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嘉禾分站(通讯员 刘建邦)“这两起案件可以直接判决,但双方矛盾还未化解,单纯的判决可能无法缓和关系解决纠纷。”在聊起最近审理的两起合同纠纷案件时,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法庭庭长李学东说:“两案件中原被告之间关系匪浅,我便尝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以期收获更好的效果。”
据了解,两起案件的被告皆为曾某,一位原告是曾某同村好友,另一位则是曾某高中同窗。2016年3月,三人共同投资经营亲子乐园母婴店。因经营理念不同,三人于2016年9月达成了协议,两位原告退出母婴店的经营,由曾某退还每人35000元。这起纠纷悬置多年未被解决,至起诉时,被告仍欠两原告合计6万余元。
在庭前调解过程中,李学东基本了解了双方的承受金额和争议焦点。庭审结束后,李学东又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面对被告提出的4个月后偿还且金额还有差距的方案时,李学东一方面劝原告顾及以往情谊及被告资金困难的现实情况,在金额上做些让步,且释明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另一方面告知被告可向亲友求助,把握原告愿意在金额上让步的机会,尽早清偿债务,避免成为失信人员。
经过李学东情理法兼具的耐心调解,几位当事人达成一致,被告也将应偿还的金额履行完毕,这起延续多年的纠纷顺利了结。
更新时间:202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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