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四大案之郭桓案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不是冤案?

#历史开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每日读历史-明初四大案之郭桓案是怎么回事?到底是不是冤案?

明初四大案是指明朝初年,朱元璋为整顿吏治,惩治贪污,铲除对朝廷有威胁的人而策划的著名屠杀事件。

明初四大案分别为: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九年或十五年(1376年或1382年)的“空印案”、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二十六年(1393年)的蓝玉案。

今天我们就来讲下“郭桓案”

经过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报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赵全徳等伙同户部侍郎郭桓等人合谋贪污。

在朱元璋编的《大诰》中详细列举了郭桓贪污的方式及数量,其具体贪污行为如下:

1、私分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

2、私分浙西秋粮

3、巧立名目,创造性征收多种赋税,如:水脚钱,车脚钱,口食钱,库子钱,神佛钱等等

最后算出总账一共贪污了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这样看来郭桓的确该死,要知道当时明朝一年的收入也只有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也就是说郭桓这帮人一下子就贪掉了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

郭桓确实该死,那他的同党都有谁?查、彻查!就这样经过朱元璋的追查,六部官员几乎全成了郭桓的同党,好嘛,六部为之一空。这只是中央六部官员。还有地方经手这件事的官员,各省,府,县。再往下一些富户,粮长。也大多被杀掉。因为郭桓案被处死的一共三万多人。

疑点

1、当时明朝财政收入也只有两千四百多万石粮食,在朱元璋刚刚处理完胡惟庸,设立锦衣卫的情况下,郭桓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本事,贪污明朝一年的财政收入?

2、贪污不应该是偷偷摸摸的,越少知道人越好吗?难道郭桓缺心眼?非得要六部官员全部知道?或者说要把六部官员全部拉下水?

结语

郭桓贪污行为应该是存在的,但涉案金额应该不会这么大,牵扯官员不会这么广。其实无论是空印案还是郭桓案,本质上都是朱元璋对官员的不信任的扩大化,正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朱元璋正是一个被蛇咬过的人,从小被官吏欺压,父母兄弟被饿死,又怎么会信任这些官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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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标签:浙西   脚钱   北平   明朝   同党   赋税   冤案   官吏   财政收入   粮食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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