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限行合法吗?是不是应当对新能源车一视同仁


近日,北京、天津和河北廊坊接连发布通告,自2月13号(下周一)起,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而广州、深圳和郑州已于2月6日,即本周一恢复尾号限行,更有成都和西安早在1月份便开始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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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城市密集恢复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禁止特定机动车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上路行驶,原因何在?我搜集了各地区的通告,结果发现,北京和成都“为更好保障市民群众出行需求,统筹考虑全市交通运行情况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天津“为服务保障全市社会生产生活和群众交通出行”;广州和深圳“为调节道路交通流量,缓解交通拥堵,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需要”;廊坊“为有效降低机动车尾气排放,减轻城区交通压力”。由以上通告可知,目前的机动车限行措施主要有两个目的:第一,保障群众出行需求,缓解城区道路交通压力;第二,环保目的,即减少机动车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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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2月13日恢复机动车限行

我们大多数人购买机动车,主要是为了出行或者务工方便,但是各地区却打着“服务群众出行”的幌子限制私家车出行。这不禁让我产生一个疑问:出台机动车限行举措合法吗?其法律依据是什么?

于是我对现行的涉及机动车管理的法律条文进行了检索,还真的从法律层面找到了相关依据。一个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等措施”的规定,另一个就是《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应急措施。真没想到,机动车限行是合法的。

即便对机动车可以采取限行措施,但是为什么不对新能源车辆限行呢?如果是重污染天气,为环保目的需要,限制燃油车、允许新能源车辆上路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为了调节交通流量,缓解通勤压力,那么就应当对新能源车辆一视同仁,同样实行限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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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的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占汽车总量的4.10%。以石家庄举例,当前石家庄的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00万辆,如果按4%的新能源车辆占比计算,那么新能源车就有12万辆。如果同样采取当前的尾号限行措施,那么理想状态下除了周六日和节假日,每天都有2.4万辆新能源车被禁止上路,这岂不是对缓解交通压力有巨大的积极意义,更能提高群众通勤效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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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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