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节假日,不出意外地就会看到某某景区宰客的消息。然后通过互联网的发酵,就会往奇奇怪怪的方向发展,让人再也看不清本来的面目了。
这次的“北海事件”,我本着好奇的心态去看了一遍。发现这次还真的不是商家的错。当然,首先要说明就是,我不是北海的托,真的没去过北海。其次我也是消费者,经常遇到被坑的事情,一般情况下,我是站在消费者这边的。
但是这次真的不一样。
我们普通老百姓要的就是一个词。真实。就事论事来说,这顿饭一点都不冤枉。石斑鱼卖168一斤,根本不贵。在广州番禺一些好一点的酒楼,桂花鱼都要148,初六我们刚刚去吃完。一条龙den,3斤多的,几百块钱包加工。真的是良心价了。其次是那些螺,我是真的没吃过餐单上面的那几种螺,也有可能吃过叫法不一样。
那我们就换个角度去看。年初二的菜市场,平日卖50多一斤的黑虎虾卖到98一斤。平日40多的花螺卖到99一斤。那么节假日+景区双重buff下,168一斤螺我觉得也是很好理解的。真的一点都不难理解啊。
而且我觉得下单前,消费者知道这么贵了,不点就好了。为什么每次都是点完了,吃完了再报警。而且这次执法人员也说了,菜品的分量确实是足够的,斤量起码是相差不大的。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餐厅拿刀架在点菜人脖子上面点菜。我看了执法单位的结论,里面也有没这一条。
所以,作为一个有常识的,正常的人,我都觉得不会去犯点菜的错误,反而有碰瓷的嫌疑。而且很明显。明码标价的菜,点了一个鱼三个螺。奇葩!最起码我,或者我身边的朋友,不会去景区或者节假日高溢价的时候,点这些又贵又不实惠的海鲜。这是一个成年人应有的基本判断力吧。况且假如真的很想吃,平日可以点啊,换个地方可以点啊,为什么非要去碰景区这个词?
我相信这些人去法国、日本、美国,是不敢这样搞的。人家明码标价,理直气壮,分分钟掏枪把你蹦了再说。真的是欺负人到极点了。
当然,执法结果后面有说,这个餐厅有叫摩托车拉客来消费的嫌疑。这怎么说呢?唉。可怜之人也有可恨之处。事情确实不能非黑即白。只能说,在这件事上,我是站餐厅这边的。
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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