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南宋时期中央机构的裁撤归并

#历史开讲#

前言

南宋时期,在社会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都取得了巨大成就,史称“宋治”。这一时期的中央机构也随之发生了显著的变化。

最明显的表现是,南宋王朝在经历了前代各种政治力量长期的不断斗争与内耗之后,开始实行裁撤机构、裁减官吏,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来加强中央集权。

同时,这些措施也导致了中央机构在南宋时期呈现出一种“机构膨胀、职官减少”的状态。

由于这种中央机构膨胀、职官减少的现象在南宋王朝历史上是比较少见的,它对于我们认识宋代政治制度及其特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南宋时期中央机构与前代相比有两大变化:一是“三省六部制”向“三省三司制”的演变;二是宰相机构规模缩小,官僚机构日益膨胀。

这两个变化都与南宋初期“罢三省六部制”有着密切关系。

与此同时,南宋前期中央机构的膨胀,也造成了机构膨胀后带来的新问题。

那么,南宋时期中央机构膨胀后所带来了哪些问题?这些问题又是怎样产生的?

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们认识南宋初期政治制度及其特点,进而了解南宋后期乃至整个宋代政治制度及历史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笔者现从史料中收集关于南宋中央机构膨胀后所带来各种新问题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阐述,以此为我们对南宋前期及后期中央机构膨胀所带来问题有更深入细致的认识。

南宋时期中央机构的裁撤归并

南宋时期是我国古代中央集权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皇帝一人掌握了最高权力,中央政府机构设置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变化。

从宋朝开始,皇帝在中央机构设置上的权力不断削弱,地方上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官僚体系,到了南宋,中央机构设置趋于稳定,地方官僚系统却相当庞大。

正是这一时期中央机构不断膨胀与地方行政机构日趋庞大的矛盾使南宋统治者不得不进行改革,最终裁并了许多不合理的中央机构。

从唐朝开始,随着科举制度的实行,中书省和门下省等中央机构中开始出现了高级官员

到了宋代,随着科举制度和枢密院等权力机关的设立,逐渐形成了以中书省为主、枢密院为辅的中央政务处理机制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中书省和枢密院仍然享有较大的权力。因此中书省和枢密院同为一个机构系统。

正因为这两个机构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权力过大、职责不清等弊端使中央机构中经常出现政令不畅等问题。

因此,南宋统治者又对两个机构进行了一定程度的裁撤归并。

机构设置及其演变

宋代的中央机构包括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等三大系统,每个系统都有其特有的机构,相互之间是一种分工协作的关系。

从北宋中期开始,中书省就取代了门下省,成为宋朝中央行政机构的中心。

到了南宋时,中书省和枢密院同为一个系统,这两个机构同在一起,权力就更加集中于皇帝一人之手。

宋朝中央机构主要有中书省、枢密院和御史台三个部门。中书省和枢密院共同组成了中央机关的主要职能。

在整个宋王朝发展过程中,两个部门不断进行职权划分的调整,形成了一个以中书省为中心、枢密院和御史台为辅的相互配合的中央机构。

但是随着北宋末年出现了宦官专权现象,再加上皇帝对权力过分集中于自己一人的担心,便出现了对两个部门进行裁撤归并的现象。

各中央机构的裁撤归并及相关背景

宋朝时期,皇帝的权力是很大的。

因此,在中央机构设置上,宋代与宋朝前期相比,有所缩减。但尽管如此,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皇帝依然可以凭借手中的权力对中央机构进行裁撤归并

为了适应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在宋代,政府机构不断膨胀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然而南宋时期,中央机构在不断膨胀的同时,却又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来自内部的也有来自外部环境的。

在内部方面,由于宋朝地方机构与中央机构之间的职能分工不清、相互牵制等因素,导致地方政府在具体工作中经常出现政令不畅、各自为政等现象。

因此南宋统治者在对中央机构进行裁撤归并时就不可避免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考虑。

中央机构的裁撤归并对地方政府的影响

中央机构的裁撤归并对地方政府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是对地方行政机构的影响,使地方政府无法按照原来的职能进行分工。

在中央机构中,由于不存在“中书门下”、“中书省”等权力机关,而只有皇帝一个人说了算,所以这两个机构没有了约束,便逐渐地专断起来。

比如中书省“凡有封驳、奏事等事”,都是皇帝和中书省长官共同处理的事情,但在实际操作中,皇帝一个人说了算。在这种情况下,地方官员不敢随意处理地方事务。

另一方面是对中央机构的影响。当中央机构被裁撤之后,就会使其成为中央政府在地方的分支机构。

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失去了对中央机构的制约能力。即使没有了中央政府的垂直领导,地方政府仍然能够按照原有的职能进行运作。

