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大"分家"与华为军团对比,步子更大激励作用更明显

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张勇宣布组织变革决定:构建“1+6+N”的组织结构,即在阿里巴巴集团之下,设立阿里云智能、淘宝天猫商业、本地生活、国际数字商业、菜鸟、大文娱等六大业务集团和多家业务公司,各公司之间的合作通过法律协议而内容内部协调实现,同时,提出6及N通过独立上市体现价值。

阿里巴巴的做法简单、粗暴、不拖泥带水,这是典型的互联网公司的特征。有的集团还在一个一个通过分拆上市,逐渐“放飞”业务公司,而且即使“放飞”了也像风筝一样,集团公司还要拿绳牵住。阿里巴巴的动作要快得多。

阿里巴巴集团巴不得把自己弱化为投资者,六大业务集团从原来的阿里巴巴集团管理下的“0.5级单位”升级为“0级单位”,具有自己的完善的治理结构,几乎是完全独立的运作。而且这一做法还会推动到业务公司,从“1+6+N”看,业务公司指的是6个业务集团之外的,但相信在6个业务集团中,也会积极推动业务公司的出现。

这样,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各“战略业务单元”(SBU)大多走向了完善体系、独立运作,相互之间通过合同、协议,而非企业内部部门之间派单、上级协调实现,同时也增加了采购竞品的可能。其好处:

①减少 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大大降低了沟通成本;

②引入了更多的社会竞争,有利于准确判断不同业务的价值;

③市场竞争下,驱动各业务单位更高效地工作;

④由于独立运作,公司管理层收益直接与公司的业绩挂钩,更能激活管理层的积极性;

⑤上市成为各SBU体现社会价值的最直接体现,也不排除有SBU被转卖给第三方,以实现资产溢价或止损。

但独立公司化运作也有明显的缺点:

①孵化中的业务如果独立,在没有集团公司支持下,可能还没有形成竞争力,成为细分领域的“独角兽”,就“夭折”了;

②独立公司化运作后,细分市场具有一定垄断性的“独角兽”,可能为了扩大盈利或支持向外扩张,向其他兄弟集团公司要更高的价格;

③不同SBU之间可能因相互扩张,而成为竞争对手。

如何协调是改革后的阿里巴巴集团公司及6大业务集团董事会、决策层需要注意的,激活竞争不是坏事,有利于各SBU提升竞争力。

“1+6+N”实际早已在阿里巴巴集团内部出现,1是0级单位阿里巴巴集团,6是6个大的事业部,阿里云智能、淘宝天猫商业、本地生活、国际数字商业、菜鸟、大文娱,业务性质不同、客户群体不同、上游合作伙伴不同,甚至业务实现模式也不同。但在改革前,每个业务事业部的发展,都将受到阿里巴巴集团和其他业务事业部的制约,例如能不能和其他事业部的竞品合作,例如业务支持缓慢如何快速推进而不是增加更多低效的“扯皮”。独立公司化运作后,公司决策层将为经营业绩负全责,业绩也将直接与其收入挂钩。不同公司之间的员工收入也可能有非常大的差别。

同样是出于提高SBU的独立作战能力,华为过去几年也对组织机构做了多处调整,其中一个亮点就是成立业务体系相对完善的“军团”,独立为其业绩负责。近期国内多个公司(如中国联通)也学习了华为的军团做法。

与阿里巴巴大“分家”不同。华为的军团仍是内部的相对独立,包含了多个环节的人才及其他资源,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沟通成本,但军团又得到了集团统一的支持(阿里巴巴改革前的“大中台”?)。所以“军团”不像“分家”步子迈得大。

需要注意的是华为的各业务线同样面临阿里巴巴类似的问题,例如电信运营商业务、企业网络业务、手机等智能终端业务(又分为toC、toB)、汽车业务、云业务、芯片业务、新能源业务等,同样是产品或服务形式不同、客户不同、销售方式不同,且随着业务推进,各业务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华为有有必要推动成熟的战略业务单元SBU进一步独立,公司化运作,也可以通过上市或出售,实现价值的最大化。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华为   阿里巴巴   军团   步子   事业部   集团公司   独立   作用   单位   业务   集团   公司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