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视频加载中...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发出《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从今年5月1日继续实施至2024年12月31日。据测算,期间将惠及约16.8万户企业,为参保单位减负约4.7亿元。

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8年5月开始实施,当前,我省工伤保险费率风险类别细化为八类,基准费率按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至1.9%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设区市可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20%,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设区市可以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9

标签:工伤   阶段性   财政厅   政策   结余   江西   费率   基准   税务局   我省   工伤保险   职工   日前   类别   通知   基础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