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倒王安石,废除改革变法,司马光的政治生涯为何也以失败告终?

王安石和司马光都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二人同朝为官时私交甚笃,在才情和上也都是相互欣赏的,但二人在政见上有着极大的分歧,甚至发展到后期连同朝为官都难以做到。

两人同样都是少年得志,弱冠之年便进朝为官,史书对于他们的描写是相似的,不追逐名利、不近于色、生活简朴、专心经营理念世界,是科举制度中为数不多的观念型知识分子。

为何对于王安石主张的变法,司马光如此抵触?本文将对其分歧加以分析探讨,以期做较为公允的评价。

一、王安石变法的始与末

1、变法初衷

北宋后期,吏治败坏,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急剧升级,宋神宗继位之时,宋朝已走过了近百年的光阴。宋朝初期制定的很多政策弊端也逐渐显露,农民起义纷纷兴起,北宋统治面临着严重的危机。

面对波诡云谲的复杂形势,很多政治家提出了自己的改革主张,变法势在必行。

其中司马光和王安石是变法的代表人物,但二人在变法问题上有很强烈的分歧。

神宗即位之前,对王安石的才能早有所耳闻,对其治国思想也非常的赞赏,于是王安石推行的变法全面推实行,新法的实行确实。

变法之后,朝廷国库迅速充盈,社会生产力也有了巨大的发展,商品经济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可为什么变法会遭到司马光的反对?

一言蔽之,王安石的变法可以理解为将百姓的钱挪到了官家的口袋里,政府的国库充盈了,但老百姓却食不果腹。

2、细说变法

王安石的变法实施后,并没有给中小地主和下层民主带来特殊的利益,反而有很多的严重苛民现象。

司马光以“与民不利”为由来反对新法,确实是有一定根据的。

青苗法的本意是“抑兼并,振贫弱,置官理财”,青苗钱是按户等高低决定发放的,规定上,三等户有余钱可以多贷,贷款的农户年年都要交利息,因此,还不起的农户还得求着兼并之家来借钱还款。

司马光全盘否定新法,就连苏轼也曾说:“二十年间,因欠青苗至卖田宅雇妻女投水自缢者,不可胜数”,事实上,司马光对于新法“苛民之甚”的想法得到了验证,青苗法施行自然也遭到了民众的反对。

再说保甲法,保甲法规定墓地最高的为保长,如《宋史》提到,“凡几十家为一保,选主户有才干、心力者为保长,五大家为一大保,选主户最有心力物产最高者一人为大保长。”因而“仕官有力之家,子弟皆欣然趋赴。”

根据上面所说的,王安石的变法没有实现“抑兼并,振贫弱,均平赋役”的初衷,它的好处就是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却是通过苛民的方式来达到的。

司马光反对新法恰恰由于他施仁于民的政治主张,从某些意义上来说也是顺应民心的主张。

再看史书上对于司马光的评价,“官僚地主阶级的代表”,“极力维护大地主特权,这些都是不尽中肯的评价。

3、司马光为何反对变法

有人认为司马光反对王安石变法是个人恩怨,甚至攻击司马光的个人品德问题,现在看来这种说法是值得进一步商榷的,一来将一代政治家司马光的思想简单化,二来也不符合史实。

司马光、王安石在为政初期是“比肩共进”的,在神宗时期,两人都是翰林院学士,并常一起聚会,两人对于宋王朝因循守旧,冗官、冗费等问题都非常担忧,希望以一己之力,对宋王朝积贫积弱的状况加以改善。

即使二人在政见上有所不同,司马光仍认为“介甫文章结义,过人处甚多”,而在王安石死后,司马光还嘱托“优加厚礼”,以此看来,二人的在才情上是互相欣赏的,只是对于国家变法政见各有不同。

司马光和王安石对时局的认同,是求同存异的,体现在几方面:

一是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是主张变革的,二人对官场冗官冗费的局面都深感担忧,并尖锐地指出了官场的种种恶习,对宋王朝财政的困难也都看得很清楚。

二是两人都很注重人才的培养,王安石认为“方今之急,在于人才而已”司马光也主张“度材而授任,量能而施职”但二者解决问题的侧重点有所不同:王安石侧重于具体制度的改革,而司马光侧重于社会治理条件,这就导致二人对社会弊病的根源认识上存在分歧,进而引起变革态度的迥然不同。

总而言之,司马光坚持“慎改稳改”,而王安石则主张“大刀阔斧”。

这两种变革方式的差异性,必然导致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成反对意见,他不能够忍受用“免役法”代替“差役法”,用 “青苗法”代替“常平仓法”,推行新的保甲法等。

