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书》角度看:造成商王朝兴替主要因素

文|桑吉尔的云屋

编辑|桑吉尔

随着考古学的发展,目前已经发掘出多处殷商遗址,殷墟与甲骨文的发现证实了商存在的真实性。

商朝是继夏王朝之后的又一个统一的王朝,夏的方伯商汤,通过鸣条之战等一系列战争灭夏建商。

商朝前期屡次迁都,直到盘庚迁殷后国都才稳定下来。

商世系方面“按照王国维的意见,殷王世系以成汤立国为界,分为两个阶段:从商民族起源开始到商汤立国之前,称为先公世系;从商汤立国到商纣之亡,称为先王世系”。

据《史记·殷本纪》记载,商朝建国后传17世31王。

据夏商周断代工程研究得出,商王朝存在于公元前1600年到公元前1046年。

《尚书·周书》中较多篇记载了周人对夏商王朝治国理政的经验教训,这些记载反映了商王朝的更替与天命观念、君王的品德言行、臣下的贤良忠诚及社会饮酒习俗方面的密切关系。

天命

殷商时期的天命观可能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思想体系,但对当时社会生活已有非常深刻的影响,“殷商时期,人们认为,一切事情都是上天的安排,上天具有极大的权威,他不但掌管着天上诸神,也掌管着人间的万事万物。”。

商代人信奉的天命观念是与鬼神观念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商王遇事都要占卜,尤其是在鬼神方面,《礼记·表记》中谓:“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

商代人对天命鬼神的迷信在后世文献中记载较多,且出土的甲骨卜辞最能反映商代这种思想,商的统治者几乎天天有祭祀,凡事必占卜,商王迷信鬼神,并以此来统治人们的思想,巩固王室的地位。

先商时期的商隶属于夏,“汤为夏诸侯,称商侯。”商直到汤灭夏建立商朝才逐渐强大起来。

《尚书▪周书》记载,商汤灭夏建商,统治并治理四方民众,是天命其所为的。

夏桀不敬畏天威,不体察民心向背,采用严刑峻法,滥杀无辜而遭致天命不庇,于是天命转移至成汤,命其伐戮夏桀,取而代之:天惟时求民主,乃大降显休命于成汤,刑殄有夏。

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

上述史料是《周书》记述的有关商汤灭夏的原因,由于夏桀不顺应天命,使天命将治国的大任转移至商,商汤接受天命,伐灭夏桀。

商汤灭夏建立商朝是受天命所任,是天的旨意,汤只是接受天命,完成灭夏大任而已,这一方面说明商受天命思想的影响十分深刻,另一方面也将商取代夏的原因归于天命,弱化商灭夏的事实。

关于商人灭夏是受天命而为的说法不仅《周书》中有记载,在《尚书·商书》中也同样记载到:“有夏多罪,天命殛之。予畏上帝,不敢不正。尔尚辅予一人,致天之罚。”

汤在伐夏桀的誓词中明确表示征伐夏桀是上帝的命令,“我”不能违背上帝旨意,并希望众人能齐心协力一起完成伐桀大事。

重要思想:“天命观”

此时的“‘天命观’是殷商统治阶级的重要思想,商汤讨伐夏桀便是承受‘天命’而执行的”,商汤利用天命观念为商人取代夏朝政权提供了合理的依据,使商人相信商的灭亡是天命所为。

《周书》记载,商朝建立后,统治者顺应天命,商朝兴盛;否则国将衰弱,甚至灭亡。《无逸》载:“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

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年。”由于殷王中宗在位期间敬畏天命法度,勤恳治民理政,不敢懈怠政事,所以中宗在位时间较久

《周书》记载,中宗在位时间较长与他时刻以天命为上、顺应天命的行为密不可分。从成汤到帝乙之间的商王在位时期大都十分注重天命,《多士》中记载: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

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

这段话大意是讲从成汤到帝乙的商王都力行德政,谨慎祭祀。上天命令汤建立商朝,安治殷民,商王不敢违背天命,顺应天意并享受上天的恩泽。

而商纣无德,且其不遵从商先王勤俭治国的经验教训,毫无节制的纵情享乐,不顾上天旨意及民众艰苦从而失去上帝的保佑,导致上天降灾亡国的后果。

上天不委失德之人以重任,小国大国的丧亡,都是自身怠慢上帝而遭致天命诛灭的后果。《周书》此段话意在表明商王在位时间长短与其是否顺天保民密切相关。

这与《商书》中的记载相一致,《尚书·商书·盘庚上》记载“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若颠木之有由蘖,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

“予迓续乃命于天,予岂汝威?”此为商王盘庚在迁都至殷时与其臣民的对话,“强调要按上帝的命令指示办事”,其中讲到商先王遇事,大都会顺应天命,不敢安于其邑,如今迁都是天命“我”所为,上帝将永远保佑“我”治理殷地,复兴先王的大业。

