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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查获一起利用粤澳两地牌客车走私燕窝进境案。
当日17时许,该关关员在进境客车通道巡查时,发现某粤澳跨境客车座位上的4个黑色抱枕重量异常,且触摸时质感偏硬,将其拆开后,发现“枕芯”均为燕窝,用塑料包装盒包装,且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基本信息标识,随后关员又在该车后备箱杂物底部发现相同包装的燕窝4盒,共计4.75公斤。目前,该案已按规定作进一步处置。
根据法律规定,燕窝(经商业无菌处理的罐头装燕窝除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的物品,未经检疫的燕窝存有传播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病的风险。以藏匿、伪装、瞒报或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属走私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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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拱北海关
监制/ 陶永
审校/ 孙伟如、雷煦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页面更新: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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