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单身女老师收到离婚诉讼,瞬间傻眼,自己竟嫁给农村汉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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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钰娟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你听过人在家中坐,婚从天上来吗?广西省南宁市的一位24岁单身女老师梁钰娟就经历了这件魔幻之事。

2018年正在工作的她突然接到法院的离婚官司传票,除了离婚,还要偿还所骗取的钱财。明明自己单身,且从来未去过其他地方,那么这封离婚传票为何不远万里从河南发到了广西?

一、单身女子莫名被离婚

广西省南宁市的一位24岁姑娘梁钰娟是一位单身的女老师,2018年,她和往常一样给孩子们上课,突然就收到了一张法院传票。

这封传票让梁钰娟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传票上赫然写着离婚官司,更令人不解的是这封传票来自安阳市法院。

梁钰娟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并未结婚,怎么会收到离婚官司的传票,且这官司还是不远千里自安阳而来。更难以置信的是,和离婚官司传票一起来的还有一纸归还所骗取钱财的法律诉状。

无故被离婚又背上欠债罪名,梁钰娟反而不慌了,她觉得这是一场骗局。于是便有条不紊地前往民政局去查证自己的婚姻状况,让这个官司不攻自破。

但是,伴随着民政局的查证,梁钰娟瞠目结舌。民政局登记系统中显示出梁钰娟2016年6月30和河南安阳的某靳姓男子结婚。

这着实令人费解,毕竟自己压根没去过河南,也从来没结过婚。怎么人在家中坐,离婚天上来?比莫言的小说还魔幻。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梁钰娟马不停蹄地只身前往河南安阳龙安区法院

原来,在2015年,河南安阳的“丈夫”靳某由于年久未婚,其父母便把求助的双手伸向了城里的一家婚介所,这婚介所和靳某父母有位中间人名叫黄双喜。

为了帮靳某找到对象,黄双喜也是费尽心思,功夫不负有心人,不久后婚介所就联系黄双喜现在有一位姑娘需要找对象。刚好,这边靳某要找女朋友,婚介所那边姑娘要找男朋友,简直是月老牵红线啊。

黄双喜带着靳某和其父亲于2016年的6月20日来到了婚介所,靳某和“梁钰娟”对这次的见面都表示很满意。

“梁钰娟”提出了一些请求,靳父都应承下来,靳某提出先结婚领证再给彩礼,“梁钰娟”也很好说话,当即应下来。

就这样,二人竟然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十天后就领取了结婚证,随后简单操办了一场婚礼。男大当婚,儿子的婚事定下来,靳家老人也算是石头落了地。

但是,好物不坚,彩云易散,美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

在同年7月份的某一天,新儿媳“梁钰娟”凭空消失了。一家人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只见围墙旁边有一个梯子,这种场景不难猜出是儿媳妇逃走了。

看着这个新家,家具应有尽有,都是靳家人为了这次新婚重新添置的,电脑电视,婚房装修都花了不少钱。靳家二老都没想过到手的儿媳竟然凭空消失了,人没落着,还搭进去7万块钱的彩礼。

联想到“梁钰娟”这么容易同意靳家的要求,很明显这是一场骗局,是一场以结婚为由的诈骗。

靳家凭空遭此劫难,怎会甘心,一心想要追回彩礼。然而警方却以二人领了结婚证,案件属于婚姻纠纷,不予立案。

这辛辛苦苦半辈子,本以为儿子好不容易有了着落,到最后竟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骗局。靳父在得知警方不予立案之后,急火攻心,一气之下病了两年。

这两年里“梁钰娟”从来没有出现过。眼看着这个儿媳真的是个骗子,靳父在病情稍微好转之后,便把“梁钰娟”告上法庭。

根据梁钰娟身份证复印件地址,法院传票最终落回到真正的梁钰娟本人手中。于是发生了开头的一幕,单身女老师梁钰娟不仅收到离婚传票,还犯上诈骗罪。

二、此“梁钰娟”非彼“梁钰娟”

真正的梁钰娟得知了事情的原委,告诉法庭此“梁钰娟”非彼“梁钰娟”,自己只是个单身女教师,从来没有结婚,也不认识所谓的丈夫。

那么为什么结婚时,身份证上的信息确实是梁钰娟本人呢?

梁钰娟恍然想起,自己的身份证曾经丢失过。那是2016年,梁钰娟和朋友一起出去玩时,她的身份证放在包里,包在车里。

车停在景区外,当一行人出来之后,发现车窗玻璃被砸了,包里的银行卡身份证也不见了。虽然第二天梁钰娟就报了警挂失,但是看现在的情形,好像身份证确实是被盗用了。

法官听闻后,也是不可思议。此外,梁钰娟还提供了自己的不在场证明,结婚证上2016年6月30日时,梁钰娟在拍大学毕业照,手机里还有当日毕业照片,老师和同学们也是证人。

人证物证都在,都能证明结婚那天,梁钰娟本人不在场,最后怎么可能千里迢迢在河南安阳与靳某结婚?

