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西班牙殖民统治的主要特点

前言

西班牙是15——18世纪世界上最大的帝国,它除了依靠殖民地之外,还依靠殖民地的管理。

时至今日,在那些昔日殖民地上,我们还能发现一些被掠夺的痕迹,那就是那些被掠夺走了生命的东西。

本文从西班牙帝国在15——18世纪对拉丁美洲进行了殖民主义的历史考察,得出了四个主要特征。


政治上带有着强烈的封建专制性

15—18世纪,西班牙处于王权极盛时期,君王们的集权非常集中。

所以,在拉丁群岛的美洲殖民地,就有了一种强烈的王权统治和封建统治的特征。

西班牙国王要彻底掌控整个拉美,就必须要有一个庞大的行政体系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实现自己的愿望。

这样,就形成了一个比较完备的殖民地管理机制。

第一个由皇室建立的“贸易署”作为拉美区域的行政中心,由皇室任命的官员,代表皇室行使权力。

1542年,西班牙西王卡洛斯一世在马德里建立了一个与其他国家完全不同的组织——“西印度事务理事会”,这个理事会是唯一一个直接听命于皇帝的机构,

以皇帝的名义发出命令,按照皇帝的意愿行动,保护皇帝和皇帝的利益。

理事会的理事长必须定期向皇帝报告自己统治下美洲地区的一切情况。当皇帝越来越多地掌握了西印度议会时,这个机会就成了西班牙皇室在殖民区里唯一的声音。

而西印度议会则是一个核心组织,而总督府则是西班牙皇室在各个地区建立起来的一个地方组织。

西班牙的“总督”拥有军事、行政和财政大权,但是这些大权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地区,而是由西班牙人来管理。"

新西班牙区和秘鲁区的长官,由西班牙派遣到这里的高级官员和高级将领担任,他们将在行政、法律、法规、公共工程和防卫等方面起到监督作用"

西班牙皇室为了确保他们的忠诚,在挑选过程中,特别注意选择他们,他们不仅要具有西班牙皇室高度信赖的显赫家庭背景,而且还要得到西印度事务理事会的推荐。

但这些被任命为总督的人,并不能得到皇室的完全信赖,因为他们的一切决定都掌握在了皇帝陛下和西印度事务委员会的手中,而皇帝陛下也派出了自己的间谍,对这些人进行了严密的监控。

从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中期,为了更好地巩固领主对殖民地的统治,国王在不同的地方设立了几个检察官法庭。

检审庭的主要成员,也是从领主贵族中挑选出来的,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它的权力还在总督之上,“他们必须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及时汇报给皇帝”,从某些方面来说,殖民地的人并不认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是完全自由的。

贸易垄断是殖民地经济的一大特点

殖民帝国不允许与其他国家进行商业交易,只允许与他们的领主国家进行商业交易,即使是跨地区的商业交易,也是被严格限制的,就算是西班牙的商人,也需要经过“贸易署”的批准才能够进入殖民帝国。

西班牙皇室在该地区成立了“贸易署”,并对该地区的一切商业行为实施了独占性的管理。

为了满足皇家和西班牙的黄金和白银的需要,黄金和白银是西班牙和拉美地区贸易的主要来源。

“1594年,黄金和白银占到了贸易总量的95.6%,17世纪早期,黄金和白银占到了84%,但到了1609年,黄金和白银占到了84%。

1680年,加莱阿尼斯从南美返回西班牙的那支舰队,除了黄金之外,还带来了一千九百多万的白银,至于蔗糖和羊毛,只有四百多万的白银。”

1501年,西班牙国王费迪南和女王伊丽莎白不能在没有得到他们的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他们的领地,在他们的领地上挖矿。在以后的三年里,这个命令被广泛地应用到殖民者身上,“除了皇室成员以外,”在承认皇家完全掌握了商业和海上航行的权力之后,国王又宣称:“作为一个合法的、法律的所有者,他将拥有这块土地上所有贵重的金属制品的五分之一。

而宗主国则通过垄断手段,限制各矿主自己生产汞,让他们从皇室专营处以高昂的价格收购汞,并强迫他们在本地进行大规模的烟叶、咖啡豆、蔗糖等作物的生产,以此建立起一个农场式的农业,并以此来压榨土著们的劳力。

他们的统治者经常迫使农场主以较低的价格抛售自己的食物,再以较高的价格转手再以较高的价格抛售,这样宗主国就可以获得大量的差额。

另外,为了加强对海上贸易的控制,海军还组建了一个名为“西印度洋”的海军编队,由海军编队组成,由海军编队和海军编队组成,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航线、规定的港口停靠。

