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前,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经过山区道路时由于车速过快,三轮摩托冲入对向车道,与对向正常行驶SUV车相撞,事后警方认定三轮摩托车承担事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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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号下午6点多钟,南漳县交警大队接到报警,位于南漳县板桥镇新集街道附近的一处山区道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事故。
接到报警后事故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在板桥镇新集街道往天鹅池路段,一辆三轮摩托车侧翻在道路中间,距离侧翻的三轮摩托车不到20米远的地方,一辆SUV轿车停在路边,左后侧被撞后出现破损,现场无人员受伤。
事后民警调查发现,事发前冯某驾驶一辆无号牌红色力帆三轮摩托车,从南漳县板桥镇新集街道至天鹅池,车辆行至板桥守祖坪路段右转弯时,由于车速过快车辆失控向左倾斜后侧翻后与对向行驶的SUV车相撞。
民警认定,此次事故中冯某驾驶车辆经过路口时未提前减速,三轮摩托车驾驶员冯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记者:张强 通讯员:邓丽
编辑:小花 审核:彭蕾
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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