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群体不仅现代有,元代慈善群体也很雄厚,你了解多少?

回顾中国传统社会慈善发展的历史,宋朝所带来的的影响最明显,很多学者将它称为“世俗性慈善”,明清。民国时期依旧能看到这种慈善方式的身影。由于宋朝适逢唐宋变革期,宋朝即近世之开端。元代承接宋朝影响,下启明清。

想要探讨元代慈善群体的事迹,从墓志铭的角度入手更清晰明了。墓志铭材料本身具有隐恶扬善以及夸大溢美的特点,因此,更需要强调慈善书写视角的运用。

具体路径是整理与分析墓志铭中的慈善记录从中了解元代群体慈善书写以及慈善行为特点,以感知元代慈善在近世慈善中的地位,及其对传统社会慈善文化的继承与发扬。

元代慈善群体主要分为元代非士人普通官员群体、元代士人群体、元代富民群体、元代僧道群体、元代妇女群体、元代贵族群体。本文主要分析后三种。

一、元代贵族群体慈善

“赈灾救荒”是元代贵族群体慈善的第一大内容。元代贵族群体在所有群体中拥有各种丰厚的资源,但主动赈灾意识的匮乏,造成救灾方面的慈善行为表现不孚众望,因而元代贵族在民间层面本应承担起赈灾社会责任,但其实际作为与所在地位和所占资源并不匹配。

“济贫恤穷”是元代贵族群体慈善的第二大任务。元代贵族济贫恤穷活动比起其他群体数量少很多,元代贵族群体慈善的对象有三种人,他们分别是亲旧、乡邻、生人。

“公益事业”是元代贵族慈善的第三大任务。从公益善举分布状况来看,元代贵族群体对地方基础设施慈善具有明显的特征,与现代修建学校有着异曲同工之妙,那便是修建或重建学塾。

元代贵族群体兴学建塾善举大部分是发生在其担任官职期间,以捐俸倡导民间力量共同关注地方教育的公务慈善为主要形式。其实,从中也可看出,元代贵族尽管跟随蒙元君主从马背夺取天下。

但随着统一完成和政权稳定,元代贵族中如果属于管一方,那么就需要执行治理地方的主要义务。兴办教育、社会教化、维持安保是有助于地方局势稳定、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自然一些贵族便会加以重视。

二、元代妇女群体慈善

元代妇女群体慈善是由个体妇女慈善行为组成的。通过梳理材料发现,元代妇女个体慈善行为内容具有极大类型性,主要内容包括赈灾救荒、济贫恤穷和公益慈善三大种类。

不同妇女个体出于自身实力与经历参与到三大慈善内容中,最终形成元代妇女群体慈善继宋以来的繁荣面貌。元代妇女群体不只在灾时出资出粮周济民众,应灾应变能力从中得到彰显,而且在平时对宗亲乡邻的衣食住行、婚丧嫁娶、病痛困急时有周恤。

有所余力还会从事乡里修路铺桥、掘井筑堰等公益事业,血缘互助、地缘相帮思想观念不断涌现,有助于构建并维系宗亲与乡闾的认同感、凝聚力。

那元朝妇女群体慈善的第一大内容是什么呢?无疑是赈灾救荒。元代进行赈灾救荒的妇女家庭富裕或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如此才能面对灾荒之时爆涨式物资需求。

妇女如果不是主持或辅助运用家庭资财救灾,就是拿出自己妆奁接济灾民,往往救助手段多样,依据自身情况采选赈粜、赈贷、赈给等方式施救。元代妇女赈灾救荒除提供粮食供给外,也为饥馑乡民提供房屋居住或者收养庇护等帮助。

第二大任务便是“济贫恤穷”。元代妇女群体不止在灾害发作赈灾救荒,一些灾害之中无法妥善解决的物资匮乏、帮助缺失,以及资源偿还等遗留问题会放在平时接续处理。

除此之外,元代妇女日常还需应对社会成员贫穷问题。经史料梳理可知许多元代妇女积极赈救周边贫穷之人,故而济贫恤穷成为元代妇女群体慈善第二大内容,根据救助对象的亲疏远近,大致主要分为接济宗亲贫弱、救助乡闾贫弱。

元代妇女群体接济宗亲贫弱活动数量较大,且因血缘关系影响,所涉宗亲救助事项广泛并有大量资源倾斜。史料显示元代妇女群体宗亲救助包括收恤遗孤、照顾寡老、婚丧嫁娶、衣食住行、施衣舍药等情况。

有的收养或抚养幼孤,长大以后还帮助婚娶成家;有的不吝钱财积极支持穷困无力婚嫁的亲属;有的周恤孤寡无依宗亲,细心照料或者养老助葬;有的族人遇难受困,百般施救并帮助恢复自由或生活等等。

