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实现“人犬共处”,限时遛狗并非良策

□李浩天(广西大学)

据浙江省政府网站“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3月20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希望可以调整遛狗时间”的留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回复称,一直在为之努力,争取早日修订完善法规,目前不破法规破常规,养犬人需做到“养犬必办证、遛犬必牵绳、犬便必自清”。《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规定,犬主出户遛犬时间为19时至次日7时。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国内多个城市在规范和加强犬只管理时,曾对遛狗时间做出明确限制,有的引发了较大舆论关注,多地已放弃限时遛狗的规定。(3月21日 澎湃新闻)

一直以来,“城市养犬”都是一个颇有争议的社会话题。作为宠物的犬类能够陪伴饲主,为其带来温暖与安慰,但在城市中饲养宠物犬这一行为也伴生有不少负面问题。例如,一些宠物犬,特别是在没有受到妥善管理的情况下,会做出咬人等攻击性行为,而犬类排泄物与吠叫的声音等也会对公共安全和卫生造成不良影响,由此引发的投诉和纠纷并非个例。

不可否认的是,“限时遛狗”这一措施的确有其合理之处。管理人员可以对无序遛狗行为带来的安全问题作出更为有效的监管,在保障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同时,也能够尽可能减少对其他市民的影响。然而,在笔者看来,“限时遛狗”的管理规定看似严格,却未必能起到预期效果。首先,“限时遛狗”实施的难度较大,可执行性不足;其次,这一规定将养犬人“一刀切”地全部划归为一类,一定程度上传递出“凡是养犬人,都不守规矩,需要被严格监管”的信息。长此以往,可能加剧养犬者与其他居民之间的矛盾,不利于问题的最终解决。

事实上,在网民“希望调整遛狗时间”诉求的背后,反映出我国在城市养犬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多短板这一现实问题。现阶段,我国城市养犬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且部分条款争议较大,导致实际执行较为困难。而在实际监管中,执法力度不足或者执行不到位也导致部分管理措施难以落地实施,无法起到预期效果。同时,一些地区制定的相关规定较为僵硬教条,缺少针对性和弹性,不能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此外,部分养狗人士缺乏相关基本知识,也会导致一些不文明养犬问题的发生。

笔者认为,以“限时遛狗”为代表的“一刀切“政策,并非是解决问题的良策。城市养犬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找到人犬共处的“平衡点”。而这也离不开政府、社会组织、居民各方的共同努力。

相关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制的建设,建立起健全的管理机制和社会支持体系,并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政策,以达到更好地保障公共安全和卫生的目的。在城市规划中,也可以调研开展“公共遛犬区”试点探索,适当增加一些宠物专用的公共场所。社会组织也需要行动起来,以组织志愿者,定期带领宠物狗进行户外活动等形式,缓解管理压力。养狗人士的素质和养狗知识水平同样值得重视,可以通过教育和宣传等各种方式加强其责任感和管理意识。

另外,针对弃养、流浪犬等衍生问题,也可以通过合法化收养等方式,减少无主宠物犬的数量,降低城市管理难度,让更多的宠物犬得到家庭和社会的关爱。如此一来,不仅能够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还可以减少纠纷和争议,从而创造出一个更加融洽与宜居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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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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