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则余(朱自清的祖父)家庭从未住在海州(府衙)城内

朱则余(朱自清的祖父)家庭从未住在海州(府衙)城内

江苏 苗蔚林

在研究朱自清出生地和四岁之前生活地的过程中,看到有观点说:朱自清的爷爷朱则余带着夫人和几个孩子住在海州府衙里;朱则余在海州买了房子住在海州城里…… 这些说法是真的吗?如果我们对明清以来的地方小吏工作、生活的情况有一个大概的了解,就不会做出那样错误的猜测。

一、朱则余的身份:府衙“小吏”

据有关研究资料记载,朱则余是海州府衙里“承审官”,这个“承审官”是个什么样的官呢?清朝时期的地方政府有“三班六房制”,三班是指快、壮、皂,六房是指礼、吏、兵、刑、工、户,这是仿照中枢朝廷设立的机构。三班的工作性质是体力活,属于衙役工作,六房则是办公室的工作,一般由吏官从事。这“三班六房”里的工作人员不是“朝廷命官”,朝廷不发工资,是编外人员,由地方衙门自行发工资,有点像今天的“合同制”身份的人员。“三班”大致相当于“保安”,“六房”相当于文书、秘书等办公室内勤人员。“承审官”就是一个协助州官办理民事刑事案件的工作人员,是“小吏”。

二、朱则余如何上班、起居?

清朝衙门上班的时间,一般定在“卯时”,也就是早晨六点钟,称为“点卯”。早堂一般一个时辰(合今天两个小时),重点工作都安排在上午,下午一般处理其他诸如文书事务等。到了傍晚,书吏们将当天已处理、未处理的所有文件汇总编号,交由承发房登记封存。

清代的地方衙门,从大门进去一般会有一个院子,穿过院子就进入了大堂,宅门内是二堂,大堂就是升堂的地方。大堂的前两侧是吏舍,旁边两侧是各三个房科,一般书吏就会在这里休息和工作。吏舍相当于今天的机关宿舍。除了家在当地的书吏、衙役下班可以回家外,其他的吏员都住在衙门的宿舍里,每间宿舍居住三到四人,比如《营山县志》卷2记县衙建筑共有“吏舍二十二间”。

哲学家冯友兰的父亲曾在晚清时署理崇阳知县,他有过跟着父母居住衙门的经历,在《三松堂自序》有这样的记述:衙门里有花厅,是县官会客的地方,有签押房,是县官办公的地方。花厅后边,是上房。这里是县官及家人居住的地方,还有厨房和其他零碎房屋。这个格局和体制,大概各州县衙门都是一样。

这些文字记载告诉我们:只有地方主要官员,如知府、同知等这些有官阶、有身份的人,才能带家人全家住在海州府衙里,其他的差役、小吏只能住在集体宿舍里。一个基本的历史常识是:朱则余不可能有资格带着夫人和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其中大儿子还是三口之家,住到海州府衙里,在等级森严的官场上,他不具备这个资格。

朱则余,仅是一名“小吏”,日常住在府衙的“吏舍”里,或许三四个人一间,或许两个人一间,如果一个人住单间,那就是很高的待遇。在休息的日子里,回平明古镇东北角的土房子里与家人团聚,他的夫人带着一大家人住在平明古镇东北方向的蔷薇河畔。有关朱则余家族居住平明古镇,有确凿的文字史料记载。在平明古镇的某一具体位置,已无遗迹可考。据平明当地居民提供的资料,有老辈人回忆:当时朱自清的爷爷家住在埠上村地主大院外的东北角。后人有记述朱则余家的时候,用上“府邸”一词,不过是表达一种尊敬之意而已,就像今天人们还会说“择日前往贵府拜谢”,不过是一种敬辞,并不存在什么“府”。

三、朱则余的收入情况

“三班六房”里的工作人员不是“朝廷命官”,朝廷不发工资,编外人员由地方衙门自行发工资。地方衙门发的工资需要地方官员自己掏腰包。地方官对“合同工”是比较苛刻的,据有关史料:一般来说,“三班六房”人员的一年收入,最多不过12两,或者七两二钱,仅够一家人的日常生活开支。光绪年间,一两银子可以购买107斤粮食,大约相当于今天500元人民币,也就是说,这些人的一年工资收入最多是6000元人民币,可见工资确实比较低,而且还不一定按时发放。他们只能向老百姓搜刮,根据所负责的事务,向百姓索要贿赂,靠着收取这些额外之财,生活才比较宽裕。

而据传说,朱则余做官十多年间,为老百姓办事,“学识丰富,人情练达,赢得海州老百姓的拥戴”。官声如此之好,我们虽不能揣测他是个为民请命的清官,但至少不应当是一个贪官。因此,朱则余不太可能贪财枉法,集聚财富,在海州城里购买房产。即使有些家私,也不可能摆阔显富,租住一个阔气的楼房。这与他的收入、为人都不相符。

另外,今天还有流传的,海州城里,所谓朱老爷住过的楼房,实际是晚清海州府名士、返乡京官、东海平明人朱路的居所,这些都有研究史料为证,与朱自清的爷爷朱则余没有关系,不过是因为都姓“朱”而以讹传讹罢了。


参考资料:

1. 《北京地方志·故宫志》,载《生活晨报》(2018年9月5日),《清朝官员怎么上班》

2. 《大清会典事例》,转引自《清朝衙役在衙门里的生活条件是怎么样的,待遇有多高》

3, 《三松堂自序》(冯友兰)

4. 明代嘉靖《江阴县志》、万历《营山县志》

5.《玩转大清王朝的小胥吏》(作者:李晓巧 ,《文史天地》,2016.11)

6.《朱自清与连云港》(作者:刘成文)

(本文作者系连云港区域文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未经许可,文章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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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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