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普华永道倪清:推进可持续披露立法是大势所趋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自2020年9月,我国提出2030年碳达峰与2060年碳中和目标以来,两年多时间,国家、地方和行业层面也在积极推进“双碳”落地,随着市场对“双碳”认知的提升,企业的接受程度也在逐步提升。

根据科学碳目标倡议(以下简称“SBTi”)的统计,过去两年,加入SBTi中国企业的数量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其中2022年加入SBTi的中国企业数量相比2021年增加了2倍,与此同时,通过审核目标的企业数量也增长了3倍。

普华永道中国ESG可持续发展市场主管合伙人倪清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当前,企业对双碳认知快速提升,公司加强节能减排、践行碳中和或净零排放已是大势所趋。“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仍要进一步完善ESG相关的机制建设,在立法出台、标准制定、转型金融支持等方面进行探讨,持续完善企业可持续信息披露、建立可持续金融体系。”

加强碳中和目标管理

《中国经营报》:“双碳”目标在2020年9月首次提出后,两年多时间,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很多举措来推进,从企业执行情况看,你认为当前企业部署落实“双碳”计划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倪清:随着国家对“双碳”政策的推进,企业对“双碳”的认知和接受程度也在逐步提升。

在此基础上,公司加强节能减排管理、践行碳中和或净零排放已是大势所趋。结合行业洞察和实践项目经验,我们认为行业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全面了解自身碳排放情况,同时要识别适用的减碳路径,并设定碳中和或净零排放相关目标,以目标带动公司实现低碳转型。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认为健全的管治是促进公司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董事会除了要监督“双碳”目标的落实进度,还应定期检查公司是否采取积极的气候风险管理策略,这有助于帮助公司对冲管控风险。

此外,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对于企业设立低碳转型目标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因此,公司需要深入了解利益相关方关心的议题,并思考如何与公司战略发展相结合。

《中国经营报》:“双碳”目标背景下,气候变化相关议题的重要性和关注度也在持续提升,基于这样的认识,你认为上市公司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应该进行哪些调整?

倪清:目前国际上使用比较普遍的一项准则是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气候信息)并行推进方式。2015年12月,由G20成员国组成的金融稳定理事会(FSB)设立了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

2017年6月,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指南发布。目前TCFD是全球影响力最大,并获得支持最广泛的气候信息披露标准,它的出现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的披露提供了一个架构。

对上市公司来说,当前需要逐步调整公司战略和商业模式以应对气候变化。比如,可以参考TCFD等框架开展气候相关信息披露,着手开展实质性的气候风险识别与评估,以及强化气候管治架构、策略与绩效表现,以响应监管机构、金融机构等多方的气候变化信息需求。

此外,为增强信息披露的可信度,上市公司应适时考虑对相关数据进行独立第三方鉴证,从而提升气候相关报告透明度。我们认为,应用数字化工具提升碳排放披露数据的质量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发展趋势。

完善ESG相关立法

《中国经营报》:近年来,ESG成为市场特别关注的话题。从信披到各行业制定ESG目标,“双碳”让ESG具有了更深的内涵。根据你们的观察,目前中国践行ESG的成效如何?

倪清:随着主流ESG评级机构加强对企业ESG表现的关注,企业的ESG管理逐渐成为有效提升其ESG评级水平、赢得资本市场青睐的新竞争领域,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上市企业开始重视和加强ESG披露。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ESG发展报告(2022年)》统计,截至2022年上半年,上市超过半年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中,1431家(占比超过31%)发布了2021年ESG相关报告,发布数量与发布比例在增量和增速上均为过去5年的最高值。

整体看,中国在ESG领域也取得了不错的成效,比如,全球规模最大的清洁发电体系的投入使用,以及首个“碳中和”冬奥会等项目都展示出中国在绿色发展方面的成效。随着舆论关注度的不断提升,预计这项工作也会取得更明显的效果。

《中国经营报》:基于目前取得的一些成效,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还存在哪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对此,你有何建议?

倪清: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主要侧重于污染物及其排放浓度等污染相关信息,其中并未包括温室气体排放,也未包含与气候相关的机遇与风险等内容。

2021年12月发布的《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虽然加入了碳排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信息,但要求的主体只是重点污染企业或生态环境违法的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并未覆盖到广大企业。

与此同时,目前出台的环境信息披露政策较少有强制披露的要求,多以建议披露为主,也缺乏对可持续信息披露的要求。

基于此,建议以深度参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相关工作、设立ISSB北京办公室为契机,相关部门可进一步明确气候变化及可持续信息披露框架要求。

在政策完善方面,我们认为,当前企业在碳核算和碳管理方面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碳排放相关口径、数据整合及数字化工具应用等还存在难点,因此,建议相关部门要持续完善核算标准与方法、推动碳排放数据平台建设工作。

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部分行业出现无法从现有绿色金融体系获得自身由棕色向绿色转型所需的资金,金融供给与市场需求之间仍存在不平衡、不适应的矛盾。因此,发展转型金融势在必行。

考虑到转型金融标准与行业特性密切相关,我们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组织专业力量,加快行业标准研究,并从重点行业入手,尽快推出转型金融标准。

(编辑:郝成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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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3

标签:可持续   大势所趋   中国   专访   上市公司   气候   气候变化   目标   金融   公司   企业   信息   倪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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