为了得到国王陛下的允许,也为了保证自己的货物的安全性,他们必须缴纳一笔不菲的税款,这是国王陛下对他们船只上的货物进行管制的结果。

宗教在殖民统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在殖民统治时期,西班牙皇室除了运用政治和经济手段来控制土著居民外,还运用了信仰来控制土著居民的思维方式。“

殖民教堂有一个由上到下的体系,它和政府一样,都是由西印度议会来管理的,也就是说,教堂是国王的附属。在殖民地的制度中,教会、司法、行政三者是三足鼎立的关系,教会不但掌握着教会的一切权利,同时也掌握着对世界局势的裁决。

与直截了当的殖民主义相比,天主教更倾向于在意识界中进行软化的宣传。

为促使原住民效忠于统治者,他们在与原住民接触的同时,向原住民灌输了一种“西式货币”的思想。

当地人常常被告诫:“他们可以利用这种不花钱的机遇来改变自己的人生:他们可以在个人财富和道义上得到回报。”

一般而言,所有这些都指的是培育市场,出售劳工,简而言之,就是让人们用便宜的劳工来交换钱财和物资。

就像他们的殖民扩张一样,他们对天主教的信仰也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着,到了18世纪末,拉丁美洲的十个大主教区,三十八个教区,西哥利马、圣多明哥三个大主教区。

为了削弱土著人民的抵抗意志,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奴隶,他们采取了恩威兼施的策略,对土著人民进行残酷的迫害,甚至还建立了一个宗教法庭,以消灭那些与天主教理念不符的“异端邪说”,逼迫土著加入天主教,接受他们的教导。

另外,也是为了降低土著的排挤和抵抗。他们通过学习当地居民的语言来增进感情,并在那里开设了一所西班牙语的教会学校,对他们进行了一次洗脑。

种族灭绝政策逐渐向怀柔政策转变

在早期的殖民地战争中,西班牙皇室向征服者提供他们所占据的领土和当地居民,并认可他们的身份,以此来激励和吸引更多的人加入他们。

移民采用了分配制度和强制征税制度,他们竭尽全力地压榨着印度人的全部劳力,以便为他们自己创造更多的物质。

迪福在书里写到,“很多人都跑到大山里来,以求摆脱西班牙的暴行。”

十六世纪前半期,由于西班牙残忍的种族政策,每年有一千两百万到一千五百万的印度人死亡。

例如,西班牙侵略时海地原住民大约6万人,1548年仅剩下500人左右

1532年,西班牙的买加岛上有三十万的印度人,但在1548年,所有的印度人都死光了。

”由于民族原因而造成的人口下降,就意味着对西班牙皇室来说,赋税将会变得更低。所以国王陛下才会对这些土著进行和平处理。

结语

西班牙费迪南二世于1512年发布了首个关于西牙系统的印度人的法律——布尔戈斯法,明确地规范了印度人的工作状况,包括待遇和报酬,宗教信仰等。

目的是为了防止保护者对印度人进行无节制的奴役。

尽管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他们的不幸,但“至少,国王已经为他们制定了一项法律,以确认他们的权力,并设法使他们摆脱西班牙政府对他们的统治,摆脱他们非法的剥削和掠夺。

卡世再一次发布了一条新的法律。在新的法律里,本地居民享有自由权,工作报酬,以及健康保险的权利,并且不容许托管机构对本地居民课以重税。

该法的发布极大地缓解了印第安劳工的压力,使大部分的美洲劳工获得了自由。

17世纪中期,西班牙皇室恢复了对土地的占有,18世纪,土地的占有”得到了改善,取消了对印度奴隶的占有,长达百年之久。

为了改进印度人的处境,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西班牙皇室都做了很多工作。

【参考文献】

1.齐世荣 ,钱乘旦 ,张宏毅.15世纪 以来世界九强兴衰史 :上卷 [M].北 京 :人 民出版社 ,2009:36

2.张家唐.拉丁美洲简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裴培.西班牙对美洲殖 民地贸易垄断政策述略 [J].拉丁美 洲研究 ,1987(1):48—52

4.刘明翰.世界史:中世纪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6:424—425.

5.韦宗友.殖民体系、后殖民体系与大国崛起[J].国际展望,2010(6):13—26.

6.张家唐.论西班牙与拉美殖民地贸易对双方经济的影响[J].河北大学学报 ,1996(2):5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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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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