救助乡闾贫弱事项包括赋食与衣,施医舍药与婚丧嫁娶等。由于乡闾济贫恤穷可以通过些许基础小善比如衣食供应就能达到,又可随时周济,相对比较容易方便。故而妇女在乡闾从事济贫恤穷的条件对是否具有强大经济实力没有特别要求。

一些元代妇女因家庭条件丰厚,可以长时间施救乡党,有的还成为乡闾困难百姓生存依托的重要对象,但也不乏家庭实力平平出于善心行善之妇女,而后亦获乡闾较高评价。

第三大任务是“公益慈善”。元代妇女不但在地方上有针对受灾与贫弱等特定人群的善举,还有面向全体人群的公益慈善,即自愿捐资出财建设提升公众福祉的设施或参与保护公共安全的活动。

举凡造桥修路、置舟设渡、铺街饬道乃至乡闾安保,元代妇女墓志铭皆有所记载。元代妇女从事公益慈善最为明显的群体特征是大都具备相当的经济实力,即妇女经济有余力才能更好地从心所欲施行公益慈善。第二个群体特征多靠一己之念捐献财物而成,从中可看出元代妇女参与公益带有个体性而缺少组织性。

三、元代僧道群体慈善

元代僧道群体慈善第一大任务是“赈灾救荒”。元代佛道僧侣赈灾救荒活动时有发生,在僧徒道行碑、道行记、善行碑、行实碑、塔铭、墓铭等,以及道士墓志铭、墓碑、墓表、仙迹碑、道行碑、道行记、行状、本行碑、本行记等中的占有相当数量。

尽管从既有遗存来看,大多数佛道僧侣从事的是零散性或个体性的赈灾救荒行为,大体上依旧是在劝人赈灾、亲身救灾与寺观收容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这与宋代别无二致。

劝人赈灾方面,元代佛教僧徒会利用布施悲田、佛家慈悲等劝善思想求助或汇集民众捐赠资财用以赈济灾荒。一些有力之家与善心之民会受僧人虔诚举止、慈悲观念感化投身赈灾活动之中。

元代僧道群体慈善第二大任务是“济贫恤穷”。元代僧道等宗教群体将教内信徒作为济贫恤穷对象的慈善活动,首以佛教僧徒之间的互助最为突显,集中体现在斋僧活动上。

佛家教义对斋僧有所要求,“斋”带有饭食僧众与法会仪式的含义在内,“斋僧”主要是指“施主设斋供僧”因为佛家教义对僧徒托钵化缘有严格规定,“不得储米谷。

“朝朝乞食”且“匝七家不得,应但饮水”。如此规条会让大量僧人时常处于饮食匮乏或基本生存无法保障状态,因而又有佛家经法劝说佛教团体内外信众多加实施设供斋僧的善行,从而达到“功德”的圆满或转让。

元代一些佛教僧侣也将斋僧作为虔奉佛法的重要活动,即便花费时间、经费和心力甚巨也在所不惜。海云禅师把获取的大量馈赠与赏赐用于修建寺庙、斋供僧徒和赈济贫乏等活动,“四方赂遗洎累朝赐予金帛、珍宝巨万,惟以之建寺斋僧,振贫乏而已。”

通理大师善柔和尚自身饮食极尽简省,却向万名同道僧众施舍斋饭“且师之于身也,疏食饮水,而饭僧万余”斋僧活动往往还与佛教各种仪式集会配合举行,尽管多数带有浓厚敬佛礼法的宗教目的,但是财物通过集会在僧众之间流转与分享,也极大可能对贫困僧众起到帮助作用。

元代僧道群体慈善第三大任务是“公益事业”。元代僧道群体参与公益事业在其碑铭或记状中并不常见。目前所收集的元代僧道公益事业活动一方面记录总量与士人、官员、富民等群体相去甚远,仅与妇女慈善活动数目上相当。

另一方面具体所涉及的内容并没有与其他群体太大差异,主要是针对开放性对象的公益活动,包括修桥铺路、凿井置舟、开馆设舍等公共设施兴建,以及少量的地方安全保卫事迹。

四、总结

元代虽不同于以前中原王朝,由蒙古部族建立了“内蒙外汉”的政治体制,成为中国历史上较有特色的一大时段,但是蒙元统治者所推行的这种双本位体制,实际上只是表现一种政治上的双本位。

在社会层面和文化层面,华夏文化体系兼容并蓄,核心吸力不断增强,各类不同文化人群都逐渐融入到中华民族共同体之中,包括慈善在内的华夏文化传统继续在元代发挥效用并传递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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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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