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为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河南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从制度层面对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范。《经办规程》对各环节业务办理流程、受理规则、资金划转等进行了统一,更便于经办操作。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在省内流动,不再办理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和费用,直接在新就业地参保即可,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参保职工跨省流动就业的,失业保险关系和费用随之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在转出地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只转移失业保险关系,不转移费用。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可以通过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掌上12333APP、电子社保卡等渠道提出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河南   关系   省内   年限   规程   进一步规范   职工   渠道   费用   业务   工作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