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河北新设县份情况

辛亥革命后,直隶省仍为清政府管辖区域,行政区划未变,行政长官为直隶总督。民国十七年六月,改置为河北省。

民国成立之初,北京附近的二十四个县仍为顺天府,管辖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安次、香河、三河、霸县、涿县、通县、蓟县、昌平、武清、宝坻、顺义、密云、怀柔、房山、平谷,宁河、文安、新镇、大城等。民国三年五月,宁河、文安、新镇、大城四县划属直隶省。其余二十县成立京兆地方,为省级行政单位。民国十七年六月裁撤,并入河北省。

民国时期,河北省新设立县份如下:

一、兴隆县

民国十九年十二月,析遵化县属第七八两区兴隆山镇 地方设置。因境内兴隆山得名。治兴隆山(今河北兴隆县驻地兴隆镇)。因边北两个区被伪满洲国所占领,民国二十四年移治马兰峪。

二、唐山市

民国三十六年六月析滦县唐山镇置。治所即今河北省唐山市。

三、石门市

民国十四年八月,北京政府以石庄、休门两村合并设置石门市,为自治性质,设市政公所。民国二十八年取消市政公所,此后由公安局管理。民国二十八年十月,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析获鹿县石家庄、休门两镇设市。民国三十六年六月国民政府核准。治石家庄(今河北省石家庄市区)。

四、都山设治局

民国二十二年八月,析迁安、抚宁两县所属长城以北地区置。驻大丈子(今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驻地青龙镇)。

五、新海设治局

民国二十六年六月析沧县、盐山县滨海地区置。驻韩村(今河北黄骅市城区)。

六、滦宁县

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析滦县南部地置。治倴城(今河北滦县驻地友谊街道)。在人民解放军的进攻下,同年十二月,县政府移至董各庄(今属南套乡)。次年五月,又迁回滦县,被改编为河北省保安第五团,县自然消亡。

七、浭阳县

民国三十六年十一月析丰润县南部地置。置胥各庄(今河北唐山丰南区驻地胥各庄街道)。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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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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