将商的迁都大事赋予浓厚的天命色彩,是当时社会思想意识决定的,这相对可以减少迁都过程中的阻力。

同样的,《高宗肜日》载祖己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祖己告诫高宗,上天监视民众,使民众能合理行事,民众的寿命,是由其自己决定的不顺应天命之人,是自取灭亡的。

祖己训诫高宗要谨遵天命,以德治民。祖己将天命主观化,更有利于商王顺应天命,实行德政。

商先王能顺应天命,使商王朝政治相对稳定,而商纣王则荒淫无度,无视天命,导致商朝覆灭。

商王朝灭亡的原因在《周书》多篇中都有提及,记载最多的是商纣王不遵天命,导致天命不顾,《召诰》中记载“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兹殷多先哲王在天,越厥后王后民,兹服厥命,厥终智藏瘝在。”

这句话讲到,上天已经终止殷商的治国之命,这时殷商国很多贤明的先王和商之后的君王、臣民均在天上。

商纣王时期的政事不善,明智之人藏匿,而害民之人在位,这是商纣不能顺应天命任用贤能的结果。商纣任人“惟妇言是用,昏弃厥肆祀弗答”。

总之,是商纣无视天命而使商朝面临灾祸,“天降丧于殷,殷既坠厥命,天寿平格,保乂有殷。有殷嗣天灭威。”。

“予永念曰:天惟丧殷”“今相有殷,天迪格保,面稽天若,今时既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以上记载均在说明殷商王朝失去天命的佑护,殷纣王违背上帝,导致丧失天命,国家灭亡。

周公时刻以夏商统治时间较短,不敬畏上帝,导致早失天命而亡国的事例为鉴,告诫周族及后人要谨慎修德,顺应天命。

以上提到《周书》中的史料都将殷王朝的覆灭归于天命,以便西周王朝为其取代商朝王位寻找合适的依据,但也能说明商代受天命观念的影响深刻,不仅周人将殷商亡国归结于天命,商人自己也将其灭亡视为天命所为。

《西伯戡黎》中讲述祖伊劝诫纣王的情况,祖伊恐,奔告于王,曰:天子,天既讫我殷命,格人元龟,罔敢知吉。非先王不相我后人,惟王淫戏用自绝,故天弃我,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王曰:呜呼!我生不有命在天?

这是祖伊在得知周伐黎后劝诫商纣王要顺应天命,而商纣王却认为自己为王是天命的旨意,不需要体恤百姓,祖伊劝说纣王谨遵天命却无功而返。

纣王认为自身能够继承商王王位是天命所向,既然“接受了上天赋予的统治权,那也就是‘天帝’会保护商王的统治,并不会将权利收回,商王朝会一直统治下去。”所以商纣王才会如此肆意妄为,污蔑神祗,不遵天命。

关于天命的记载

《逸周书·商誓》也有许多关于商先王敬畏天命与商纣违背天命的记载:“在商先哲王,明祀上帝,今在商纣,昏忧天下,弗显上帝,昏虐百姓,奉天之命。”。

“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蔑神祗不祀,”“天自幽,不享于殷,乃今有成。”以上史料记载的均是关于商纣不敬畏天命神祗,昏忧天下,暴虐百姓的事例,正是这些原因最终导致殷商王朝的覆灭。

除商纣外,还有一位典型的无视天命者武乙,“帝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神不胜,乃僇辱之。为革囊,盛血,卬而射之,命曰‘射天’。”。

在商朝天命观念影响较深的情况下,武乙敢忤逆上天,其行为在当时社会会受到严厉批判。

商朝的王朝更替与天命相关的认识在《周书》中有较多记载,这与当时商人的宗教信仰是分不开的,“商代的统治者多以‘天命自居’”,在整个商王朝的统治过程中,商代统治者时刻将天命观念置于首位,尤其是商朝末期的商纣王,完全是以天命为可恃,足可见纣王迷信天命之深,这也反映出商末殷人绝对的神权论。

但依《周书》看来,商纣没有认识到天命也是会转移的,周的天命观以天命转移解释夏商周政权的更替,认为是夏桀暴虐无道而使上天将治国大任转而向商,导致夏的灭亡。

也正是由于商朝末期纣王不敬畏天命,而使天命不顾,转而至周,导致商朝的灭亡,周王朝从而得以顺利取代商朝。

《周书》记载,天命观是商人信奉的主要观念,也是商王朝兴替的重要原因之一。

《周书》关于天命观的记载,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周武王伐纣灭商朝寻找合适的理由。

《周书》将商朝的灭亡归结于商纣不顺应天命所致,既夸大了天命观的作用,又将周王朝的建立赋予天命色彩,使周朝代商更加合理化,从而降低了商代遗民的亡国之恨,减少了周朝建国建制的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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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韩江苏、江林昌著:《商代史》卷2《殷本纪订补与商史人物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1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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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杨志刚:《中国天命观的历史演进与作用述论》,《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第108页。

[8] 由婧涵:《<尚书·周书>中的天命观与忧患意识》,《山西档案》2016年第6期,第1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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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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