逊而下之,则见支之所由分。愈推则愈高,而尊尊之义昭;愈逊则愈卑,而亲亲之仁溥,谱法莫备于兹矣。复以行实见于翰墨间者系之,则又推谱之余义也。”
可知陈氏族谱的内容有旧谱序文、姓氏源流、门第郡望、世系图表、行实传记五项构成。
结合其他文献中揭示的宋代家谱内容,表明宋代家谱较之欧苏体例已有所发展,逐渐形成了包括表、志、图、纪、例等比较规范化的内容体例。
上述内容当然不是每部宋代家谱所完全具有的,但总体而言,宋代家谱较之以前内容确实更加丰富与完善了。
在宋代以前,已出现同一家族家谱续修情况,但并不普遍,且间隔时间较长。
宋代私修家谱盛行,并出现了一再续修的情况。
理学集大成者朱熹说“人家三代不修谱,则为不孝”,更推动了南宋及以后续修家谱的风行。
1.续修的家谱,有的是沿续前代续修的。
《济阳江氏宗谱》(1929年)概述了江氏历代修谱:
“济阳之谱,由来尚矣。汉有江氏总录,晋有江氏统叙,隋有江氏世图,唐有建康宗派碑,宋有江氏世谱·····-”明汪道昆《十六族谱序》概述了汪氏谱历代续谱简况:“吾宗之谱旧矣。防于晋,著于唐,二表足征.载之天府。宋元之季,近属有谱存焉。”
2.续修的家谱,有的则是北宋以来修谱的继续。
《休宁曹氏统宗世谱》记载:
“曹氏家乘,自宋至和丙申(1056)至绍熙辛亥(1191)一百三十六年,四更纪述。”
3.平均三十年续修一次。
《婺源武口王氏宗谱》于北宋嘉祐三年(1058)作“九族图”,至南宋嘉定四年(1211)又修“世系录”。
《萧江家乘》(道光三十年)记载了在宋代总修及二次续修的时间,即北宋元丰戊午年(1078)谱系总修,两次续修是南宋嘉定壬午(1222)谱和咸淳丙寅(1266)谱。
4.有的则是南宋修谱,南宋时期即进行续修
如江西丰城孙氏宗族,在乾道九年(1173)修谱,庆元五年(1199)和咸淳元年(1265)即进行了两次续修,一百年间,共修谱三次。
5.家谱续修总的趋势为:南宋以后越来越普遍和频繁。
6.在续修家谱中,出现了“支谱”的形式。
在盛行的家谱续修过程中,遇到了一个突出问题,即随着宗族的繁衍与发展,子孙越来越多,宗族越来越大,如要将这众多子孙的出生、仕宦、享年、墓葬等信息全记在续修家谱中,则“不胜其繁”。
清人钱大昕指出:
“五季之乱,谱牒散失。至宋而私谱盛行。”
为了解决这问题,编修家谱一般采取欧阳修所提出的“近亲疏远”的原则,即以家谱撰写者为中心,近者、亲者,详之;远者、疏者,略之,这样续修家谱就出现了分支,出现了支谱。
《宋史·艺文志·谱牒类》收录的如《晋司马氏本攴》《齐梁本支》、《兖国公正枝谱》等就反映了这个问题。
综上所述,宋代家谱在中国家谱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处在重要变革与转型时期。宋代家谱奠定了后世修谱的基本格局,为元、明、清以及民国时期家谱的完善、普及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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