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拖车至高速出口,让司机不再恐惧,继浙江首开先例,河南紧随其后,6月1日起实施,值得全国推广
近日,由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该《条例》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者负责实施。高速公路经营者可以建立专职救援队伍承担清障救援工作,也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委托社会救援力量实施。
高速公路故障车辆由高速公路经营者免费就近拖曳至高速公路出口。
对高速公路事故车辆实施清障救援、现场清理,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进行,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最新版《浙江省公路条例》已于2020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在全国首创高速公路故障车辆免费拖曳的规定。
《条例》第五十条规定: 高速公路上的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负责实施,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组织和调度。
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曳、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承担拖曳、牵引费用的事项,应当在高速公路特许经营协议中予以明确。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不得限定故障车辆、事故车辆当事人到其指定单位修理车辆。
▶点评: 以往由于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拖车费用,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高速公路救援中经常出现天价救援案例,推诿扯皮,甚至对簿公堂,浪费公共资源。天价拖车救援不仅会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更严重危害了司机们的直接利益,让广大司机朋友苦不堪言。
希望上述两地高速管理部门能够落实好该条例,做好监督管理,让好政策真正服务于民。也希望其他省市能够尽快跟上步伐,早点出台此类利国利民的法规条例。
页面更新: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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