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科普:打着乐捐的名义罚款,是否违法?

乐捐,这个源于明朝,本意是为了报答皇帝而形成的优良习俗,如今在职场上已经变了味。很多公司,都会打着乐捐的名义对员工进行管理,这些公司的管理者认为,只有通过罚款的方式才能管理好员工,今天带来的就是一个关于乐捐的案子。

近日,广东一名女子收到了一家公司的offer,正当她兴冲冲地来到公司入职的时候,人事递过来的一份“办公室行政制度”却让她哑然失笑。

这份所谓的行政制度,其实就是一份事无巨细的“乐捐制度”,大大小小的条款多达十四项,密密麻麻的写了一页纸。

其中,最低的乐捐金额为10元,最高的乐捐金额达到了1000元,面对如此繁多且高昂罚款条件,该名女士表示“看到都窒息”,于是她立马选择了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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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被女子发布到网上之后立马引来了网友们的共鸣,大家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分享了许多曾经遇到过的乐捐奇葩公司。

一名网友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她称自己当初的公司规定,员工一旦业绩垫底就要进行乐捐,把刚出社会的她吓得不轻。

这份乐捐制度中,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条款更是引发了网友的大面积讨论,比如,其中一条规定:工作期间不允许闲聊以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乐捐200—1000元。

如果说闲聊都要乐捐几百块,那么如何界定闲聊呢?要知道,工作中同事们的交流也是很重要的,完全不闲聊显然不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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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这个条款相对应的是: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违者乐捐100元。吸烟的影响显然要比闲聊大,可是罚款金额却远远低于闲聊,可见这份乐捐制度一点也不严谨。

一、乐捐制度是否合法,公司管理者触犯了什么法规

首先我们要明白的是,看问题要看到问题的实质,公司内部的乐捐,无论出于什么目的,其本质就是罚款,而罚款显然是不合法的。

劳动部在1994年颁布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其中第十六条就规定了: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也就是说,公司可以扣除员工的工资,这是完全合法的,但前提一定是员工因为自己的失误对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回到本案,员工没有整理好自己的办公桌都要进行“乐捐”,显然就是不合法的了。

同时,第十六条中还规定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就算员工因为自身工作的失误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对员工的罚款也只能从工资中扣除,并不能直接对员工进行罚款,并且最大的扣除金额不能超过员工月薪的20%。

可见,这家公司对员工进行公然罚款的行为不仅不合适,还不合法,直接触犯了劳动法规,有必要的情况下,员工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如何维权?

随着全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职场乱象被揭露了出来,这些不合法的规章制度实际上是在扼杀人们的工作热情,把本应该用来工作的精力放在了内耗上面,如果不解决,是人力资源的极大浪费。

那么,如果员工在公司中遇到了以罚款为目的的“乐捐制度”,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呢?

其实早在2016年,广东省就推出了《工资支付条例》,其中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其工资中扣除赔偿费,但应当提前书面告知扣除原因及数额;未书面告知的不得扣除。

这条规定完全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法治精神,对公司单方面对员工罚款的行为做了规范——必须从书面告知,如果没有书面告知不得扣除。

这样的法规让员工可以保存证据,面对没有书面告知的罚款可以一概不理,面对不合理的罚款,即便有书面告知,员工也可以凭借这份书面告知函向有关部门进行维权。

可见,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处于弱势一方的员工的职场地位正在慢慢发生变化,许多抱着“爱干不干”态度的企业主们,如果继续推行不公平的制度,势必会自食恶果。

雇佣关系就是受雇人向雇主提供劳务,然后雇主支付报酬的平等关系,但许多企业主却将平等的雇佣关系变成了单方面的压榨,这显然是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知名民商事纠纷律师袁亚洋针对此案就表示,乐捐的本质就是罚款,员工有权对公司的此类制度说不,对已经被罚的金钱,可以向公司要求返还。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深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已经成为社会主旋律,如何维护劳动者的职场环境,提升民营经济是法律人研究的新方向。

一些公司置《劳动法》于不顾,公然在招聘信息上打出“996”、“单休”等条款,这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践踏,除了员工要勇于说不以外,每一个社会人都应该站出来改变这样畸形的职场环境。

政协委员蒋胜男就建议,一定要充分落实八小时工作制,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人民建设的是国家而非资本家,一旦劳动者的社会地位得不到保证,那么民营经济的活了也会越来越小。

可笑的乐捐制度只是一个缩影,这种现象的发生,其实是在提醒我们职场环境在一天天恶化,劳动者的权益在一天天受损,如果我们不对乐捐制度说不,不公平的现象会越来越多。

劳动者与雇主之间始终是平等的,当唯唯诺诺的现象变少,全民法治意识增强的时候,职场的乱象也许会慢慢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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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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