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胞胎骨龄相差1.3岁被认定两胎罚款8千元,父母告状3年方要回钱

在中国,计划生育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现在的80后、90后都是在严控人口时代下有幸降世的生命。在我们年少无知的时候,国家和亿万父母为履行计划生育任务都付出了艰辛和无言的泪水。

1982年9月,“计划生育”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1991年5月,国家颁布《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决定》,明确贯彻现行生育政策,严格控制人口增长。

1994年8月,山东省梁山县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下发了《关于在全县清理“双胞胎”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指出:

“凡属1980年以来生育的‘双胞胎’(不论其落户与否),均为这次清查的对象,并分别按以下情况处理:(一)凡只有一个孩子而谎报为‘双胞胎’的,除按以前规定处理外,加罚1000元;(二)凡已生育两个孩子以上(含两孩),但不是‘双胞胎’而谎报为双胞胎的,给予以下处罚……”

由上文可以看出,谎报双胞胎的情况分为两种:一是未生双胞胎,但是报了双胞胎,以后再生一个,凑足“双胞胎”;二是生了两个孩子,不是双胞胎,谎报为双胞胎,以此来逃避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的实施对中国的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所起到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可以有效缓解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有利于劳动就业、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人口质量、有利于农民少生快富……

梁山县对谎报双胞胎的情况进行清查无疑是正确的,也是必要的。

1994年10月27日,梁山县针对这个问题下发了一个《补充规定》,规定:“凡在往年超生处理时自报为‘双胞胎’,且已按真‘双胞胎’对待处理过,现经查实为假双胞胎的,一律视为弄虚作假,第一胎假双胞胎每对加罚8000元……”

为此,梁山县专门成立了清理“双胞胎”领导小组。

1994年10月底,梁山县公开召开了清理“双胞胎”会议,邀请全县300多对双胞胎父母听会,徐老师夫妇就位列其中。

1986年5月16日,徐老师的妻子赵老师在梁山县医院产下一对“龙凤胎”。在计划生育严打严控的年代,一下子生下一儿一女应当算是上天最好的恩赐。徐老师夫妇分别给女儿和儿子起名为徐芳、徐雷。这一家四口原来过得踏踏实实,无忧无虑,没想到听完一场会招来一个大麻烦。

那次会议号召假双胞胎要主动申明,可予减轻或免除处罚。结果,去听会的300多对家长中,一下子就有100多对申明自己家的双胞胎是假的,其余100多对都是待查的。徐老师家的龙凤胎就属于待查对象,1994年11月9日,他们东拼西凑交了8000元“双胞胎”鉴定押金。

几天后,剩余的双胞胎经过初审和复审,又清查出一批假双胞胎,最后只剩20多对需要进一步鉴定真假。徐芳、徐雷又在这20多对之列。

1994年12月26日,徐老师一家四口来到山东省计生科研所进行“双胞胎”鉴定。当时,徐芳、徐雷已经有8岁了,两个孩子从外表长相上看不出是双胞胎,需要进行骨龄鉴定。

最后,省计生科研所鉴定认为,“徐夫妇与二子女有亲子关系,但女与子骨龄相差1.3岁,为非双胞胎。

也就是说,姐姐与弟弟的骨龄相差1.3岁,即15个月,正好可以生育两胎。

于是,梁山县计生委将徐老师夫妇预交的8000元押金转为超生费和罚款。

徐芳、徐雷姐弟明明就是双胞胎中的龙凤胎,一胎却要交两胎的罚款,徐老师夫妇自然不服。

1996年3月15日,徐老师夫妇向梁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交了医院的病历和一些证人证言,要求撤销梁山县计生委的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徐老师夫妇又向省计生科研所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于是省计生科研所于1996年9月18日作出了《关于徐芳、徐雷“双胞胎”鉴定的复审报告》,报告依然是认定徐芳、徐雷为两胎生。

梁山县人民法院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又将骨龄片提请骨龄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有关专家会诊,骨龄相差1.3岁,不符合双胞胎。

经过反复鉴定,徐芳、徐雷的骨龄测定均是相差1.3岁。在“铁证如山”面前,梁山县人民法院于1996年作出一审判决:维持县计生委征收超生费和罚款八千元的行政行为。

拿到判决书后,徐老师夫妇当然还是不服,于是他们向更高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要求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县计生委退还8000元押金及利息。

