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处理何以服众?海南霸凌事件:校长被免,施暴者行政处罚

海南临高的未成年人霸凌事件,在网上迅速发酵,一时间传遍网络,很快刷屏,引发广大网友的极大关注和强烈愤慨!

一群“小恶魔”态度之嚣张,下手之狠毒一次次挑动着大众的神经,真的是惊心触目,怒火中烧。




网传,受害者的家庭也很悲惨。

父亲是残疾人,母亲是聋哑人。

孩子目前外在的伤势也不容乐观:

左耳鼓膜穿孔,眼睛不可逆损伤。

一定还有浑身上下,从头到脚的遍体鳞伤吧!

被多次狠揪头发,被猛踹,这帮“小霸王”哪里还有一点点十三四岁学生的样子?

外伤姑且已经这么严重,那精神受到的暴击呢?不可估量!挥之不去难以走出的心理阴影!


大家都有一个简单而又朴素的愿望:治疗赔偿道歉那是必须的,还要对那些目无法纪下手狠毒的霸凌者施以严厉的法律惩处。

当地官方的最新处理通报来了,却让人心里相当不是滋味!

事发学校校长被免职,对其中已满14周岁的违法学生给予行政处罚!

万能又弱势的学校和老师!

“未成年人”的身份再一次成为了施暴者的“保护伞”和“护身符”!



近些年来,未成年人的霸凌事件接连不断,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一次次强烈刺激着身为家长的广大网友,也一次次残忍伤害着被霸凌者的身心!

每回网上爆出这些霸凌的照片和视频,我都不敢、不想、不忍心点开看了,因为只要一看,就会心痛不已,无比愤怒!

时间长了,觉得自己对这些霸凌事件都有些“麻木”了。

但是,对于被伤害虐待欺凌的受害者来说,那可能是一生的心理阴影和难以走出的屈辱回忆。


广大网友都期待着对施暴者的法律严惩,每一次的希望都化为失望,为什么?凭什么?

第一时间又是处理学校和校长!学校的教育是万能的吗?这难道不是发生在校外的霸凌事件吗?

你非说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要追责,也不是不可以,但每回对疯狂残暴的霸凌者总是轻轻举起慢慢放下,来一个不痛不痒的处理,能挽救警醒施暴者和警示他人吗?对受害者的保护和正义又体现在哪里?

到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故意伤害他人,能不能负刑事责任?

《长江日报》的相关报道里,做了明确的法律科普,答案是年满12周岁,因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的就有可能负刑事责任。


在本次事件里,被伤害者鼓膜穿孔,眼睛被不可逆损伤,又是被霸凌群殴,手段还不够残忍吗?性质还不够严重吗?

通报里说,年满14周岁的予以行政处罚。未满14周岁的没说,那就是家长带回家自己教育了。


在此我大声呼吁,这样的惩处太轻了!

为了保护每一个未成年人,尤其保护被伤害的弱者,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校园霸凌的恶劣风气,务必严厉惩处施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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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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