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夺情,以重人伦!明朝推崇以孝治国,不孝子孙会受到何种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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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所谓百善孝为先,孝道在我国传统文化中一直是占据重要地位的,不孝之人,不仅要承受道德伦理的谴责,在某些时候,也会遭受律法的严厉惩处。

在我国明代的时候,不孝顺父母便可以治重罪,朱元璋为了能够让国家更加长盛不衰,直接推出了孝治天下的理论,那么在明代的时候,人们对于那些不孝子孙是如何处置的呢?不守孝道的人又会被进行怎样的惩治?

一、 朱元璋推崇孝治天下:凡臣民有孝行者,必命有司旌表

朱元璋可以说是我国古代一个非常有特点的皇帝,他从平民出身,依托农民起义,成功地坐上了皇帝的宝座,当上皇帝之位的他,虽然不像别的皇帝那样饱读诗书,但是他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治国理念,朱元璋认为只有将一个小家治理好,才能将一个大国治理好,因此他将孝道推行至各个方面,只要老百姓能够遵守孝道,那么就可以对他们表扬嘉奖,甚至加官晋爵,如果老百姓不守孝道,那么就会有严厉的惩罚等待着他们。

“惟国家以孝治天下,凡臣民有孝行者,必命有司旌表,以励风俗”

这时期的朱元璋虽然加强了中央集权,但是他秉持的是儒家修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为了能让老百姓认可他的统治,他决定以民为本,打击那些贪官污吏,打击各种腐败的行为,真正地从民众的角度出发,去管理好这个国家,并加强自己的王权统治,于是朱元璋提出了以孝治天下的基本国策,且将其录入了明太祖实录当中:

“使一家之间,长幼内外各尽其分,事循理,则一一家治矣。家既治,达之国,以至天下,亦举而措之耳。”

在朱元璋的认知当中,家庭是社会基本单位,于是从这点出发,让老百姓们先将自己的家庭管好,这样就可以选拔出一些优秀人才,让他们进行国家的管控,这样才会让自己的统治更加稳固,并且朱元璋对于那些孝心行为是非常鼓励的。

‘惩夺情,以重人伦。事言丁忧之例,载诸职掌,夺情之禁,申于累朝,所以示教而惩不孝也。今海宗道以序班夤缘夺情,传升寺丞故太医院使李宗周从而效尤,且获荫子,皆不孝之大者。宗道宜逮问宗周官及荫皆宜削夺。上是其言,命自今有亲丧者,皆不得夺情,著为令。”

在明朝时期出现过很多知名的孝子事迹,比如洪武十九年,一个名叫李德成的年轻人,为悼念自己被元兵追杀、悲愤投河的母亲,于是在母亲去世的地方卧病七日,追思母亲,事情传到了朱元璋那里,朱元璋大为称赞,李德成的行为也得到了朱元璋的实际奖励,不仅对其行为大加赞赏,还特许他官职作为宣扬。

除此之外,一些孝子甚至为了帮助自己的父母顶罪,宁愿辞官卸任,但有不少反而因此得到了朱元璋的褒奖,并未判罪,不过也有适得其反的,因为愚孝而受到惩处。

一个叫江伯儿的人看到久病不起的母亲,于是在古书当中找到了一个偏方,只要从自己的身上割掉一小块肉,用作药引给母亲服下,那么就可以让母亲的病好,于是此人到寺庙当中去求佛,如果母亲病能好,那么就把自己家的小儿子供奉给先祖。

果然母亲病重多日,在服下了用肉做药引的汤药以及经过漫长的调养之后,总算恢复了过来,江伯儿觉得确实是祖先显灵,却从没想到其实是母亲重病已久是时候该康复了,最后他竟然真的将儿子给杀害了,当地的县太爷认为他是非常恪守孝道的一个人,还对他进行了奖励,结果朱元璋听了之后直接将人给杖责了,同时将一些极端的孝心行为能够得到褒奖的制度给取消了。

既然这些有孝心的子孙可以得到朝廷的封赏,那么对于那些不孝子孙,朝廷又是如何对待的呢?是否也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二、 不孝子孙的惩处:人伦为先,五刑三千,不孝最大

