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公布一批失信人员名单,多人被实名曝光,有人仅欠300元

近日,顺德法院公布一批失信人员名单

北滘一男子欠34万多元不还

被法院实名曝光

以下这些人看看有没你认识的!











如您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已符合删除条件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我们将及时将您的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此处是指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予以删除。)

和以上人员、公司

有生意来往的千万要小心!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法定情形,从而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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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标签:顺德   最高人民法院   人员名单   被执行人   佛山   民法   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   虚假   财产   情形   法院   义务   实名   名单   能力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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