宋代官僚集团与中央朝廷关系

宋代中央机构中的官员基本由官僚集团所掌握,这些官员都是皇帝的亲信,他们直接掌控着地方的行政权力。

宋朝在地方上实行的是“州县制”,也就是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州、县,由中央派驻官员进行管理。

宋代这种由中央到地方的管理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中央和地方权力的不平衡。尤其是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中,宋统治者更是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作为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重要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宋代的官僚集团就从原来只对皇帝负责转变为对整个国家负责。他们不仅要关心皇帝个人的安危,而且还要关心国家的兴亡。

由于宋代官僚集团与中央朝廷之间具有这种密切的关系,所以当他们看到官僚集团对中央朝廷不能产生威胁时,就会选择主动退出或改变自己所在机构来使自己免受中央权力的侵犯。

可以说,官僚集团在这种关系中处于主导地位。

对宋代国家政治影响深远的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集权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诞生于唐代,三省六部制的主要职责是“掌万民之数”,即掌管天下百姓的生杀大权。

但是到了宋代,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治理的重心逐渐由土地经济向以农业经济为主导转变,三省六部制开始出现了不适应社会发展的情况,这使得三省六部制在宋代国家政治中的作用有所下降。

同时由于三省六部制本身并不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官僚体制,因此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很容易出现权限模糊、职责不清等问题。

北宋后期开始出现“三司分权”制度后,三省六部之间的权力划分趋于明确。

如宋神宗时期提出“事归台谏,财归户牖”的观点后,三省六部之间在实际运行中就互相牵制和制约。

宋代中央机构设置上虽已形成以中书省、枢密院为主,三省六部为辅的格局,但实际运行过程中仍然会出现权力重叠、相互牵制等情况。

结语

南宋时期,伴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发展,地方机构的膨胀导致了中央机构和地方机构的矛盾日益加剧,南宋统治者在不断强化中央权力的同时又要不断巩固其统治。

因此南宋时期的中央机构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同时又不断裁撤归并。

南宋初期,朝廷对于地方上的统治还不够稳定,因此宋代建立不久时,在中央就有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以“三司会审制”为辅的中央统治机构。

但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朝廷对于地方上控制不足,地方上权力过大导致了许多弊端出现。

这种裁撤归并体现了南宋统治者巩固中央集权制的决心和手段。同时也说明了南宋时期中央机构设置虽趋于稳定,但中央权力却不断膨胀。

地方上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使朝廷对于地方管理失控而导致了中央机构与地方机构之间矛盾日益尖锐。

通过对南宋前期中央机构膨胀后所带来各种新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其一,南宋前期中央机构膨胀后,“三省六部制”名存实亡,这种制度的变化虽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但是却造成了宰相权力的分散,使得决策的效率降低。

而且,由于机构和人员增多,从而导致了政府机构内部的扯皮现象更加严重。

其二,南宋后期中央机构膨胀后,造成了决策效率降低和行政成本提高等一系列问题。如决策效率低下这一问题在南宋初期并不严重,在南宋中期逐渐表现突出。

其三,南宋前期中央机构膨胀后所带来的各种新问题的产生与当时的官僚体系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

官僚体系结构一旦形成就具有不可轻易改变的特征。它不像社会阶层流动那样可以通过个人努力和学习来改变;也不像政治制度变动那样可以通过改革来进行调整。

而南宋中央机构膨胀后带来的一系列新问题的产生恰恰证明了官僚体系结构本身不能轻易改变这一特征。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南宋时期中央机构膨胀后所带来的各种新问题并不是孤立存在、相互排斥的。

这其中有许多问题都是与其他方面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甚至是互相对立的,所以在分析和探讨这些问题时不能孤立地把它们孤立起来进行研究。

参考资料

1.《宋史·职官志》《宋会要》

2.《续资治通鉴长编》

3.《宋史》卷二百一十九·志第七十九·职官四

4.《元丰九域志》卷二·兵五

5.《文献通考•职官典》卷九·官二十七·宰六

7.《元史•职官志》

8.《宋会要》卷八十一、八十二

9.《宋会要辑稿•台制门•宰官门・宰六:三省六部之目》

11.《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五十三、一百五十五;卷一百六十一、一百六十三,卷一百六十六、一百六十七;卷一百六十九、百六十,卷一百七十八、二百七十,卷二百。每册页下有总例注或总论注;每页有作者小传,凡四目,略述生平及著述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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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标签:南宋   中书省   枢密院   时期   中央   机构   官僚   宋代   权力   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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