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头颅骨折婴儿的家长疲惫维权

□许卫兵

据媒体报道,2月14日上午9时许,刘鑫的孩子在四川德阳市人民医院降生,但次日清晨,孩子被发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紧急跨市转院、进行开颅手术,最终保住了性命。家长花了11万元治疗费,还借了不少外债。家长怀疑这是在“顺转剖”过程中,医生操作不当造成的医疗事故。对此,医生表示,对于责任承担问题,需等待医疗事故专家鉴定组来鉴定,并遵照法律流程办事。(3月22日《成都商报》)

新生婴儿头颅骨折,让父母心疼不已,难以接受,经济和精神上遭到沉重打击。一方面,治疗婴儿疾病,家长们已经花了11万元,其中不少是外债。另一方面,婴儿后期需要定期检查,防止病情反复、恶化。如果婴儿生长发育中,头颅骨折导致病情恶化,又需要准备一大笔治疗费。此外,头颅骨折是否影响婴儿将来的脑部发育和智力发展,也令家长担忧。

如今,家长已聘请律师与涉事医院打官司。这也是无奈之举,因为医疗事故诉讼中,家长负有举证责任,要证明医院过错与婴儿头颅骨折有因果关系。可是,这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对婴儿剖腹产相关的医学知识,家长知之甚少,甚至是无,这导致家长在举证中存在医学知识不足的问题。二是婴儿出生在医院产房,只有医护人员才能进入,他们知道婴儿剖腹产的具体情况,家长无法知情,没有亲眼所见,家长如何证明医生的医疗过错?

即便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将鉴定医疗责任,追究医生的责任。但是,鉴定专家们也是医生,与涉事医生是同行,同行之间惺惺相惜,是常事。何况同行之间经常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彼此之间熟悉,有的专家可能是涉事医生的导师。这些千丝万缕的关系,可能导致专家出具的医疗鉴定结果利于医生,而不利于家长。

可见,在维权过程中,家长面临经济负担过重、举证困难、鉴定结果不公等的难题。可是,作为过错方的医生却比较轻松,其暂时不必承担一定经济赔偿,也不用承担相关举证责任。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医生在医疗事故面前,占据着绝对优势。他们掌握着丰富的专业医疗知识,又有临床经验,是医疗救治的内行,能够轻松看出工作过失和错误,而家长是外行,难以查出医疗过错。凭借医疗方面的优势,涉事医生可能会规避医疗事故责任。

不能让婴儿家长疲惫不堪地维权。首先,要实施医疗费用预支付机制。在未出具医疗责任鉴定结果前,患者的医疗费,由涉事医院按一定比例实行预支付,保证患者有钱救治,缓解生活困难家庭的经济压力。其次,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让医疗事故中占据强势的医院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自己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举证责任倒置在民告官中适用,是因为官方为强者,而医疗事故纠纷中医生也是强者,同理,也该适用。最后,医疗事故的责任鉴定要异地鉴定或者让有资质的社会机构鉴定,最大限度地保证鉴定结果的公平、公正。

总之,医疗事故过错方——医院不能逍遥自在,患者维权不能因为成本过高而疲于应对。因此,别让头颅骨折的婴儿家长疲惫维权,这不仅是保护婴儿的利益,也是保护所有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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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0

标签:头颅   婴儿   家长   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   鉴定   疲惫   医生   医疗   医院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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