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才无貌,裹小脚的旧式女人江冬秀,才是风流才子胡适的良配

#头条创作挑战赛#

民国时期,新文化运动的崛起,“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旧式婚姻为文人所不齿,文人们讲究才子配佳人,所以说民国多渣男,不是没有道理的。

但风流才子胡适却在14岁时,由母亲做主,与故交之女江冬秀订婚。

据说,最初胡适的母亲也不同意这桩婚事。因为当时胡适已在上海读书多年,又考取了美国“庚子赔款”留学生的资格,人长得英俊潇洒,也算是出类拔萃的读书人。当时,向胡家提亲的人络绎不绝。面对江母的提亲,胡母犹豫不决,况且江冬秀还大胡适一岁。后来请算命先生测算。算命先生算出两人八字合婚,非常美满,两家就定了亲。可见,胡适的婚姻从开始就是算命先生的功劳。

后胡适到上海求学、留学美国十多年间,两人都未曾谋面。江冬秀订婚后时常去胡家尽心尽力的照顾胡适的母亲,胡母对这个儿媳非常满意,打心眼里喜欢上了这个儿媳妇,经常在给儿子的信中夸赞儿媳妇的孝顺和贤惠!婚姻中取得婆母的支持已成功了一半。

胡适作为新文化运动的骨干,对旧式包办婚姻非常抵触。但胡适是个大孝子,在母亲的以死相逼下,还是抛弃美国的女友韦莲司回国与包办的媳妇江冬秀仓促完婚。

婚后胡适让江冬秀留在家乡继续照顾母亲,自己回到了北京在北京大学任教。1918年,江冬秀离开乡村,到胡适身边。自此以后,江冬秀总是常伴左右,照顾胡适的饮食起居。民国时候舆论曾戏谑“胡适大名垂宇宙,夫人小脚亦随之”。

在那些文人看来,一个是风流倜傥的国学大师、才子、教授,丰神俊逸,一个是文化水平低的旧式“小脚夫人”,极不般配。

其实在我看来,被世人嘲笑无才无貌的旧式女人江冬秀才是胡适的良配。

那些新式女人的爱情只适合在生活中暧昧,文字里谈情,是烟火里的火花,被柴米油盐已浇,矫情的分分合合,转瞬即逝。真的让一个新女性什么都不干,去照顾胡适的母亲,一个传统的小脚老太太,那是有些困难的,但是江冬秀做到了。

江冬秀出生于安徽江村的一个名门望族、书香门第。因此,江冬秀小时候自然也读了几年私塾,初通文字。后家道中落,无力继续。所以,江冬秀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为人聪明通透,经历了一些事,人情练达。

胡适是民国时著名的文人,风流儒雅,颇受新式女性的倾慕,红颜知己非常之多。有人曾统计过胡适一生至少有七个红颜知己。还出轨表妹曹诚英并暗结珠胎。

在胡适提出离婚时,面对婚姻中不忠,江冬秀不同其他旧式女子的隐忍和妥协,她敢爱敢恨、果断豪爽,威逼胡适如果离婚,杀掉两个孩子,然后自杀。她用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绝觉方式,向那些风流的文人表明自己的立场——卧榻之侧,不容他人酣睡,管你谁,给老娘滚一边去。


用行动给了他们一记响亮的耳光,用现在的话说,对丈夫起到了积极监督的作用,提醒男人少犯错误。相当于將胡适拉上绯闻的欲海,挽救了胡适的名声和性命,不然一个文人天天绯闻连天,哪有精力做学问。迟早像徐志摩一样死在浪漫的“花海”里,焚身碎骨!

胡适与江冬秀,一个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锋、国学大师,一个是没文化、裹小脚的旧式女人。看似极不般配,却相依相守了一辈子。她会在他生病时还在写诗,关心他,训斥他,唯爱,也唯情。

不爱的胡适后来曾写下著名的“新三从四德”:太太出门要跟从,太太命令要服从,太太说错要盲从;太太化妆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记得,太太打骂要忍得,太太花钱要舍得。受到了文人们的嘲笑,成了怕老婆的典范。我却认为这是天长日久的亲情和历久弥新的认同。

虽然胡适不爱她,却相依相伴一辈子,死前立遗嘱:如果死在妻子之前,將财产留给妻子:这是对江冬秀的感激与认可。胡适入殓时,与他相伴一生的“小脚太太”江冬秀,将他的美国女友韦莲司的小照放进了棺材里陪葬。可见,她是懂他的,更是爱他的。这就是小脚女人江冬秀的独特魅力,有血有肉,有情有义,还有心酸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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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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