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的悲哀-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大与小(二)

老实地讲,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对司马光是很反感的,甚至有些憎恶。因为,虽然知道他儿时曾机智砸缸,老年编有巨著《资治通鉴》,但他激烈、极力反对王安石变法。甚至到最后,不仅彻底废除了王安石,推行了十几年的新法,而且还把其千辛万苦收复的2000里领土,也拱手退还了西夏。

大凡有些头脑的人都知道,变法、改革、革新大体上是好的,是能够改除旧有制度弊端,维护、推进事务向好发展的。反对、阻碍变法、改革、革新,就是保守派、顽固派,就是阻碍社会发展。那么,大儒司马光却为何竭力反对,王安石的“熙宁变法”呢?


话说,年轻气盛的宋神宗赵顼即位后,既想振兴祖业,又想摆脱他老爸的不大光彩(非仁宗亲子,又过早过世,无所作为)。听了王安石提出的“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美好变革方案,便重用王安石为副宰相(参知政事)、宰相(中书门下平章事)主持“熙宁变法”。

关于“熙宁变法”,就是北宋熙宁年间,在宋神宗支持下,王安石推行的各项变革。它以“理财”、“整军”为中心,以富国强兵为目的,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文化各个方面。其新法主要分为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和取士之法。富国之法包括“青苗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市易法”等,强兵之法包括“保甲法”、“裁兵法”、“置将法”、“保马法”等,取士的主要有科举制的改革、整顿太学等一系列措施。


“熙宁变法”从次第实施到罢废,将近十五年。其总体成效是不可否认的。一方面,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国家财政收入的明显增加,致使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基本改变了北宋的“积贫”。

另一方面,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也得以缓解。比如“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其最为显著的是,在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宋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不仅扭转了北宋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也较好地建立起了,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

但其诸多变革没有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一刀切强制推行、无及时纠偏等,致使其与初衷相悖。比如“青苗法”,原本是在每年二、五月“青黄不接”时,由政府给农民放贷,在夏、秋收回本金时,收取百分之二十利息。

它设计的初衷是,在救民济困、限制地主富豪对农民剥削的同时,增加国家收入。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利息以半年计,年息就成了百分之四十。

同时,放贷时可能是小米等陈粮,收贷时是大米等新粮。如此这般,利息可能达到百分之六十。加之官吏为了自己的政绩、个人利益强贷强收等,结果导致百姓苦不堪言,不堪重负。


再比如“免疫法”,是将原按户轮流服差役,改为百姓交钱(免役钱)由官府雇人完成。它的设计是解决百姓不愿或不能服差役问题,同时增加政府收入。但执行中一刀切,使得有力可出、无钱可交的百姓,无力负担此等额外的“赋税”;

还有“市易法”,是国家出钱收购畅销货物,在市场短缺时卖出。目的是控制市场、限制大商人,有利于物价的稳定,同时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国家经商专业化,就垄断了市场,阻碍了商品经济按自身规律的自由发展。


其他,农田水利法中有一个“淤田法”,就是把河道开一个口子,让河水把河底淤泥带到盐卤不毛之地,来改良土壤、创造新田。但不切合实际的强行淤田,所放洪水不仅冲毁原有良田,也毁坏百姓房屋、坟冢等财物;“保甲法”减轻了国家维护地方治安的付出,但残酷的连坐使农民深受其害;“保马法”将国家饲养不善的军马推给农民,无疑加重了农民的负担,等等不一而论。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4-30

标签:神宗   免役   保甲   青苗   新法   北宋   高尚   悲哀   农民   百姓   政府   国家   司马光和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