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宋朝商品经济的发展,人口与土地之间的问题促使了怎样的结果

引言:

作为中国古代史上“承前启后”的朝代,宋朝的文化、经济与当时同时期的整个世界各国相比,可谓“独树一帜”的存在。

当那些西方统治者还在为“宗教困境”而焦头烂额时,宋朝统治者已经在为如何促进社会经济更加更包容地发展而努力了。

其实,一开始的宋朝,大多数老百姓的日子都过得很单调,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自己管自己吃饱,以小农经济为主,所以社会上的农民会占大头,而别人只占很小的一部分。

但宋代最大的特点是除了农业给力外,其工商业也十分发达,于是随着宋代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一些农民开始“转移战场”,从种农田转为进城务工。

我们通常说一个国家经济繁荣发达,主要讲的是农、工、商各个行业,种类繁多,花样繁多,能够生财有道。

自宋代开始,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的速度加快,宋代政府在农业与商品经济关系的处理上,出现了许多与历朝的不同之处,使宋代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繁荣时期,接下来就让我们走进宋代,一起来看看大宋的繁荣。

一、 宋代商业的发展

重农抑商是中国古代统治者一贯奉行的基本国策,从秦朝商鞅变法开始,历朝历代的统治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或多或少都在政策上打压商人,控制商业的发展。

像秦朝将商人(及其后代)充军或戍边;西汉武帝打击商人势力的“算命令”、“告命令”;隋唐时期禁止工商业者人士为官的规定。

以及明清两代对沿海贸易的限制、取缔等等,都使商人群体受到了极大的抑制和摧残。

  但与前后几个朝代不同的是,到了唐宋时期,尤其是宋朝,国家在对待商人的政策上,较以前有了明显的转变。

宋朝建立后,便一反“重农抑商”的传统政策,确立了一种新的经济运行方式,即国家和商人共利、分利。因为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中,商人与国家之间往往是一种对立的关系,但宋却打破了这种壁垒。

于是为了保证商业的发展,宋朝统治者自立国之初就采取了一系列惠商、恤商的措施,使之在尽可能广泛的范围内得到自由的发展。

而且统治者为保护商人利益,还修改了过去对经商设置的种种限制,为商业发展清除障碍,进一步扩大了商品流通的范围。

  宋政府为保护商业发展所采取的这些惠商政策,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贸易的同时,还保护了商人中小商人的利益,营造了一个公平有序的交易环境,对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宋代商业的发展是以农业和手工业为基础的,因此,只有种植业提供了较多的商品粮,才能实行商坐而论道,铺面贩运,进行各种交易和交换活动;只有农业提供更多的农产品,也只有手工业提供更多的产品,才能让商业活动兴盛起来。

所以可以这么说,农业手工业发达程度是决定商业发达程度的测量器,或者说,商业发达与否,农业手工业是决定性条件。

宋初以减免田赋的方式鼓励民户复业垦荒,其目的是招抚逃亡的农民,回归农耕,为恢复农业生产而开垦种地。

再到中期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如允许佃户迁徙自由,对新开荒的田赋进行减免;平均田赋,发展农田水利,为民解困;都极大地推动了农业的快速发展。

二、进城务农的宋朝农民

  中国古代不管在哪个社会,都是处于重农抑商的政策,因为在古代,粮食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农民也成为粮食生产的主要人员,很多农民以粮食生产为基本准则,而很少投入到商业的发展中去。

但能让农民在那个以小农经济为主的朝代里,放弃田地到城里去打工,便足以反映出宋朝商品经济的繁荣。

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运输工具的进步、政策的开放,各种条件的改善,使宋朝的商业发展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进步。

以经济农作物为主体的商品性农业加速扩张,各类农业产品大量涌现,他们与独立手工业者一起逐渐向小商品生产者转变。于是城镇数量开始大幅增加。

这也使得传统之间的经济性商业城市转换,让那些原本主要服务于社会上层,即统治阶层的以奢侈品和土特产为主的贩运型商业,开始向以黎民日姓日常日用品为主的规模型经营转变。

宋朝经济发展繁荣的大背景下,也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宋朝时期的人口与土地资源之间的关系。

