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启动

央广网北京2月21日消息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消息,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根据通知,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和实地抽检,并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同时启动。

在申报和推荐要求方面,通知指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相关申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审核坚持公平公正,随机抽取专家,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不需要也不建议通过任何中介机构辅助申请。企业只需如实填报,并提供资料即可。

此外,对于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申请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围绕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审核流程,通知介绍,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初核和推荐工作,择优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初审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抽检。各计划单列市推荐的企业名单按省汇总后,根据《办法》要求的标准开展审核,不设立名额上限。根据审核结果,对拟认定的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围绕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复核流程,通知指出,复核工作以地方为主,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填写复核申请书,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复核材料要求。要坚持严标准、进行严把关,通过现场调研与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逐一审查、核实后,提出推荐意见。对于未推荐的第二批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说明原因。复核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留存备查。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按照《办法》要求的标准对各地复核推荐企业进行审核并实地抽检,根据审核结果,对复核拟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进行公示。为加强政策衔接,在正式复核通过名单印发前,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依然有效;名单印发后,原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自动失效,以该名单内企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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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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