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闹了!正副校长免职,校方赔偿90万,刘某被刑拘,还能怎么样?

别闹了!正副校长免职,校方赔偿90万,刘某被刑拘,还能怎么样?

5月23日,在武汉汉阳区弘桥小学月湖校区发生了“七岁男孩被碾压案”。

这就是一起不幸的,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意外事故,那些在网上鼓噪教师刘某属于二次碾压男孩的说法纯属混淆视听。

原因很简单,案发于13时50分,校园内的老师和学生很多,刘某在众目睽睽之下怎么敢故意二次碾压呢?

除非,他不想活了。别忘了,警方对于二次碾压的事故鉴定是有严格标准的。

上图中,该案刚刚发生,就有这么多人冲过来抬起车辆救孩子,而孩子的身体是被后轮碾压的。

当然,受害者家长在巨大的丧子之痛面前,心理上出现严惩凶手,甚至是置凶手于死地的想法是很正常的。

而这位不幸的学生,的确是被前轮碾压过后再次被后轮碾压,从次数上来讲确实是二次碾压。

但是,这也不能证明刘某就是“故意”二次碾压孩子致死。

可见,碾压两次属实,但无法证实刘某存在故意行为。

因为孩子死了,对于刘某来说是身败名裂的下场,他的一生中将会在愧疚和法律的惩戒中慢慢煎熬着度过。

也就是说,只要孩子活着,那么刘某通过积极赔偿,达成受害者监护人谅解,他就完全可以保住工作。

而现在孩子没了,刘某面临的选择将是屈指可数的,

他几乎除了积极赔偿后达成受害者家长谅解,然后获得判缓刑的机会以外,再也没有其它任何选项了。

你说,他干嘛要盼着孩子没了?完全没有故意杀人的动机啊。

别忘了,在众目睽睽之下故意二次碾压的话,一旦被目击证人证实,那么刘某将面临死刑的法律判决。

难道他,真的不想活了?

所以说,受害者家长的心情可以理解,家长恨不得把刘某活刮了的心都有,这种丧子之痛后短暂的失去理智也可以理解。

尽管有学生指证刘某是二次碾压,但怎么样才能证明刘某是故意为之?

老许不是替刘某说话,是因为刘某在第一次碾压孩子后,哪怕是车轮有颠簸,他怎么会知道碾压的是一个学生。

所以说,老许认为刘某就是粗心大意犯下的罪行。

但是,网络舆情一直在深扒刘某身份,甚至质疑他凭啥24岁就能当上班主任。

好像是在说,刘某能当上小学四年级的班主任,是背后有什么势力提供帮助,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得的一样。

真是服了,难道小学班主任还是一个多么热门,权势多么大的职务吗?

别忘了,警方认定故意杀人,就需要找出刘某存在杀人动机的铁证。

如果说,刘某碾压孩子之后下车查看,再次上车实施第二次碾压行为,才会被警方认定为故意杀人。

除此之外,哪怕是刘某自称“人慌无智”或者是说“操作车辆失误”,甚至说不小心踩油门上了都可以排除故意杀人。

因为,这几种说辞不能完全排除,也就是刘某存在这样做的可能性,人在慌乱下操作车辆失误也并不鲜见。

比如,济南服务区撞死人事件,就是司机错把刹车当油门所致,总不能让法院根据想象就判定司机是故意杀人吧。

别忘了,司机和死者毫无瓜葛,根本不存在任何杀人动机。

所以说,家长坚称刘某是故意二次碾压孩子的说法可以理解,但最终一定不会被警方和法官认可。

在该案发生后,孩子家长曾经到学校找刘某讨要说法,其中刘某就谈到了碾压孩子的一些细节。

但是,刘某自称孩子在车头前盲区,这一说法不被受害者家长接受,而且父亲还在冲动之下打了刘某。

那么,作为网友的我们请冷静一下,应该让刘某怎么说呢?

难道非要他说,“我知道碾压的是个学生,我是故意对他二次碾压的”,他要是这么说才让更多的人满意吗?

最终,孩子死了,也判处刘某死刑,这就是有些人想要的结果?

到目前为止,孩子家长仍然不松口接受调解,继续坚持三个诉求:

1、校方没有道歉,孩子出事后没有送到就近的医院治疗;

2、刘某是故意二次碾压孩子致死,所以刘某就是故意杀人;

3、哪怕给再多的赔偿,也换不回孩子的生命。

这三条疑问,事实上都已经解决,至于第三条是永远无解的。

是啊,哪怕是赔偿一万个亿也无法让孩子回到人间。

那怎么办?如果坚持第三条就是无解。

至于第一条,关于校方没有道歉问题,教育局已经把学校正副校长免职,而且校方还承诺赔偿90万元。

难道说,这不是认错和道歉?

更何况,学校有责任也是次要责任,正副校长被免职的代价也不小,而且赔偿90万的数额还算过得去。

请冷静地想一想,如果让法院判决,撑死了判学校赔偿50万就不少了。

关于赔偿数额问题,可以看一看武汉汉阳区城镇人口的年平均收入就可以计算出来是多少,哪怕是赔偿50万也有相当一部分属于精神赔偿金。

所以说,无论是对学校领导的处理,还是学校赔偿90万的态度,都是一种事实上诚心解决问题的道歉行为。

关于校方没有送到就近医院的问题,这应该是120的问题。

据说,当地凡是交通事故的伤者,120都有专门的医院救治,这或许就是没有就近送到三甲医院的原因。

关于家长坚称刘某是故意杀人的说法,我们只能选择相信法律了,否则这也是个永远无解的问题。

哪怕是,警方和法院都最终认定刘某不是故意杀人,家长也可以选择不接受。

但法律就是法律,它必须依靠可信的证据来决定人的生死,而不能通过受害者亲属的心情去随意判案。

好了,基于以上论述,咱们再来看看刘某的结局如何。

老许认为,刘某的行为更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要素,而不是交通肇事罪。

原因很简单,校园内不属于交通干道,根本就称不上是交通事故,何来交通肇事罪一说呢?

当然,哪怕是交通肇事罪,在判刑方面也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差不多。

从刘某的情况看,他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应该属于“情节较轻的”情形,

因为他既不是无证驾驶,也不是酒后驾驶,更不存在其它加重处罚的情形。

所以说,刘某将面临的处罚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说,刘某赔偿到位,最终和受害者父母达成谅解的话,那么刘某被判缓刑的几率就是百分之百了。

一旦刘某面临缓刑判决,那么他能否保住自己的工作吗?

在对公务员的处罚中,凡是有判处缓刑以上处罚的情况,那么在判决以前就会对本人先是“双开”处理,然后再判刑。

双开,就是开除公职,开除党籍。

参照公务员的处罚,哪怕是刘某和受害者达成谅解协议,他的工作也保不住了。

直到今天,孩子的家长仍然把鲜花摆满学校门口讨要说法,至于有没有白色横幅和花圈摆在大门口不得而知。

最后,老许斗胆说一句:正副校长已经被免职,校方承诺赔偿90万元,犯罪嫌疑人刘某也被刑拘了,还能怎么样呢?

真的别闹了,让孩子入土为安吧,剩下的事就交给法律,相信刘某的亲属很快会找到孩子家长商量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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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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