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称“二流作家”,却把三流故事写成了一流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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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过毛姆的书吗?从学生时代,毛姆的书就一直陪伴着我们。

二十世纪伟大的作家卡夫卡、海明威等有很多,但是能把伟大天才世俗成功结合最好的,只有毛姆,没有之一。

毫不夸张地说,这位大叔的文字,曾陪伴了一代迷惘困顿的人们,指引他们,找到出口。

读毛姆,或读到泪奔,或开怀大笑,或沉默不语。

在某个安静的晚上,读到毛姆的某句话、某个故事,忽然感到自己的迷茫、孤独、失落,原来有人懂得。

自称为“二流作家”的毛姆是上个世纪英国作家中最令读者喜爱的一位,他的作品雅俗共赏。他怎么认为就怎么写,既不矫饰,也不隐讳。

在《寻欢作乐》的序言里,他这样说:“我喜欢《寻欢作乐》,因为那个脸上挂着明媚可爱的微笑的女人为我再次生活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她就是罗西·德里菲尔德的原型。”

孤寂的童年

1874年,毛姆出生于法国巴黎,父亲是当地一位颇有些名望的律师,母亲是贵族世家的小姐,有教养,有智慧。

8岁前的毛姆,拥有一段幸福的童年时光,父母疼爱,家庭富庶,不用为生计担忧。除了有点口吃,一切完美。

但母亲的离世,一切戛然而止。

两年后,父亲也因病去世,小毛姆成为父母双亡的孤儿,被送往叔叔婶婶家。

叔叔是名牧师,做事刻板严苛,又没有养育孩子的经验,做任何事都要按规矩来,生活乏味无聊。从叔叔一家,小毛姆感受不到任何爱。

另一方面,因为口吃,身材矮小,毛姆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变得孤僻、内向,埋首书堆,阅读了大量书籍。

孤寂凄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灵上投下了痛苦的阴影,在后来的人生中,常常陷入“人们赞美他时,他不知该如何回应,表露情感时,又觉得自己像个傻瓜”的困境。

这段童年经历被他写进了小说《人性的枷锁》,直到这本书出版,40多岁的他才彻底和曾经的自己和解。

高中毕业后,毛姆选择了医学,就读于伦敦的圣托马斯医学院,学习解剖学、物理学、化学……这些课程枯燥乏味,毛姆提不起兴趣,但为了顺利毕业,他还是老老实实背书。

在读医的5年里,毛姆尝试写小说投稿,但被一次次退稿。终于在1897年,以贫民窟为创作背景的小说《兰贝斯的丽莎》出版了,毛姆一举成为文坛新星。

此后,他弃医从文,专职写作,一写就是70年。他说:“我写作是因为忍不住。”

其实,毛姆也曾为当初放弃行医后悔过:“我本可以利用晚上的时间写作,这样就不至于在财务困境中苦苦挣扎了。”

因为他原以为,可以通过《兰贝斯的丽莎》的大卖获得高额版税,谁知只得到20英镑。

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毛姆只能继续写下去。

忘记一个女人的最好方式是把她变成文学

1919年,《月亮与六便士》问世,这部小说的创作契机就是他游历到塔希提岛,当地土著把高更死前留下的画卖给他。

1920年,毛姆游历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并以中国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

旅途的新鲜故事是毛姆小说的创作源泉,而帮他搜集故事的是他的同性恋人哈克斯顿。

今天要给大家推荐的是毛姆的另外一部作品《寻欢作乐》。

这部小说讲述了“无名”作家阿尔罗伊.基尔(下文简称罗伊),想要写另一位著名作家德利菲尔德的传记,而阿申登(毛姆在他的作品中常用这个名字代表自己)又是德利菲尔德成名前的好友。

由此引入,写出了书中真正的主角——著名作家的第一个妻子罗西。

书中通过正叙和回忆穿插的方式,回忆了阿申登青少年时期与德利菲尔德、罗西的相处经历,同时记叙了罗西一生的经历。不仅是著名作家德利菲尔德的传记,也可以说是罗西的传记。