这一次,徐老师夫妇提供了更加充足的证据,有1986年5月16日子女出生时梁山县人民医院的病历、原妇产科主任及医生的证人证言、原始的出院通知单,还有孩子出生后4个月、7个月、1岁、3岁、8岁时的合影照片。

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件极为重视,办案人员专门找到徐老师夫妇所在学校校长师衍平、梁山县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刘桂荣核实实际情况。

校长师衍平证实:“徐老师夫妇于1986年5月在该校工作时生育一双胞胎 (一男一女),孩子出生后我和几位老师曾几次到他家看望,亲眼见过两个孩子。此后,徐老师夫妇再没生过二胎,他妻子也从没请过长假 (只有孩子生下来后,产假期间到济南医院给男孩看过一个月时间的病)。产假后更没耽误过教学。”

已退休的刘桂荣主任证实:“徐老师夫妇生双胞胎的事,我亲自在县医院妇产科见到。因我一生行医,跟医院很熟,记得是1986年古历4月8日(梁山那天是小集)我去县医院妇产科,正好碰上徐老师的妻子生双胞胎,我亲自在场,并帮着接的生,先生一女孩,后生一男孩,产后还称了小孩的重量,并及时作了记录。因是双胞胎又是一女一男,所有在场的人都很高兴,当时医生们还吃了他们的喜糖,这桩事一辈子不会忘。”

办案人员听着师衍平和刘桂荣的证言,根本不像说假话,难道省计生科研所的鉴定结论是错的吗?但是前后进行了三四次鉴定,不可能每次都错吧?

办案人员一筹莫展,分不清到底是哪边出了问题,最后经合议庭研究,他们决定找全国最有权威的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1997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北京市积水潭医院对徐芳、徐雷的骨龄重新鉴定,当天,积水潭医院的鉴定结论就出来了:

“……女骨龄13岁,男骨龄12岁,相差1岁。但是,根据国内外骨龄发育研究证明,同龄女孩比男孩骨龄大1-3岁。由此说明同年同月出生的女孩骨龄比男孩骨龄大1岁是正常的。”

看到这份鉴定结论时,徐老师夫妇激动地泣不成声,握着负责鉴定的老专家的手一个劲的说“谢谢!非常感谢!”

随后,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积水潭医院的鉴定结论,做出了终审判决:撤销梁山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徐老师夫妇征收超生费和罚款8000元的行政行为;撤销梁山县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因为骨龄相差较大被错判为非双胞胎的案例实属罕见,在全国想必也是绝无仅有的。徐老师夫妇为了证明子女是双胞胎,打了三年的官司,其中曲折和艰辛只有他们能体会,但好在最终他们胜诉了,是他们的百折不挠和法院办案人员的“工匠精神”让真相浮出水面。

双胞胎不管是同卵还是异卵,发育出现差异很正常,身高、长相、骨龄等评定数值存在差异是合乎实际情况的,正如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一样,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

今天写下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因为我也是双胞胎,当年也是被罚款8000元,只不过我是第三胎,超生罚款合规合法。

但当时最痛苦、最艰难的还是我父母,那时候8000元是什么概念,农村家庭什么时候才能攒够这么多钱,只能到处借钱,之后用了很多年才还清债务。

那时候的人们跟现在完全相反,以前不让生非要偷着生,穷得砸锅卖铁也要生;现在国家鼓励大家多生孩子,反倒没人愿意多生了。

或许就是这样吧,不同年代的人都有着不同的使命,不同的烦恼和不同的观念。

计划生育三十年,对中国的发展利大于弊,这是毋庸置疑的。统计显示,我国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下降到2012年的12.1‰,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0年的25.8‰下降到2012年的4.95‰,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

因为这个政策,我国使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为其他发展中国家解决人口与发展问题作出了表率,树立了负责任人口大国的良好形象。看看现在的印度,人口过剩问题愈发严峻,严重阻碍了整个国家的发展和进步。

可以说,计划生育和改革开放是中华民族复兴和中国崛起最基础、最有功效的好政策。

计划生育在你身上发生了什么故事?欢迎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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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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