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罚#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是说说就能立起来的吗?
现在人人都害怕触犯法律。但如果触犯法律的后果仅仅是被人斥责几句,至多写个检讨,那么法律就是一纸空文。就是用脚后跟想,也知道那时社会肯定大乱,罪恶横生。这么明显的道理,为什么有的人把它放到教育行业上就糊涂了呢?
首先,我是反对体罚学生的。
教育学生首先提倡言传身教。要求老师有学识,也要有师德。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对个别品德败坏的人,无论与学校协商也好,还是向教育局反映也好,都能净化教师队伍,也能得到大家的认可。教书育人,既是本职工作,也是社会的共识。
教育学生,因材施教。教师们平时也多以表扬和批评为手段。优秀的教师,对学生适当的引导,就能让他们健康的学习和成长。对一些不听话的学生大多也就是训斥几句,罚罚作业什么的。但是这些并不难适用所有的学生。
如果一位老师看到学生走在错误的道路上,仅仅在旁边斥责喝骂,而不伸手制止。这个老师是个不称职的老师。
如果一位老师在用体罚的方式挽救学生,有人站在道德的高点肆意指责时,这个人就十分可恶了。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也养出来一些“小王子”、“小公主”。这本来没有什么,但个别溺爱孩子的家长却希望自己家的宝贝,继续在学校里为所欲为。错了不让说,知错不改还不让罚。这类家长不知道什么脑子,明明是让孩子走在通往犯罪深渊的道路,反而以保护孩子的名义自居。说句不客气的,罚你的孩子就是在救你的孩子。
小孩子可以犯错,但是家长一定要明理。
溺爱孩子通常会养成孩子骄横自大的性格。他们心理很脆弱,遇到打击经常想不开。后果在新闻里,我不说你们也清楚。如果他们没有得到过教训,通常眼高手低,没有敬畏之心,也很容易触犯法律。适当的惩戒反而会让他们知道,犯了错会受罚的。
如果老师没有了惩戒权,说话的威慑力会小很多。如果遇到特别调皮的孩子,而老师无能为力。首先是班级的纪律被破坏了,其它的同学也会被影响,对这个孩子自身也是被放弃了。其中的所有人的利益都会受损失。
体罚是教师惩戒权的基石,也是教师教育学生最后的手段。就如同伟人说的“枪杆子出政权”一样的道理。
体罚不能缺少,也不能滥用。
我的建议是:教师只允许打学生左手手心。打其它地方是泄愤。打的太重,教师也应该受罚。打完之后要把事情详细经过告知给学生家长和教导主任。这样体罚既不会滥用,也不会丧失教育的本质。
作为家长,还可以打孩子屁股。其它部位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违背了教育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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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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