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tGPT用于法官审判可以大幅度减少司法腐败

最近ChatGPT人工智能机器人引起热议,“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也在法律界产生争论,我则认为ChatGPT用于法官审判值得推广,最起码能够大幅度减少司法腐败。

早在1995年,美国科幻作家弗兰克·莱利发表了一篇名为《赛博和霍姆斯法官》的短篇小说,虚构了一个机器人取代人类充当法官的故事。作者认为机器人理性、高效、很少犯错(形式逻辑不犯错)、不受情感干扰,更不会有动机去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因此比人类更适合操持司法。2016年底,北京市高院高调推出了智能研判系统“睿法官”法被主流媒体包括中央电视台和《人民日报》广泛报道。 而在这些报道中,“睿法官”的确被称作“机器人”。

对于“人工智能机器人”,不应该视为洪水猛兽,而且法院审判智能化不仅能够极大减少法官的工作压力,更能从根本上杜绝司法腐败尤其是钱权交易,更不要说权色交易。当然,这种人工智能法官应该国内开发试用,然后大规模采购。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可以先做最简单的“事实清楚”案件,逐步应用到“事实不清”的案件。

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要设计不难,其实就是一台“超级计算机”。这台“超级计算机”不仅能够把国内全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内生效案例录入,还能够把全部证据材料输入。以刑事案件为例,公诉人的意见与辩护人的意见,通过语音输入变成文字,书记员只需要校对错别字就行,然后通过形式逻辑归纳出案件无罪还是有罪,如果有罪则结合“同案同判”得出相应的判决解决。

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可以代替法官处理各种一般性案件,除非是新出现的案件才需要交给法官。法院审判时,当事人可以选择由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还是法官来审判,要知道搜索法律规定、相关案例或者逻辑分析方面,人工智能法官有绝对优势。从此各种“人情案件”、“腐败案件”特别是“不管你律师怎么辩,我法官就这么判”的案件绝迹了。不要小看人工智能机器人,它们在“遵循先例”的法律服务方面是无与伦比的,它们只是不能替代人类从事创造性工作。而司法服务恰恰是一个99%都不需要“创造”的行业,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正好可以大行其道。

我们的法官分成四种。第一种是讲理讲法的,第二种是讲法不讲理的,第三种是讲理不讲法的,第四种是不讲理也不讲法的。只要法官队伍有10%的人属于第四种,尤其是“只要我不贪钱,想这么判我说了算”的人掌握了审判权,大量冤假错案的存在就不可避免。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治下,只要整个系统是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招投标统一采购,那么也就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也不存在“有权任性”,还能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何乐而不为?

信息时代,需要司法技术的信息化,包括人工智能机器人法官。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30

标签: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   形式逻辑   讲法   人工智能   机器人   腐败   案件   人类   国内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