《寻欢作乐》的写作背景是二十世纪初的英国,当时的人们等级观念较重,牧师的地位高于商人,受人尊敬的人物以从事商业为耻。

《寻欢作乐》中有一个细节:黑马厩的煤老板乔治坎普从前门走进去拜访牧师,牧师的第一反应——他怎么从前门进来了。因为商人和渔民约定成俗都是从侧门或后门进来。

这本书也充分展现了毛姆作为小说家、批评家、散文作家的多才多艺的天赋,书中不仅有毛姆对于20世纪英国文学虚伪现状的批判、以极具讽刺诙谐调侃意味描述了以基尔为代表的一群所谓的“作家”以及上流社会所谓的“绅士”,同时还用很长的篇幅论述了“美”的含义,它不是长久的,而是有一阵时刻,是点令人生厌的东西。

英国著名的小说家伊夫林·沃这样评价《寻欢作乐》:毛姆在拿捏人们对八卦信息的胃口方面,可谓大师。他懂得在恰当的时候卖关子,然后选择一个令人吃惊的时候说出来。

故事的原型是藏在毛姆内心深处的女孩—苏。

多年以后,只要有人提起苏,都会引起他情感上的强烈波动。苏一直被他珍藏在心头,始终放不下。

一直到1929年,他终于找到放下这个女人的方式,那就是把这个女人放到自己故事的框架中去。

作为一个作家,还有什么方式能比这个更好的呢?

于是他写出了自传性很强的《寻欢作乐》,把苏塑造得栩栩如生。

当他完成了这部作品之后,他对苏的情感纠结方才得以彻底解开。

他在书的自序里这样写道:“一旦她被写进书里以后,这个人物就不再属于作者了;作者也就忘掉了。想一想也真令人奇怪,一个在你脑海中存活了这么多年的人物,竟然就这样在你脑海中失去了踪影。”


它是毛姆内心最想要释放的东西

虽然《寻欢作乐》不如《刀锋》的结构,也没有《面纱》的故事性,甚至没有《人生的枷锁》像自传。

但它是毛姆内心最想要释放的东西。

毛姆为什么会爱上苏?罗西又为什么会成为毛姆笔下最鲜活的文学形象?

因为,罗西永远在做自己。

她专注于自己的情绪,喜欢就去享受。她脾气好,孩子气,乐观又有活力。她面容天真,身体却很性感。她相当有吸引力。

在外人看来,她是下作的荡妇,但在阿申登看来,她是纯洁的天使。风流只是她的本性——她就是爱玩了一点,那又有什么错呢?她甚至不是在犯错。

苏琼斯 图源:网络

在阿申登开始嫉妒罗西的其他情人、羡慕大文豪是大婆的时候,罗西也没有拱火。而是温柔地问,你为什么要自寻烦恼呢?我难道没有让你快乐吗?你为什么不能为自己得到的情绪而高兴呢?

所以,后来的阿申登觉得,争风吃醋是一件很幼稚的行为。罗西带给他的一种亲情,而非爱情。

这也是毛姆对苏的感情。

毛姆在《寻欢作乐》中塑造了一位另类但却让人看一眼便再也难以忘记的慷慨阳光的女性。

她友善、豁达、开朗、充满生命力。时而像阳光般灿烂,时而如月光般温柔,她用自己的笑容来打动别人,用自己的纯真来吸引别人。

她风流多情却不下流。她的美是自然的,发自本性的。她从不用别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缺点,也从不为自己的缺点找任何借口。

毛姆对她的塑造和描写都是正面的,就连罗西的滥情以及她和有家室的老男人私奔到美国去的描写中都没有丝毫责怪和鄙视的字句,满满都是真诚的爱慕之情,与世人的看法截然不同。

他对罗西也就是苏的赞美是发自内心的。

他怎么认为就怎么写,明知道一定会有人持反对观点,而且罗西绝不是世人眼中的好女人,可是他还是选择遵从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情感,不得不说,这很毛姆。

毛姆也好,德利菲尔德与罗西也罢,他们都是那种看似凉薄不专情,甚至是滥情的人,可恰恰就是这样的人,他们懂得并用实际行动去证明了:“爱一个人就是,你要接受这整个儿的人,无论是他的优点,还是缺点。”

这样真诚和坦率的真性情的人,怎么能不迷人呢?罗西和德利菲尔德的故事又怎么能不吸引人呢?《寻欢作乐》会告诉你:真正的爱就是接纳所有好的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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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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