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向法官提供了结婚非本人的呈堂证供,梁钰娟认为自己已经可以洗脱嫌疑了,且自己也是受害者之一。

但是,梁钰娟很好奇,身份证怎么可能被随便顶用?毕竟结婚的“梁钰娟”外貌和自己身份证上的完全不同,民政局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怀疑,反而让二人顺理成章地办理了结婚证。

对此,民政局也给出了解释,当时为他们二人办理结婚证的工作人员提醒过靳某,“梁钰娟”的长相和身份证不太一样。

但是“梁钰娟”表示女大十八变,且身份证拍摄光线等都会使得人的相貌发生变化,着急娶妻的靳某觉得“梁钰娟”言之有理,便不作他想。

而工作人员每天要处理很多工作,人的相貌也的确会发生变化,且靳某本人也没有异议,你总不可能非逼着人家证明自己的身份吧。

假的“梁钰娟”看到民政局生疑,又赶紧拿出了户口本,户口本上面的户号和身份证信息吻合,当时民政局设备并不完善,没有鉴别仪器,便在人工核查之后认为户口本身份证和假“梁钰娟”都是本人,这才一经三折下为二人办理了结婚证。

民政局看到假“梁钰娟”户籍所在地是广西,再次提醒靳某,但是急着结婚的靳某同样没有把民政局的提醒放在心上,于是才有了这场骗婚。

靳家人了解到真相后,也痛恨自己这么轻易着了骗子的道,自愿撤销了真梁钰娟的离婚官司。

得知这是一场骗局,梁钰娟虽然没有受到实质性伤害,但是自己一个年纪轻轻的单身女老师,婚姻状况突然变成已婚,这真让人感到憋屈。

如果离婚,自己以后的婚姻状态就是离异,如果不离婚,以后就是已婚,哪个结果对于梁钰娟而言都是天降横祸,自己以后真正结婚之时,婆家人会相信这个魔幻之事吗?

考虑到未来自己的名声,梁钰娟慌忙询问安阳民政局自己的婚姻状态能否改成未婚,可是民政局给出的答复是不能,并告诉梁钰娟只有胁迫结婚,才可以撤销婚姻。

她和靳某不属于胁迫缔结,故民政局无能为力。看到着急的梁钰娟,民政局给出了建议,表示梁钰娟可以向法院提出撤销这场莫须有的婚姻。

三、告民政局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靳家人这边又开始提起诉讼,2019年1月,靳家人将民政局告上法庭。诉讼的原因是撤销靳某和梁钰娟的婚姻。

最终在调查后,法院查明二人诉求属实,也核实了和靳某结婚的确实是假冒的“梁钰娟”,便在一系列合法程序下撤销了二人的婚姻。

梁钰娟得知这个结果之后,觉得自己心里的重担总算可以卸下来,这桩官司也有了了结,但是事实哪里会一如所愿呢?

当她再次到民政局查询自己的婚姻状态,发现状态栏里仍然显示“已婚”,自己折腾这么久,法院判决也下来了,怎么还是“已婚”?

对此民政局工作人员也很无奈,他向梁钰娟解释,由于之前存在的已婚,民政局系统就会一直显示已婚状态。

最多是由已婚变成离异,即使法院撤销了状态,民政局也无法删除先前的记录。换言之,就是民政局信息系统录入和更新都无法及时反映公民的最新状态,即信息滞后。

此时的梁钰娟如同霜打的茄子,对于民政局这般回复,油然而生出一股无力感,难道自己一个未婚人士,以后随身携带着自己婚姻无效证明撤销书吗?这将会给自己的生活造成许多困扰。

中国作为文化大国,人文情怀非常浓烈,梁钰娟在媒体的帮助下,相关部门领导表示会尽快改善民政局的系统更新工作。

这件事情最后,假“梁钰娟”也没有被找到,七万块钱的彩礼始终横亘在靳家人心中。警方表示会持续关注事态发展,尽全力追回这笔钱财。

中国的父母永远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一辈子为儿女操劳,当儿女婚姻圆满才能稍微卸下一段时间的重担。犯罪分子正是抓住了父母对儿女的这种心思,才能如愿行骗。

案件中的靳某和假梁钰娟仅仅认识十天就同意结婚,身份证和真人身份都很可疑,但是这些都被“儿子结婚”这个天大的喜事冲淡了,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所以,在婚姻这件大事上不可操之过急,切勿因小失大、上当受骗。

法律分析:骗婚和诈骗罪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骗婚罪,如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会构成诈骗罪。骗婚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看结婚的目的是什么,是结婚还是钱财。

案件中,不明女子借“梁钰娟”的身份和靳某结婚,在结婚第二天携彩礼潜逃。她的行为属于以结婚为由,有意骗取靳家财产,她的结婚只是骗钱的幌子,应属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假“梁钰娟”为了诈骗私人财物,在和靳某认识只十天便匆忙结婚,诈取金额高达7万元,且对靳家和真“梁钰娟”都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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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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