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呼吁“取消地级市”!你知道“地级市”的来由和历史根源吗?

马上要召开两会了!

今年两会有一个重要的议题,那就是——“深化机构改革”。

其中重中之重就是“精简行政”,基于此,有声音呼吁“取消地级市”,原因在于地级市存在容易造车“地方行政效率低、加重百姓负担”的弊端。

那么,你知道设立地级市的原由吗?历史上有没有地级市这一级别?

地级市,是指地区级行政机构,介于省和县之间的二级行政机构。

现在的“地区”始设置于国民政府,1932年国民政府为更好地统筹资源用于抗日战争,于省和县之间设立“行政督查区”,这样既避免了省级政府直辖太多县导致的无法兼顾,也规避了县级政府区域太小资源有限无法“干大事”的弊端,较好地服务了抗日大计。

国民政府时期的“地区”属于准行政机构,是省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只是对某些特点领域进行管辖,严格来讲并不能算一级政府。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继承了民国时期的行政管理体系,把地区级的行政督查区命名为专区,专区同样为省级政府派出机构,不是一级政府,专区负责人则名为专员。

“地区”之名则来自“WG”时期。当时专区的地位逐渐发生变化,其管理机构由单一的行政变为党政合一的“革命委员会”,专区也改名为“地区”。

到1970年,全国专区统一改名为“地区”。

到1983年,地区作为行政术语固定下来,并开启了与地区同级的市改名“地级市”的进程,直到今天我国的地区基本全部改为“地级市”!

截止2019年,我国共有293个地级市。


那么,在古代也有“地级市”行政机构存在吗?答案是肯定的,但并不是一直存在。

我国古代的行政管理机构,源于秦始皇制定的郡县制,也就是国家行政体系为三级——中央、郡、县三级。

郡相当于现在的省,县即现在的县,在一开始是没有“地级市”这一级别存在的。

而且,几乎每个朝代的开局都是如此。

在一开始,这个系统运行挺好,挺高效。原因很简单,长期战乱后的财富再分配,所有人都都以分到都生产资料搞生产谋发展,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无为而治就挺好。

然而,随着时间发展,事情很快发生了变化:一是官员等利益团体日益庞大,需要更多岗位来安置七大姑八大姨;二是社会出现不公进而发生局地民变或外敌入侵。

这个时候,省级政府的管理往往无法触及到每个县,而县级政府又因为管辖范围小财力能力不足而力所难及。

几重因素下,中央政府不得不派出京官进行“巡制”,也就是针对“有事”地方进行短时间统筹管理,这就是“地级市”的雏形。然而,在派出“巡制”官员后,政府发现地方事务越来越多,“巡制”慢慢变成了“长治”而成为一级政府。

至此,国家行政体系成为四级——中央、省、府、县,这就是“地级市”的的历史根源!

而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国家治理方法,在清朝达到巅峰,清朝后期在省级政府之上再设一级机构——总督,总督数省事务,也称为封疆大吏,与唐朝的节度使有异曲同工之妙!

总之,现实中的每件事物,都有其历史渊源和现实发展需求,绝不是一朝一夕或拍脑门而来的,“精简机构”是对的,但如何“精简”是个“技术活”,一定要在保证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筹划,如此精简,才能达到初心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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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3

标签:和县   国民政府   总督   来由   根源   省级   行政   机构   地区   地方   政府   专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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