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预期强信心 多项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落地

央广网北京4月1日消息(记者孙鲁晋)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国新办3月31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优化完善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有关情况。

财政部副部长朱忠明表示,优化完善税费优惠政策既要助企纾困,对稳定宏观经济有一定支持力度,又要考虑财政可持续性,并与财税体制改革相衔接。

朱忠明: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的所得税政策,实施至2024年底;将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将煤炭的进口零关税政策延续实施至2023年底;将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道树介绍,从税收数据来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户数和优惠金额是不断增长的。

王道树:据统计,五年来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5%左右,形成了“政策引导——研发投入——税收减免——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的良好循环。

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是一项重要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此次延续实施降费率预计年均减负约1800亿元。

桂桢:企业无需申请,零成本享受政策。包括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将普遍受益。助力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积极支持企业纾困发展。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央广网”客户端。欢迎提供新闻线索,24小时报料热线400-800-0088;消费者也可通过央广网“啄木鸟消费者投诉平台”线上投诉。版权声明:本文章版权归属央广网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请联系:cnrbanquan@cnr.cn,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4

标签:税费   阶段性   优惠政策   财政部   工伤   王道   国家税务总局   个体工商户   税收   信心   年底   费用   成本   人力资源   政策   企业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