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300万元!莒县出台旅游招徕奖励办法

为拓宽旅游消费市场,擦亮“三千年古城、四千年银杏、五千年文字”品牌,推进我县文化旅游业高质量发展,近日,莒县文化和旅游局、财政局联合出台《莒县鼓励实施旅游招徕奖励办法》,安排资金300万元对一日游、过夜游团队及景区景点(研学点)进行专项奖励。

据介绍,该《办法》对一日游团队,按照全年团队人数进行奖补,达到10000人以上,给予每人15元奖补。对过夜游团队,按照自驾游团队、汽车大巴团队、专列(火车、高铁)团队、飞机团队、入境游团队一次性组织车辆及人数进行奖励,其中对于汽车大巴团队一次性组织市外人数达400人以上,最高给予20000元奖励。

另外,对一日游、过夜游接待过程中成绩突出的免费景区景点(研学点)进行适度表彰奖励。该《办法》自出台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1月15日。(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栗晟皓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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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8-01

标签:莒县   财政局   旅游局   景点   景区   大巴   人数   团队   办法   组织   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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