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普惠金融和共同富裕啥关系?社科院专家说→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在实现收入和财富快速增长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问题。其中,金融发展是影响财富积累和财富分配的一个关键因素。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与金融业融合程度的加深,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迅速,为促进财富积累、改善财富分配注入了新的动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张晓晶带领团队的最新研究认为,数字普惠金融可以通过突破传统金融服务范围半径小、准入门槛高和时空限制的弊端,让更多低收入群体可以平等共享到金融服务,以此缩小城乡收入分配差距。同时,数字普惠金融还有利于提高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改善收入分配结构,降低总体贫困水平,发挥减贫增收效应。事实上,考虑到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时间较短,其对缓解收入分配和财富分配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边际上,还不能从根本上影响分配体系体制机制因素。因此,在评估数字普惠金融作用的时候,还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冷静客观的态度。

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共同富裕中存在的不足


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可以分为数字技术或金融科技的应用以及金融普惠程度的提升两个维度。从支持共同富裕角度看,这两方面均存在一定不足。

第一,金融科技的作用不够充分。由于自身实力有限,高素质专业人才匮乏,中小金融机构自身金融科技研发能力薄弱,对金融科技的应用主要依托于大型金融机构、外部科技公司、省联社等外部力量,总体发展较为滞后。多数金融机构仅掌握了客户的基本财务信息,对其行为、交易、偏好以及工商、税收等信息的掌握程度还不够。特别是工商、税务、社保、交通、金融等大量数据由政府部门掌握,但政府部门在数据开放和共享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

第二,金融发展普惠程度有待提升。财政与金融的协同不够。并非所有市场主体都会产生金融需求,也并非所有资金需求都需要通过金融手段来满足。财政与金融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还没有形成有效协同,政策交叉与政策空白的情况时有发生。另外,政策性金融的普惠功能有待强化、中小金融机构普惠金融服务能力不足、对新市民群体的金融支持存在短板。

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的着力点


发展数字普惠金融支持共同富裕的核心在于,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金融普惠程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促进财富积累的同时改善财富分配。

张晓晶认为,应规范金融机构与外部科技公司的合作。一是坚持金融业务须持牌的原则。对于现有法律法规要求持牌的业务,只能由持牌机构经营;现有法规未要求持牌的业务,允许持牌机构与各类具有专业优势、合法合规的非持牌机构进行合作。二是加强对各类机构的监管。对于持牌机构与持牌机构之间的合作,由相应监管部门分业管理;对于持牌机构与非持牌机构之间的合作,以持牌机构为监管主体。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现有监管规定适度延伸监管范围,在必要时对持牌机构的合作对象进行监管检查和评估。

对于提高金融发展普惠程度,张晓晶认为,应加强财政与金融手段的协同。对于基本上不产生收益、依靠项目本身难以实现商业可持续的纯公益类项目,应当以财政资金投入为主;对于可以产生一定收入、依靠项目本身短期内很难实现商业可持续的项目,应当以政策性资金为主,商业性资金为辅;对于依靠自身收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商业可持续的项目,应当以商业性资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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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柳立

编辑:刘能静

邮箱:fnwe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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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02

标签:数字   金融   政策性   社科院   金融业   可持续   金融机构   分配   手段   程度   财政   资金   关系   财富   机构   项目   专家   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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