两人虽然都很重视人才,但在用人的主张上存在着巨大的差异。

司马光强调“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他认为人才是有的,关键在于能不能知人善用。他指出“ 用人之道,采之欲博…收其所长,弃其所短,则天下无不用之人。”他对于王安石的不加分析、一味排斥异己者的做法非常不满。

司马光和王安石在理财的问题上也有非常尖锐的对立立场,虽然二人都看到了宋王朝的财政危机。但王安石认为,财政危机原因在于“理财未得其道”,因此应当进行变法,而司马光则认为应节流。

司马光主张方今国用不足,灾害荐臻,节省冗费,当自贵近为始”,他强调节流,主张裁减冗官,而王安石则认为“得善理财者,何患不富?”他主张开源,王安石变法主要目的在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但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大环境下,商品经济并不健全的封建社会并不能迸发出强烈的经济活力,财富积累的方法只有压榨百姓。

诚然,开源和节流是国家财政的两个方面,而司马光对于开源避而不谈,强调节俭、用费、裁减用兵,虽然有失偏颇,但大致可以认为是切中时弊的。

而王安石只讲开源,并且主要手段是以点名的方式,甚至认为节流节用是有伤国体的,这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偏激性。

司马光和王安石都想振兴朝政,但二人由于政见的不同,在改革方式、用人、理财等方面都形成了尖锐的对立,这就决定了司马光对于新法持否定态度。

4、王安石变法遇挫

王安石作为变法的实际领导者,本应做到群策群力,但由于用人不当,王安石内心只能依靠自己的儿子为谋主,外信也被许多居心叵测的人利用。

在新法颁布之后,各地都出现了异常的现象,如华山崩裂等,一时人心惶惶,不少人借机抨击变法。

王安石的变法,使得民负债日重,而县官无所得,并且加重人民的负担容易引起社会动荡,同时,王安石也没有办法根本改变北宋积弱的局面。

而所谓的保甲法,在当时就是为了严格控制被压迫的阶级,镇压农民起义。

公平而论,王安石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改革家,他的改革是以增加国家收入为目的,以加重被剥削者的负担为手段的,他没有对农民做出让步,也没有打击大地主的利益,也没有支持中小地主的利益,这就导致了他的变法必然遭到失败。

二、司马光重新掌权和草草收场

1、司马光重新拜相

王安石是一个富于幻想的改革家,他的行动远不如言论那么中听。

王安石变法的实施也证明了他因用人不当,从变法过程遭到许多卓有见识的大臣们反对,变法阻力随之增加,更严重的是变法脱离实际、压榨民脂民膏引起民怨,所以最终失败也是在所难免。

公元1085年,宋神宗病死,年幼的哲宗即位,由太皇太后听政,王安石被第二次罢相,变法危在旦夕。

此时,司马光被重新召入京,上台执政,司马光执政前,朝野上下对其寄予厚望,司马光上京为相,标志着王安石变法的失败。

2、司马光暮年之过

作为反变法者的司马光重新掌权,虽然废除青苗法、免役法等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但对于司马光而言,仍然是考验。

而晚年的司马光也越来越固执,司马光在反对变法时尚且知道应该“存其善而革其弊”,但遗憾的是,此时司马光也犯了与王安石相似的急躁病。

他既不问刑法是否有可取,可改之处,也不问废除刑法需要时间,是否操之过急,而对于司马光的矫枉过正,就连和司马光同一阵营的人都有些不赞成。

范纯仁对司马光说:“治道去其甚者可也,差役一事尤当熟究而缓行之,不然,滋为民病”。然而曾经反对王安石变法、希望能广开言路的司马光却油盐不进。

司马光在其晚年忠诚虽可嘉,但却偏执的令人难以接受。司马光自信狂妄地坚持“四害不除,吾死不瞑目矣!”其固执导致的最终结局是新法被完全扼杀,而他的政途也最终悲剧收场。

总结

历史远非人们所看到的那么简单,司马光和王安石年少时同朝为官,情谊深长,只是在政见立场上有所不同,在变法问题上针锋相对。

这不是阶级斗争,不是路线斗争,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对于朝政的理念不同而已。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王安石变法有操之过急之处,司马光反对变法也有对有错,既不能证明他守旧顽固,也不能断定他就是逆历史逆潮流的保守派官员。

司马光的一生,包括反对王安石变法,应基本得到肯定,他着眼于民众疾苦,反对新法对于民众的苛责和剥夺,但晚年的司马光执拗如牛,也犯了和王安石变法同样的急性子错误。

当一个人手握大权时,可能难以做到广开言路,毕竟高处不胜寒,而对于二人在政见上的分歧,后人也无合适立场任意地拔高、贬低,只得交由历史评判。

参考文献

1、《宋史》

2、《宋人轶事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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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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