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银行再登热搜,信任危机下的邮储银行路在何方

近日,一篇 “243万存款被行长挪用银行拒赔” 的消息冲上热搜。涉事的邮储银行的态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如果处置不当,可能会引发对邮政储蓄银行的信任崩塌。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受害人李某为帮助好朋友兼涉事行长时某完成储蓄任务,在2008年的时候先后分3次将共计135万元存入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下文简称邮储江宁支行),由时某代为办理,存款经过长达10年的复利,已经累计至243万余元(演算结果如下图),到2018年李先生前去取款时,才发现自己被骗了,时某利用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存款证明,自己趁机中饱私囊,导致李某的投资化为乌有。

李某当即报警,在相关部门的介入下,最终做出了“时某犯挪用资金罪”的判决,责令时某退赔原工作单位243万余元,这份判决并未交代该如何挽回储户的损失,李某仍无法讨回本属于自己的存款,万般无奈下,李某只能将事件的主体,即邮储江宁支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进行赔偿。

一审时法院认为李某与邮储江宁支行构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遂作出邮储江宁支行返还储户存款的判决。但反转来了,涉事银行认为“储户在处理自身存款过程中,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因此应自行担责”,换句话说就是储户自己没有看管好钱,与银行无关,于是提出上诉,二审时法院参考了银行方面的意见,要求发回重审。换句话说,折腾了这么久,受害人李某仍没拿回属于自己的存款。

就事论事,笔者认为邮储银行的做法有失稳妥。

李某之所以将巨额存款交由时某进行办理,不单是因为是多年好友,更多的是因为对方是涉事银行的一把手,某种意义上来说代表着这家银行,与其说是信任时某不如说是信任邮储银行,正是有邮储银行多年建立起来的声誉背书,受害人李某才会做出“冒失之举”。但意外发生时,面对储户的巨额损失,银行却没想着怎样妥善处理好问题,而是忙着与储户打官司,试图将责任摘得“干干净净”,不可谓不令人寒心。邮储银行摆出这种对储户存款不负责的态度,试问,有多人还会在存款时将邮储银行作为第一选择呢?

无独有偶,这已经不是邮储银行第一次发生类似的事情,“女子存款百万被邮储银行员工取走”也挂在近日的热搜榜上,这次的事件发生在吉林长春,在当地法院作出涉事银行全额赔付的判决后,该银行仍旧不服并提起上诉,所幸被长春中院驳回,但未来涉事银行会不会再次上诉,仍是未可知的事情。但不论最终结果如何,相信大众对邮储银行的信任已经降至冰点。

串联起来看这两起事件,其实都很简单。无外乎就是邮储银行内部监察不力,导致储户的利益受损,最正确的做法就是第一时间对储户进行赔付,首先保障储户的利益,然后再启动追责机智,对涉事员工进行刑事追究,讨回银行损失。但邮储银行却本末倒置,第一时间和储户掰扯不清,真有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意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其前身可追溯至1919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现在更是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也可以算是“百年老字号企业”,在百姓之中一直有口皆碑,因为之前他们懂得“客户利益至上”,但这几起事件,却向大众呈现了一个“自私、贪婪、逃避”的负面形象,多年积攒起来的口碑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一场对邮储银行的“信任危机”的狂潮正席卷而来,这家历史悠久的银行未来会如何,笔者感到很难预料。

中国有个成语,“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邮储银行的高层也该出面了,如果能迅速妥善处理好这两起事件,并诚恳地向公众道歉,同时加强内部监管,也许还能挽回失去的口碑,化解这场“信任危机”,但如果任由支行乱作为,任凭舆论继续发酵,事态很有可能失控,到时候可就覆水难收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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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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