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调解”全覆盖!高州市潭头镇一站服务解民忧

近年来,高州市潭头镇以党建引领化解社会矛盾,创新“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驻村领导干部团队调解、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三级逐级调解机制,力争“小事化解不出村,大事化解不出镇”。

去年以来,高州市潭头镇充分发挥三级逐级调解机制的作用,共成功化解信访积案39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6宗,实现工作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全镇和谐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打开心结,死结变活扣

2月1日,潭头镇某村调解员会接到群众来访,有一个自然村的几十户村民希望出入的泥路上硬底化,但遭到村中村民甲的反对,其反对的理由是该道路位于村民甲房屋后面,占用了其宅基地,双方产生肢体接触。

该村调解员会之前已经调解过该纠纷,但调解不成功,便邀请驻村领导干部联合调处。镇驻村领导干部现场向双方解释有关使用土地的法律法规,经村委会主任和村民甲共同确认村道界至,村民甲同意村集体在其房屋后面的泥路铺水泥路。同时,村集体也承诺协调有关村民,将甲房屋前面的空地铺平建成水泥路,以解决村民甲一家出行难题。经过村调解员会、驻村领导干部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最终解开双方的心结,实现个人与集体共赢,死结变活扣。

矛盾化解在关键节点上

1月30日,潭头镇某村委会甲、乙双方因屋边预留公共水沟问题发生剧烈争吵,经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驻村领导干部团队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该村党支部书记考虑双方年龄较大,避免做出过激行为而危及健康安全,向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实施镇村两级调解行动。镇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到场了解了纠纷的概况和双方家庭情况。经了解,纠纷的起因是甲乙双方原口头约定:双方相邻房屋墙壁之间各要预留宽30厘米的土地作为公共水埒。当前,甲方建围墙占用了原先商量预留的宽30厘米的土地,导致矛盾发生。另外,甲方的长子长期在珠三角工作,通情达理,是解决甲乙双方纠纷的关键点。镇、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采取“做通甲方儿子思想工作,再单独做甲方思想工作,最后再约甲、乙双方到现场调解”的方法化解。工作人员在现场做通甲乙双方思想工作后,甲方同意拆除围墙往房屋墙壁方向缩入宽30厘米土地做公共水埒。最后甲乙双方握手言和。

镇村联合共解“工伤结”

1月30日,潭头镇某村委委员甲到综治办来访,诉说其丈夫乙在2022年12月20日在潭头镇另一个村委会帮老板丙砍树,在搬运树木过程中不幸被树木砸中头部,随即被送到医院救治。乙住院期间共支付医药费8309.88元。甲所在的村委会的调解委员会组织甲、丙进行调解,甲要求老板丙负责乙住院期间共花费的医药费8309.88元,老板丙以赔偿金额太高不肯作出赔偿。综治办立即将纠纷情况转给镇驻村领导干部,镇驻村领导干部通过“平安大走访”活动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所驻的村委会调解,向双方解释说明雇佣关系应负的责任。最后在镇村两级干部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赔偿金一次性付清并当场履行完毕,双方各不追究其他的任何责任。

潭头镇将继续完善“三级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努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和谐社会的局面,确保全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撰文】叶洁

【通讯员】颜世畅 黄翊

【作者】 叶洁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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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1

标签:高州市   活扣   死结   平安   安居乐业   甲方   医药费   村委会   领导干部   村民   纠纷   土地   思想   房屋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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