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物业费调整或将参考这项“成绩”

湖南日报4月5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奕楠)你会给自家小区物业打几分?近日,省住建厅发布《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我省建立全省统一的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及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作为物业服务费动态调整的参考因素等相关事项征求意见。

记者在《湖南省物业管理行业信用评分标准》中看到,评价对象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前期物业管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项目经理人,其中,“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业主满意度评价”一项需业主打分。

据了解,年度信用评价按照所得分值将由高至低分为四个等级。对年度信用等级为A级的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办法》列出一系列激励措施并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在实施行政管理和提供公共服务中给予优先办理、信用承诺、容缺受理等便利性服务措施;在表彰奖励和参与财政性资金、项目竞争时,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在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时,加大激励性评分比重;业主大会通过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人时,鼓励列为优先选择对象等。

对年度信用等级为D级的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办法》列出惩戒措施并征求意见,其中包括在开展相关专项治理行动时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管;限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限制参与保障房或者危旧房项目建设及物业服务;限制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向金融、保险等机构提出风险控制建议等。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湖南省   湖南   征求意见   物业管理   市场主体   对象   成绩   措施   信用   办法   年度   行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