土地是有限的,但人口却是在一直增长的,经济的繁荣势必也会带来人口数量上的增多,所以宋朝人与土地资源之间的不平衡问题,成了当时的一大难题。

不过好在,宋朝在经济发展的刺激下,城镇发展得非常迅速,社会出现了很多不同种类的职业岗位,给一大批“无事可做的人群”提供了足够的就业机会。

随着人口资源的激增,土地资源分配不合理,也导致很多家庭没有办法维持日常的生活,这种情况下,肯定有人去从事新的职业,给家里的土地提供一点空间,减轻家庭的生活负担,这些人也就成了宋朝那些出城打工的农民。

而且单纯从收入水平来看,进城务工显然会大大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居住在农村的农民家庭,以种植业为主,一年的收入非常低。

再加上小农经济的脆弱性,这就会出现农村广大青壮年劳动力放下锄头,背起包袱进城务工的情况。

  古代庄稼种植讲究时令,分为农忙和农闲在农闲时期。农忙时还好,可一到农闲那些以耕种为主的农民就会无事可做,导致无账可算。

所以他们若在闲来无事时进城找点工来做,一来可以贴补家用,二来还可以拓宽自己的技能,多一份职业保障。

  与此同时,宋朝统治者也开始意识到了人多地少的问题,宋朝为了减轻农民的压力,开始大力兴修水利。并给予劳动人员一定的报酬。给一些土地不够用的农民工提供一些就业机会,保障他们一家人的饮食起居。

正因为宋代农民进城务工的这种现象得到了缓解,宋代当时的危机,也推动了整个社会的生产,在这种劳动力越来越多的情况下,自然商品经济发展得也越来越繁荣。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农民工的工作方式越来越从“出卖体力”向“出卖劳动力”转变。所以农民工是在不断地建设社会一起进步的。

三、社会生产关系的变革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唐宋两朝是中国封建生产关系变化、转变最主要的时期。唐后期,土地私有化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除官僚富豪急剧积累土地外,连普通的平民地主也在迅速扩大田产,土地迅速集聚到了不同身份的地主手中。

而宋王朝则在继承唐末五代的基础上继续发展了土地私有制。

宋朝政府则为了适应土地制度改革,满足社会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不仅不抑制土地兼并,还放任土地的兼并和自由买卖,这导致大量的国有土地逐渐私有化,甚至还呈现出日益强化和深化的趋势。

宋史专家漆侠先生就曾指出“土地私有制在宋代的土地所有制中占有绝对的优势。”

与土地制度的变化相适应,封建剥削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隋唐以前世家大族经营的庄园经济让位于通过租佃制对“客户”进行剥削的地主经济,承租关系由此兴盛,并成为一种主要的剥削方式。

  在租佃制下,地主招募客户耕种在土地上,客户出卖劳动力租种地主的十块土地进行生产,然后向地主缴纳一定数量的地租,而无须承担其他方面的义务,地主也无权再以任何形式提供给佃户。

地主与客户的关系,主要是租契关系,佃户不论收成好坏,都必须按契约规定的品种和数量向地主交付地租,他们在契约期满后有权退回租约,并受政府法律保护,人身依附关系大为削弱。 

根据宋代的户籍制度,委托人直接将国家作为国家正式编户,并承担国家的某些赋役而不再是地主的“私属”,因而获得了近乎完全的人身自由。有些客户,农闲时也兼营商贩。

同时,宋代官私手工业作坊中也普遍实行雇佣制度,有利于提高手工业者的生产积极性。

在各种手工业作坊中,以招募制取代了原本具有强制性的指派和差役,匠人与工匠的关系是雇佣的工匠的报酬,也就是雇佣值,是根据生产的产品数量和质量计算的。

雇佣劳动与带有强制性质的劳役制相比,工匠们受到的封建人身束缚已大为松弛。

新的社会经济关系更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使宋代经济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下得以快速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

结语:

以史为鉴,立国治国,我们现在正处在一个发展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政府应该给工商业者什么地位和政策,宋朝的商业发展状况,宋朝政府的商业政策,今天对我们有一个参考作用。

近年来,随着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加强、社会对农民工群体的关怀、劳资关系的改善等诸多因素,农民工的日子可以说是越来越好了。

虽然他们仍然干着最辛苦的体力劳动、穿着最破旧的劳动服,但他们的薪酬水平有了很明显的提升。

参考文献:

《宋史》

《宋代经济史》

《中国经济通史 第五卷 宋辽金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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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5

标签:商品经济   宋朝   土地   手工业   宋代   地主   商人   人口   农民   社会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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