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罂粟250株,郴州一村民被依法处罚

为从源头上预防、遏制、杜绝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行为发生,连日来,郴州嘉禾县禁毒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持续加大禁毒铲种宣传工作力度,进一步筑牢全民禁毒防线。

近日,嘉禾县石桥镇禁毒办工作人员、石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禁毒踏查工作中,发现辖区村民周某秀家中的菜园周边种植有罂粟。经清点,周某秀种植的罂粟共250株。

在工作人员、民警的普法教育下,周某秀对自己种植罂粟的行为后悔不已,主动将种植的罂粟全部铲除,并承诺今后再也不会出现类似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嘉禾县公安局依法对周某秀采取治安处罚500元的措施。

民警提醒:禁种铲毒,人人有责。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均触犯法律。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切莫因一时的侥幸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通讯员王卫国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爆料、维权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搜索“帮忙”一键直达“晨意帮忙”平台;或拨打热线0731-85571188。政企内容服务专席19176699651。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09

标签:郴州   嘉禾县   罂粟   普法教育   政企   治安管理   菜园   石桥   辖区   通讯员   侥幸   毒品   民警   村民   工作人员   植物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