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男子三年里两次无证、饮酒驾驶被查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俞祥 明宝 记者 顾潇)开车需要有驾照,开车还不能喝酒,这是最基本的交通常识,但是有的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5月18日,扬州高邮警方通报一起酒驾案件。一男子三年前在集市上因无证、饮酒驾驶被警方查获,并被警方处罚。然而,该男子没有吸取教训,心存侥幸,三年后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再次无证驾驶、饮酒驾驶套牌车,被警方查获。

△ 王某被警方查获

5月17日,是扬州高邮市甘垛镇一年一度的河口集市。当日下午1时许,甘垛镇58岁的王某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上集市,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9mg/100ml,已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当交警上网对其检查时,发现王某根本没有驾驶证,而且曾在2021年甘垛河口集市同一天,因无证饮酒驾驶摩托车被交警查获处罚过。

三年内,王某两次因无证、饮酒驾驶套牌摩托车被查,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通讯员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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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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