《大明律》当中,凡是违背家族长辈或者不对家族长辈进行侍奉的人都要进行杖责,如果子孙当中有想要另立门户分财产的,也要受到杖责,在家族当中如果对其他的家人进行殴打或辱骂则会招致凌迟处死、绞刑等惩罚,任何官员都不能够擅离职守,除非是父母丧事,则可以离职奔丧,由此可见,明朝时期对于这些不孝的行为,责罚是非常严重的。

并且明朝的律法当中,也明确指出了哪些行为是没有恪守孝道,其中有两项行为甚至被列入了“十恶”当中,即谋杀或殴打自己的亲人,或者将亲人的钱财占为己有,却不尽赡养义务,这两条行为在当时是性质尤为严重的,因此《大明律》对其判处特别苛责,而且明朝的其他律法关于孝道的判刑,都是根据这两条原则进行的延伸拓展,凡是违背此二原则的人,都需要接受程度不一的严厉惩罚。

此外,为了保障家族当中大家长的权利,大明律法也非常支持以孝为先的政策来进行家庭的管理,比如家里的长辈对子孙们有指导婚姻的管理权,同时也具有财产的分配权,在整个家族当中有着绝对的权威,所有的子孙都不能够违背家长的意愿,甚至不能够起私心,另起炉灶。

并且在这些律法当中,严格提到了不允许子孙为外人作证,去控告自己的长辈,如果控告属实的话,得杖责一百,如果是诬告的话,则需要格杀勿论,因此在明朝时期的长辈尊卑秩序是完全不可逾越的存在,即便长辈德行有失也不可以对他们直接进行举报,除非自己能够承受那样的责罚。

不仅如此,如果两个人之间存在着血海深仇,那么并不提倡报仇,报仇的人也违背了忠孝的目的,因此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来说,如果两个家庭之间存在着血海深仇的纠纷,还是应当由朝廷进行治罪,而不应当私底下进行报复。

在这些制度之下,所有的百姓都必须遵守尊卑秩序、长幼之别的礼教思想,要清楚地知道自己所处的地位,一定要尊重家里那些德高望重的人,并且按照长辈尊卑的秩序,他们是没有什么独立人格可言的,对于这些后代来说,他们只能够乖乖地听从长辈们的旨意,即便违背了自己的意愿,也不可以有太多的意见。那么明朝时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奇怪的政策呢?

三、 明朝以孝治国,却无意酿制不为人解的怪异政策

首先明朝时期会出现这样奇怪的政策,主要原因还是出在统治者身上,朱元璋主张以孝治天下,希望以儒家思想去感化老百姓,让他们能够知道一个家族当中还是应当有一个人当家做主,而这个人必须是家里的长辈,因为他们德高望重,所以要对他们的话言听计从,只有家庭整治好了,才能够让国家更为安定,只是朱元璋本身就是出生于农民阶级,他觉得只有真正意义上站在百姓的角度去思考问题,才有可能找出一些解决之道。

也正因如此,朱元璋考虑问题会比较片面一些,他并不会按照以往的思路去考虑国家的治理,而是主张将儒家思想发挥到最大,也正因如此,朱元璋所推行的孝治天下,在当时来说还算是一个比较创新的举措。

结语

其实无论当时朱元璋采用的是什么方式去治理国家,最重要的是老百姓们是否能够接受这样的模式,很显然朱元璋以孝治天下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风气的进步,毕竟所有人都非常尊敬长辈,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所有的话语权都在长辈手中,小辈没有反驳长辈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人们思想的固化,也容易出现一些迂腐的思想,比如极端求取孝道的做法等等。

朱元璋利用各种言行苛责去责怪那些不守孝道的人,一方面确实是起到了让所有人都尊敬长辈的做法,另一方面也容易导致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情况,任何制度都有其正面和反面性,只有真正意义将一个制度的优势进行扩大,劣势进行舍弃,并不断用其他的方式进行完善,才能够让国家更加安定,而朱元璋所推行的孝道治天下确实有其进步意义,但也有其局限的做法。

参考文献

《明太祖实录》

《纪孝行章》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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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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